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秘學筆記】「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那時候的人還不知道地球是圓的,所謂「此時」,大家不一定看得到同一個月亮。好比這一刻的我與他,分別身處兩個相距甚遠的時區,還有甚麼事情是共同的呢﹖
我們以日月區分日夜,又用這兩個天體的移動和變化去標記時間的流動和往復,太陽和月球因此不只是空間的坐標,還是一種時間的象徵。可是屬於太陽與屬於月亮的時間卻有截然不同的質素。
我們為太陽發明了日晷,但是我們可以用月晷去顯現時辰的變化嗎﹖中秋之夜,我在地上樹起了一根棍子。不是蠟燭,不是火把,就只是一根平凡細小的棍子。它不發光,它的作用只是讓光線投射出自己的影子。結果當然是失敗的,月光的輪廓太過陰柔太過模糊,儘管今夜月圓。月亮以自己的圓缺指示時間,太陽不會。所以屬於月亮的時間總讓人靜觀、默想與回憶,在人和時間之間拉開了一道可以迴旋進退的距離。因此看見月亮,我們會想起另一個人是否也和我一樣,看見同樣的光景﹔但是對於太陽,我們就沒有這點餘裕了。
我曾自問,我之所以忘不了他,是不是因為我們還在同一個城市。我們不再聯絡,不再共桌,不再同車,我們失去了所有可以用得上「共同」去形容的東西﹔可是我至少知道我們還在同一個城市。假如他回到他自己的城市,我還可以憑甚麼依據去連起兩個人呢﹖如此稀薄又如此可憐的連繫。難道真的是可共此時的明月﹖
現在他真的離開了,而且我實驗月晷的時候,他應該正在明媚的日光底下散步湖濱,我們被分別放置到兩個不同的時區,分別歸屬於兩種完全不同的時間質素。我還能憑甚麼去盼望他記得,記得在異地為我帶回一方手帕﹖沒有。 四 我曾經告訴他一些可能會把他嚇著的故事,果然他也嚇了一跳。但是在送了他回家之後,我收到他的信息﹕「我喜歡你的故事,因為那是你的一部分。」 本雅明認為「故事的目標和報道新聞不同,不在於傳達赤裸裸的事物本身。它使得所說的東西和敘述它的人的生命融合為一,而且在他的身上為故事的內容汲取養分。就是這樣,故事印上了故事人的痕跡,正如陶瓶身上模印了陶工的掌紋。所有真正的故事人都習慣事先說明自己是怎麼聽到這故事的,甚至把它描述為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事情」。 因此,說故事的人先是從自己廣闊的經歷中淬煉故事的輪廓,猶如在群星之間勾勒出星座的描線﹔又或者把一段聽來的故事沉澱進意識海洋的深處,讓它分解重組,成為自己親手養育的水族的一部分。然後在說故事的時候,他把它——這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交了出去。 如果說故事有時會是一種勾引,那不是因為故事的情節引人入勝,而是述說故事的處境如此親密。故事人所說的每一段話都像耶穌在最後晚餐說的那句名言﹕「這是我的身體,你們大家拿去吃。以後你們也要這麼做,好紀念我。」聽故事的人領受了這一塊身體,而且記住了它(如果運氣好的話),使它也成為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日後,每當他再向人轉述這個故事,他都會記得它的來處。每一次的重述,因此都是紀念。 說故事與聽故事,就是這麼親密地傳遞分享一個人生命的神聖行動。那一刻是不可取代不可重複的,故事可以再說,甚至對同一個人反覆地說,但它確確實實不是當初那一刻。所以前賢曾經辯論,聖餐儀式到底算不算最後晚餐的重演﹖它如何可能重演﹖ 他呢,又會不會轉述我的故事,以紀念我與我們的那一刻﹖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