【成報-秘學筆記】我卻還在寫信,我不管他相不相信我的話,也不管日後回想起來是否連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所寫,因為我以為至少這是一個信物。
甚麼信物﹖比方說我的手跡。筆跡之外,我總在紙上留下許多汚痕,因為我的手並不乾淨。我抽煙,常常為圖方便就用指頭去壓斗裏的煙灰,紙上不免就黏了些混合手汗的灰色粉屑。我仍然依賴墨水筆,手掌一側因此總是沾到未乾的墨水,又轉印在信紙之上。我想,他一看就知道這是我的信,因為他知道我的手就是這副模樣,髒髒的。
你可以不相信我的信,但是你不能不相信這是我的。一個記號,一件物證。
唸大學的時候,有一天晚上給室友叫醒,原來他要我們幾個人陪他去宿舍外的空地燒信。他找來一個鐵桶,生了火,然後一封封信扔進去。我們不知道他燒信和我們有甚麼關係,大概是為了增加他自己的勇氣和決心,也有可能他以為這麼浪漫的舉動不能沒有觀眾。要命的是每燒一封信,他還要先朗讀一遍。雖然睡眼惺忪神志不清,但是我們都給他逗笑了。我還記得他雙睛噙淚,有點生氣地抬頭問我們﹕「笑甚麼﹖有甚麼好笑﹖」結果一陣爆笑,大夥兒樂不可支,紛紛搶著幫他讀信。然後天很快就亮了。
天快亮的時候,我又寫好了一封信。我不知道現在他到底住在甚麼地方,只好胡亂填個地址就寄了出去。這一連串寄到海外的信,就像經過訓練的獵狗,我把手掌湊近牠們的鼻子讓牠們聞個清楚,再拍一拍牠們的頭發令﹕「Go get her!」牠們很乖,箭一般地奔向晦暗的森林,邊跑邊吠,似乎目標在望。然後聲音與身影都漸漸消失在清晨的濃霧之中,沒有一頭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