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星期一

梁文道或馮振超:天幕

【都市日報-兵器譜】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到底是個甚麼項目﹖說穿了就是天幕。天幕有很多種,比如說本地最用心用功的藝人劉德華就曾經開過一家叫做「天幕」的公司,拍過一些電影,但還是垮掉了,而且鬧出官司,十分可惜。

那西九龍的天幕又是那一種天幕呢?諾門.福斯特爵士構思出來的天幕是典型的建築師之夢,它耀目而且龐大,籠罩了底下眾多博物館和劇場。建築師都喜歡文化建築,因為它們都是公共建築,可以接觸最多的公眾;也因為它們與文化藝術相關,所以建築師可以稍稍放下束縛,發揮自己的藝術才能。故此任何一位現代建築大師的履歷表上若沒有一座圖書館、美術館或劇院,他就稱不上偉大。公共文化建築,能夠使建築師與它一起不朽。

現代建築師又喜歡龐然巨物,因為它們顯眼,最能誇示設計者的存在。所以二次大戰之後的廢墟歐洲和第三世界的落後國家是他們的遊樂場,因為他們在那裡不只可以蓋大的東西,甚至可以建一整座新城。

天幕巨大,而且是文化設施,所以它當然是每個建築師的夢想。當天幕再碰上想展示政績,留芳百代的政治人物,就是最好的聯姻了。一座天幕滿足兩種人的願望,只比Kinder出奇蛋少了一種滿足,就是吃不下啃唔落。

曾蔭權司長提出興建西九文娛藝術區的目的是「創世標、添文化,顯悠閒」,明明就把地標擺在第一位,文化只是老二。天幕的地標作用十分清楚。但問題是維港海畔多加一座高達40樓的巨大建築,對海岸景色有何影響﹖地標既是代表一個城市的招牌,我們這些被它代表的香港人又喜不喜歡它呢?一篷天幕又會不會太過霸道,遮掩了其他建築師設計的場館?大家帶著疑問,提出批評。

於是政府官員又改口了。先是曾司長解釋,天幕可以硬性限制發展商不得隨意把文化用地搞成高層商業建築。但3個發展商之中有一個的天幕是可拆卸的,另一個則在天幕底下放住宅。

更莫名其妙的是,文化用地只要有規劃硬性規定就夠了,何須天幕﹖還有人說天幕可以防止露天演出的噪音外洩,那天幕底的人群豈不給鬧得耳鳴﹖

更有官員辯稱天幕可製造微型氣候,冬暖夏涼,那怎麼不乾脆蓋個覆蓋全港的天幕﹖天幕到底是甚麼﹖有甚麼理由﹖

它就在重重的狡辯之中越搞越詭異,看來比劉德華的天幕還要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