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星期三

梁文道:警察-政府威望的指標

【am730-觀念】警察是甚麼?警察就是在街上行走的國家,是公權力最具體的化身,是最可見的政府形象。

其近年最叫俄羅斯困擾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莫斯科的警員形象不大好。許多到當地旅遊經商的外國人曾經試過警察攔截盤問,如果沒有隨身攜帶護照的話,就要被他們乘機敲詐勒索。情況已經嚴重到了連旅遊指南都要讀者別在莫斯科街上隨便向警察問路的地步。可以想像,有過這種遭遇的外國人一定會覺得這個國家貪腐橫行,法治不彰;哪怕他們只是在自己有限的經驗裏碰見了俄羅斯的局部,但這小小的一部分也就很足夠了。

不只對外,對一般國民而言,警隊更是他們日常生活中最容易看見最容易接觸得到的政府機制。雖然只是執法,但他們比檢查官和法官更能代表這個國家的法律尊嚴。如果借用韋伯的經典定義「國家就是在特定領土內享有武力專斷權的主權」-警察甚至還是所有公權力的代表,因為他們是合法的武力,而且是百姓平時最能見的合法武力。如果警員的形象敗壞,那麼政府的形像也一定會被拖下水。反過來說,如果人民不信任政府,不信任現存法律體制,那麼警察也多半會跟著遭殃。很多年前,香港曾經有黑社會成員在午夜的街頭與巡警發生衝突,公然叫囂:「過了十二點,這裏就歸我管」,結果引起輿論一片譁然。那時正值經濟低迷,特區政府的民望調查節節下滑;這件事的發生實非偶然。

極端點說,其實全世界的警力都是不足夠的,如果真有甚麼大規模暴亂,警方的人卻根本佔不上絕對優勢。就算在一個平凡的城市裏頭,黑社會或者犯罪分子的數目恐怕也要比警察多。罪犯之所以想恐嚇警方,黑社會之所以害怕巡警,不是害怕眼前的一兩個人,而是怕那套制服所代表的龐大機制,怕它後面的公權力。所以警察若要順利執行工作,除了靠他們自己的能力,還要靠大家對他們的看法。而警察是否能讓罪犯恐懼,是否能讓人民尊重,除了靠他們自己積累的威望,更要依賴所有人對整套政府機制的信任。

最近兩年,中國不時傳出警方的不利消息,公安部發言人武和平更曾公布,中國警員殉職的數字名列前茅。為甚麼河北省河間市的歹徒竟敢開車反過來追打警察?為甚麼一個普通的上海市民夠膽衝進警局大開殺戒?為甚麼貴州甕安的群眾全跑去包圍公安局,並且試圖衝擊進去呢?每一件事的發生或許都有個別因素,但是加起來看,它們卻呈現出一幅整體的畫面。

在繼續抱怨中國警力不足之外,在繼續譴責有人「煽動」之外,在繼續批評中國「刁民」不尊重法治之外,恐怕這幅畫面還象徵了更危險的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