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9日星期五

梁文道:吃飯吃出了一個社會

【飲食男女】除了寵物,動物之中大概只有人類是會有規律進食的,每日三餐。雖然沒人規定這三餐該在什麼時刻吃,但大家都明白它們有自己的合理時段。你絕不會把半夜的消夜當做早餐;就算吃的都是一碗公仔面,但只要時間變了,它的名字和概念也就不同了。按照不成文的習慣,早餐首先是早上起床之後吃的第一餐。假如某一日你起床起得晚了,當然可以把午飯當早點;可是只要這天你約了人中午見面,你就一定不會和朋友說「讓我們一起吃早餐吧」。因為按照習慣,中午那段時間吃的東西叫做午飯,而早午晚三餐自有其模糊的時間坐標。

很明顯,人的這種獨特進食模式不是來自動物的本能,而是一種因適應環境後天養成的習慣。但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現代社會學的奠基者之一、德國的西美爾(Georg Simmel)曾經寫過一篇很有趣的小文章《飲食的社會學》,他指出人之所以定時吃飯,是為了要和其他人同桌共食。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沒有每天三餐的規律,不限定吃這三餐的時間,我們就很難和其他人一起吃飯了。而和他人共同分享食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一種非常有社會意義的行為。

快到農曆新年了,中國人講究一家團圓,這團圓的最大象徵就是一家老少一起吃一頓年夜飯。組織家庭之前,一對情侶談戀愛,上街拍拖,二人晚飯難道不是其中最重要的節目之一嗎?畢業在即,要感謝老師的教導,同學們多半會籌備一次盛大的謝師宴。老友裡舊,很少會相約行山甚至看電影,通常還是要在飯桌上閒話家常。子女長大了,各有各的生活,偶爾回家吃頓晚飯喝碗湯水,就是保證親情持續緊密的良藥。而且,別忘了中國人有多少買賣都是在餐桌上完成的。就算不和新夥伴談大買賣,公司同事一起吃午飯的時候說說老闆壞話,豈不也是紓緩工作壓力增進彼此情誼的方法?

更不要忽略婚宴與喪禮的「解穢酒」,幾乎人生之中所有重要的儀式都少不了同桌共食的環節。假如沒有一起吃飯這種習慣,我們的社會根本就不能正常運作下去。西美爾認為就是為了讓大家有飯聚的機會,人類才會慢慢發展出每日三餐,而三餐各有定時的常規。尤其是繁複的現代社會,這套規律更使得大家可以在各自忙碌的日常勞務之中找出空當,過自己該過的社會生活。

人類實在是一種奇異的生物,我們居然能夠和一些才認識沒多久的人共桌飲食。甚至,我們可以約一個從未見過的人吃飯,第一回見面就是在飯桌上。這對其他動物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見過野狗在街邊搜尋食物的情景嗎?假如有一頭野狗正在大快朵頤,其他陌生的狗是不能隨便靠近的,就算不衝過去一起分食,只是呆呆地雙眼瞪視,也是一種極具挑釁意味的威脅,那頭啃著飯余菜渣的狗必將警覺,露出白森森的牙齒,發出威嚇的低吼。

著名靈長類學家珍·古道爾曾經長年觀察黑猩猩的生活,看看這些與人類基因最貼近的動物怎樣建立它們的家庭和社會。她發現即使是這麼像人的動物也不大輕易接受共食的行為。黑猩猩在進食的時候自有一套儀式,在這套儀式之中,群體成員不斷地確認彼此的關係和既存的權力分配。人類和其他靈長類的分別實在不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大,因為每一次同桌共食,於我們而言,也是一種重複確定社會地位與權力高下的儀式,只不過我們的方式看起來比較文明比較有禮貌。我們讓最值得禮敬的人先入座,而且還要讓他坐首座;我們把最好的東西放在他的面前,布菜的秩序也是由他開始;最後,要是他沒先動筷子刀叉,我們是誰也不敢亂動的。一起吃飯,因此是一種社會儀式,一種確定社會關係和認識自己身份地位的儀式。

