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秘學筆記】我回想自己的原初犯罪場景,竟然就是我的「初戀」(至少我如此描述)。
唸幼稚園的最後一年,我喜歡上了同學馬燕。在快要畢業的某一天,我拉著他走到校園中央的一座水泥滑梯。那座滑梯有兩條平行並排的滑道,所以小朋友們可以雙雙站在頂端同時下滑,比賽誰的速度快。那天我向她提出:「我們一人一邊,手牽著手滑下來,只要能同時到達地面就表示我們結婚了。」於是我們結婚了。
暑假之後,我以為我們會上同一所小學,可是開學快一個月了,我還是沒看見他。後來我病了,家人帶我去看醫生,恰巧那個醫生也姓馬,我就問:「馬燕是你的女兒嗎?」大家大笑,當然不是。半年之後我才放棄重遇馬燕的想法。
為甚麼這是我的原初犯罪場景呢?那是因為日後每當我向其他人述說這個故事的時候,他們嘻笑之餘總會讚歎:「你那麼小就這麼浪漫,好厲害!」換句話說,這個故事可以為我帶來一種浪漫多情的形象,而浪漫與多情是我們社會肯定的正面價值,令人欣羨令人欽慕。所以我如何可以否定,在我覆述這個故事的時候不曾有一絲一毫炫耀的動機呢?難道我不曾在說這個故事的時候生起想要以此博人好感的念頭嗎?就像我對他也說過這個故事,而他的反應也一如他人,難道這不是在利用那最初純淨的感情去誘惑他人的醜惡行徑嗎?
更何況那所謂的最初純淨也是不無疑問的。我為甚麼要在同學們眾目睽睽的情況底下,用這麼誇張的方法去向一個可愛的女孩表白呢?就像富商在報紙上登廣告向女星示愛一樣,這無非也是炫耀。
而炫耀為的不就是虛榮嗎?主啊!虛榮是多麼可怕的重罪呀!光明天使路西法不就是由此墮落成為撒旦。我的罪孽如此深重,竟然五歲的時候就嚐到了虛榮的誘惑。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