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6日星期一

梁文道:蒙娜麗莎死人頭

【都市日報-兵器譜】蒙娜麗莎大概是世界上最知名的一幅畫,也是最多藝術家、設計師和其他各色人等戲仿模擬的肖像(icon)。所以我們不只看過印得到處都是的「正版」蒙娜麗莎,也看過留鬍子的蒙娜麗莎,看過哈哈大笑的蒙娜麗莎,還看過漫畫版的蒙娜麗莎和蒙娜麗莎的立體雕塑。

每一個人重畫蒙娜麗莎都有不同的目的,畫出來也有不同的效果;但不管大家為甚麼要仿作蒙娜麗莎,也不管仿出來的效果是輕度的調侃還是深沉的反思;它們都擴大了這幅畫及其作者達文西的影響力和知名度,也拓深了這幅畫的意蘊。因為所有的仿製品都是對原作的一種解譯,也更加鞏固了這幅畫作為Cultural icon的地位。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達文西今天還活著,而他特別小氣,覺得後人為他那帶著神秘微笑的女性加兩撇鬍鬚是種侮辱,因此提出控訴的話,那會產生怎麼樣的效果?

又如果今天收藏這幅畫的博物館,決定起訴一份報紙上的政治漫畫把它畫進了背景,因為這是侵犯智慧產權的話,大家又會作何感想﹖好在達文西雖是天才,但還沒發明出長生不老的方法,也好在羅浮宮擁有的權利不夠週全,否則我們今天可能就看不到《達文西密碼》這部驚險懸疑的小說了。因為這部小說裏不只出現了「蒙娜麗莎」這四個字,還把它和一宗血腥的謀殺案掛上了,甚至這部小說的作者還因此發了大財。

而這一切一切換在另一個環境底下,是可以被人控告侵權的。我說的就是香港近年最有活力的劇團之一,「好戲量」的作品《吉蒂與死人頭》。這部作品的靈感來自優秀編劇家楊秉基看到前些年「Hello Kitty」藏屍案,於是它有了現在這個劇名,也在宣傳海報上出現了經過再造的Kitty頭像。

結果創造並擁有Hello Kitty的日本公司Sanrio 就不幹了:(1) 認為使用了Hello Kitty的肖像是侵權,(2) 認為「好戲量」未經授權就使用「吉蒂」這個名字,(3) 認為這個戲的內容可能不符合Hello Kitty原有的正面意義,(4) 當然,這部戲是收門票的。所以Sanrio的代表律師要求「好戲量」停止這種侵權行為,同時交出劇本讓他們研究。

蒙娜麗莎是人類文化的遺產,也是大眾文化的icon;Hello Kitty未必是人類文化的遺產,但肯定也是大眾文化的icon。凡是大眾文化的icon,就會引出各式各樣大眾版的詮釋,例如《吉蒂與死人頭》對Hello Kitty的詮釋。只是到了我們這個智慧產權至上的年代,企業是不准你做這種詮釋的。看來楊秉基下回只好創作《蒙娜麗莎死人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