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梁文道:政綱的理想與務實

【明報-筆陣】2006‧11‧15星期三下午參觀當地企業時間項目晚上會見峴港市委書記、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明天中午抵達河內,後天才正式出席APEC會議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行程早上9時APEC投資論壇工商及科技局長王永平參加部長級非正式會議時間項目APEC今日程序美力推亞太自由貿易區擬設專組研究中方有保留

梁家傑在11月11日宣布他參選特首的政綱,第二天沒有一份報紙把它放在特別顯著的位置,也沒有一份報紙詳細羅列這份政綱的內容。這種情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因為在香港的選舉歷史上,政綱從來就是種不能沒有但有了也沒多少人會看的裝飾品。特別是在政治新聞流於耳語風聲,大家關心派別角力多於政策內容的今天;這份叫做「我們想要的香港」的政綱,其受注目的程度當然及不上陳方安生會不會為梁家傑助選的傳聞。

政綱一物,通常被認為不外乎空談,難以落實,所以不必認真對待。於是又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大家愈不重視它,它的寫作就愈草率,塞進去的東西就愈不邊際。而現實上,立法會議員可以發揮的空間又小之又小,因此他們的政綱往往最是誇張,彷彿像一份特首的施政大綱樣樣俱全;反正沒人會在下一輪選舉計較它到底落實了幾成。

至於特首選舉,由於結果早定,所有市民都心知肚明當選者靠的絕非一份高瞻遠矚、擲地有聲的政綱;所以它更有理由可以是篇急就章,傳媒也更用不理會上頭到底都填了些什麼字。政綱是講理想的,而香港人認知的政治只有現實。

長期接受殖民地公務員那種萬事化約至行政問題,按章管治風格的香港人,並不慣見一個有遠見談理念的政治人物;所以當初董建華甚至梁錦松登場的時候,市民皆有眼前一亮的感覺。可是用不了多久,泡沫爆破,一切又都打回原形了。

所以曾蔭權上台的主要口號「強政勵治」談的就純是政策執行與行政管理的效率,完全不提「強政」是為何而強,「勵治」的最終目的又是什麼。普遍認為這一招是帖解毒劑,針對的是董建華好高騖遠清談誤港的作風。於是理想對現實,遠見對執行的對立習見就更被強化鞏固了。

蔡子強兄在他的《新君王論IV》裏專門分析曾蔭權的領導哲學,精妙地將其總結為「香港仔」3字,說的就是這種「沒有那麼多visions,只想把交託給自己的工作做好」的公務員風格。果然曾蔭權今年反覆重提「務實」,似乎生怕大家忘了他超卓的執行能力,忘了過去8年各種「中心」大計帶來的幻滅。曾蔭權不厭其煩地以這樣或那樣的方法去提醒市民,他和董建華是兩類人;他是務實的,而董建華則是空有理念的。

現實與理想的對立在香港還別有一層政治意義,那就是民主派的追求總是理想的,而保守派的主張則總是現實的;要求盡快普選是講理想,顧及中央的意思或者「平衡各界利益」則是現實的。由於理想的達成總是要遇到現實的阻撓,所以一提起理想,就一定得連上「空」這個字。保守派形容民主派永遠喜歡用「空談理想」的說法,同樣地,討厭董建華的人也不斷使用這4個字去區別他和曾蔭權的差異。

理想和現實在政治思考上的對立源遠流長,到了20世紀更形激烈,原因是希特勒和斯大林都被認為是理想遠大的visionaryleader(邪惡版本),他們那種執迷於烏托邦想像所造成的巨大傷害,使得有點理智的知識分子一談及烏托邦甚或理想就色為之變。政治思想家伯林(IsaiahBerlin)和哲學家波伯(KarlPopper)就是最有名的例子,他們再三告誡為政者必須有清醒的現實意識,切莫以為有一條簡單的律則可以推演社會的進程,有一個偉大的願景是可以不計代價也得盡力實現的。

民主派和保守派的對立,董建華與曾蔭權的區別,也被許多務實的香港人放在這樣的框架中理解。似乎理想談得太多不只無助於現實的維持和改善,而且還會釀成大禍。

然而現實與理想真能如此一刀兩斷地切割清楚嗎?務實就必然可以不談理念嗎?事情恐怕也沒那麼容易。以惹起各方反對的銷售稅為例,政府再三強調稅基過窄的問題,試圖以此說服市民接受開徵銷售稅。可是當被問及多收回來的稅款要拿來做什麼的時候,財政司長唐英年幾乎是在沒有詳細備案的情下,張口就說要把錢投在教育上面。我想沒有人會反對香港的教育投資應該擴大,但政府開徵一項新稅種,眼的就真是教育嗎?看來又不像,起碼擴大教育投資一直都不是政府宣傳銷售稅好處的理據。

這就是有沒有理念的問題了。在政治判斷裏面,理念和理想關切的是價值的選取,利益分配的決斷;而務實則傾向於解決現實發生的問題。前者是政治的範疇,後者是管理的範疇,二者缺一不可。稅基過窄也許是個問題,開徵銷售稅或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單單眼於此,不足以說服市民,也不算完整成熟的政治判斷。反過來,多了的錢該怎麼用?用在教育上為主呢?還是都放在醫療和福利上呢?這就涉及到價值選擇的層次,是該談理念和遠景的時候了,是領導人要告訴大家他將帶領社會往何方發展的時候了。

再舉一個更簡單的例子。假設某地的交通因為道路不足而擠塞混亂,從務實管理的角度看,解決方法當然是修建一條新路。可是這條路要經過哪些地區?遇到受保護建築或天然濕地是該花多幾倍錢繞道而行,還是成本效益優先所以遇神殺神遇佛滅佛呢?這就是利益分配的問題,是測試為政者理念為何的關節了。

沒有理念與理想的支撐,所謂務實就會變成真正的空談。少了理念的點睛,一份政綱或者施政報告就算文辭寫得再動人,有更多零碎的「德政」,也不會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不能起到凝聚民心指引方向的作用。今天我們回顧羅斯福的「新政」、甘迺迪的「大政府」甚至貝里雅當年的「第三條路」,或許不能同意它們的內容,或許會指摘其中有太多口水的成分;可是我們不能不承認,是它們的理念而非現實,令我們記住了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