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2日星期一

梁文道:持平

【都市日報-兵器譜】讓我們想像一下,有一家電視台拍了一部關於老人晚年生活的紀錄片,裏頭的長者過得真是淒苦,既無社會關懷,更沒有家人的陪伴照料。片子裏還有老人抱怨在人口日漸高齡化的年頭裏,公共醫療資源緊絀,竟然有人建議公立醫院可以減少「非必要的急救措施」,老人家覺得這是歧視長者,巴不得他們死快點。

這個節目播出之後,立刻引來爭議,其中聲音最響亮的是一個叫做「春天社」的青年組織。他們認為這個節目太過偏頗,只訪問了一堆老人,卻完全沒有青年人的聲音,尤其關於「非必要的急救措施」一事,社會仍有爭議,怎可能只讓主張老人生命權的一方發言,卻禁止關注年輕納稅人負擔的那一派說話呢?

後來主管廣播政策和節目內容的審議機構收到投訴,覺得有理,於是判定這家電視台不夠公允,在處理老人問題有失偏頗,單面地宣揚老人權利。記者拿這一紙判決去訪問「春天社」,他們的發言人誠懇地表示:「其實我們不是不許傳媒機構探討老人生活,只不過社會對老人問題仍有爭議,年齡歧視法案也正在辯論之中,這個節目會使人誤會大家都接受了長者不該被歧視的意見。所以負責任的傳媒應該認真反省。」

假如你覺得這個故事太過荒謬,那麼你如何看待最近廣管局裁定港台的《鏗鏘集》「報道內容不公……鼓吹同性戀」一事呢?

根據廣管局的說法,《鏗鏘集》裏《同志.戀人》這一集節目應該持平,不能只是播出同性戀者的說法。如今這套紀錄片專注描述同性戀者受到的社會壓力,卻不訪問持相反意見的市民,有宣傳同性戀之嫌。而「明光社」的總幹事蔡志森也認同廣管局的說法,覺得港台偏袒同性戀。他還強調「不是不可探討同性戀」,只不過覺得傳媒應該「認真反省」。

到底甚麼才叫「持平」呢?假如拍同性戀一定要注入非同志的聲音,那麼拍老人是否也該有青年的說法,拍新界原居民也必須有非原居民亮相,拍大國崛起不能不談小國衰亡,談虐待動物則不得不採訪幾個主張虐畜有理的人吧。其實這裏的關鍵根本不是「持平」,而是比起老人、原居民與新移民,同性戀更是一個問題。

為甚麼廣管局不老實承認自己就是覺得同性戀有問題,而要惺惺作態地拿一個聽來很專業很中性的「持平」出來當說辭呢?至於「明光社」,也大可不用講甚麼「不是不可探討同性戀」,何不乾脆表明自己就是反對同性戀,不喜歡人家把同志拍得好像備受壓逼似的。假如真要拍這個課題,起碼也要有一半時間聽聽他們的說法才算持平;正如處理老人課題不能少了「春天社」的聲音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