年尾的公司團年飯是儀式,一家人的年夜飯更是儀式。我們可以想像所有的飲宴飯都是儀式,而這些儀式有大小之分,重要的程度有優次之別。如果你單身,情人節晚餐必須一個人吃,那就真是一件值得珍惜的幸事。唯其如此,你方能體會何謂分享。

我們常聽人說,重要的不是吃什麼,也不是在哪裡吃,更不是花多少錢去吃,而是和誰在一起。可是在情人節前的一切飲食信息與媒體廣告裡面,我們獲得的卻是相反的信息,以為菜式越豐富精巧,環境越溫馨浪費,甚至付的價錢越高,我們的情人節就越難忘。

分享,本是最神秘的一種狀態。比方說看見河岸的樹上棲息了幾隻越冬的白鷺,小孩會很興奮地拉著媽媽的手大叫:「快看!」為什麼看見了有趣的東西也想叫媽媽看到呢?難道多了一個人幫眼,白鷺的數量會多了幾隻?還是它們會變得更可愛更優美?當然不,只是因為我們想讓自己所愛所關懷的人與自己同喜,讓他也感到興奮,或者讓他見證我的興奮。

不用黃山云海,不用威尼斯的日落,不用任何人間罕得幾回見的奇景,即使是最平凡不過的一段路,最普通的TV Dinner,有人分享,那就是一種滿足了。情人的晚餐也當作如是觀,東西好吃固然可喜,難以下嚥也算是段可以說上很久的體驗。廣東話的「一齊」與「行埋」都有這層意思,兩個人戀愛了叫做「佢一齊」;而「一齊」就意味彼此今後多了一個分享的夥伴。

然而人生在世,注定是個體;你的喜悅,再親的親人也難完全分享;你的傷痛,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體會得到。於是我們反過來更想向其他人靠近,明明知道親身的經驗是別人不能共享的,但還是希望那與人親密的感覺可以消解一己的孤獨。

經濟學教科書告訴我們,可消耗的物品有兩大類:一類是私人的(private goods),另一類是公共的(public goods)。公共物品的典型是空氣,每個人都需要,而且誰也無法獨佔,你吸了一口不表示人家就得少吸一份,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反觀私人物品卻絕對是個人獨享的,例如一塊面包,你吃掉它就表示其他人吃不到了。私人物品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那就是它只能對一個個體發生效用,一塊面包的效益就是讓一個吃它的人感到滿足。

經濟學家赫希曼(Albert O. Hirschman)曾想藉著人類同桌共食的習性打破這個二分法。他認為飲食滿足的絕對不僅止於個體,它還能夠帶來集體的效益,例如一齊吃飯培養出來的情誼與團結。

耶穌最後晚餐時,耶穌對著面包說,「這是我的身體,你們大家拿去吃」,然後將它掰開分給門徒。這個儀式完成了把面包變成基督肉身的神奇轉化,使得門徒參與了耶穌的犧牲,名副其實地「活在基督之中」。在分完面包與葡萄酒之後,耶穌先是表明此乃「新的盟約」,再吩咐門徒「以後也要這樣做以紀念我」。於是「領聖餐」就成了日後代代相傳、全天下基督徒之所以為基督徒的重要儀式,成了新約的見證。

這個儀式的意義正在於它想打破食物的根本特性。你分到的那一塊餅與兩千年來無數基督徒所領受的都是「同一」基督的身體,大家居然可以無盡地分食「同一個」東西。所以最後晚餐是最終極的同桌共食。對於信徒來講,他們做到了其他人都做不到的事,那就是每個人口中的東西竟然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同桌吃飯是為了打破自身的孤立,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那麼最後晚餐就是要使得基督徒達到一種不可思議的團結,因為他們不只共桌,而且是真正地「共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