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4日星期三

梁文道:慈善公關也是門專業

【都市日報-兵器譜】明星參與慈善公益活動,出台演唱籌款,擔任形象代言人,在香港已經是個傳統,對娛樂界中心來講也是個不成文的義務規定。從來不肯參與這些活動的,甚至還會被傳媒攻擊,說他沒良心。

看來這個傳統在大陸也漸成趨勢。「超女」周筆暢最近就趕上潮流,去了一趟陝西農村,體驗當地村民打井吃水的困難。而她的老對手,另一名「超女」,李宇春更成了中國紅十字會「小天使基金」的形象代言人。

很多人會說這不過是明星們增加人氣和見報率的手段,從猜測動機出發懷疑實際成果。其實只要冷靜點看,這種活動既為明星們帶來「很有愛心」和「富貴不忘貧寒」的正面形象,也為各種公益機構打出知名度,不啻為雙贏的好棋,又以近年流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論」來看,藝人是個體企業,以牟取最大利潤為本,但搞好企業責任,得到公關的潤滑,長遠而言是盤「可持續發展」的好買賣。問題是企業責任也是門很專業的學問,富商捐錢也不能胡亂四灑,做公益得先對你做的事有認識。

這麼多年以來,沒有參加過慈善活動的香港藝人不多,但叫人留下印象的卻很少,原因就是除了黃耀明等少數藝人之外,許多娛樂機構和明星們對待這回事的態度不專業。他們總以為自己出台唱唱歌照照相,抱著個孤兒說幾句話之後就功德圓滿。

對於參與的活動也沒經過精心設計和選擇,給白血病幼兒籌款我去,老人痴呆症公眾教育計劃我也去,只要它們都是公益慈善就行了,至於兩者的分別何在,有何內情,實在沒時間也沒心情去研究。

所以香港曾經鬧出經典笑話,政府當年找來張柏芝等青年偶像拍廣告,呼籲年輕人去登記做選民。事後媒體訪問他們,發現有的推說自己太忙沒時間登記,有的乾脆連自己是哪一個選區都不知道。本來一樁美事最後變成雙輸,偶像與政府俱成笑柄。

現代的大慈善家之所以稱為大慈善家,不只是因為他捐的錢多,還是因為他會全情投入,真正懂得他「投資」的那門事業是怎麼回事。

例如比爾.蓋茨,多年來持續專注地投放資源在非洲醫療健康問題,不只錢捐得比誰都多,他本人就幾乎是這個領域的半個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