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梁文道:抵抗強姦是種恥辱嗎?

【都市日報-兵器譜】面對強姦是該冒死抵抗,還是為了保命順從接受呢?想不到這樣的問題竟然成了近日中國網絡世界裡最熱門的話題,惹來無數網友狂噴口水,裂變成兩大陣營互不相讓的局面。

事件緣起是作家陳嵐發表了一篇叫做《面對強姦犯,冒死反抗是人類的恥辱》,力陳生命重於貞操的道理,將主張女子以生命捍衛節操的言論打成男性霸權的表現。坦白講,這不算甚麼新鮮的觀點,甚至還是常談。生命當然比所謂的「貞操」重要,五四運動九十年後的今天,還有誰敢公開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呢?

只不過陳嵐起了一個很有現代中國言論特色的轟動題目,才引來眾多關注的眼球。老實說,這個問題並不是涉及大原則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實踐智慧的問題。

遭遇強姦的人無論在行為上做甚麼選擇,也沒有道德負擔,因為他是一個受害者。情形好比一個人被搶劫,他若奮力抗賊,或許會贏來有勇氣人類的無謂稱讚;但要是他束手以待,也不可能受到任何斥責。在極其險惡的情況底下,抵抗或不抵抗,考究的遠遠不只是原則的堅持,更是每種環境條件的評估與判斷。比如說要逃的話,有路嗎?要反抗的話,機會又有多大……

而且我們還要區分貞操與尊嚴,它們並不是同一回事。貞操是父權社會發明出來壟斷女性身體的概念,視女子如財貨,不得「非法」染指;但是尊嚴可就寬泛得多了,它大可以是一個人對自己身體和意志的掌控。所以在面對強姦的情形底下,有人以暴力或其他種種手段脅迫,使我違背了自己的意志,甚至摧毀了我的意志,這是尊嚴的侮辱。因此,性暴力破壞的不是甚麼貞操,也不只是身體,更是一個人的自尊。此所以性暴力總會帶來巨大的痛苦與長遠的後遺症。

回到前面所說處境,既然受到性侵犯的人無做出甚麼反應都沒有道德上的負擔,那麼他抵抗也就不是種值得頌揚的行為了;反過來說就算不抵抗,也沒有任何可以苛求之處。要是為了保命而任人踐踏尊嚴,這是所有人都該無條件同情的;要是為了尊嚴而殞命,這也是所有人都該痛心但是尊重的。如果是為了貞操呢?你不該說他傻,更不該說他侮辱了人類。真正要被譴責的,是依然作用的父權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