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1日星期日

梁文道:改編作為一種工業

【都市日報-兵器譜】改編自香港電影《無間道》的《無間道風雲》不只為大導演馬丁·斯科西斯帶來他從未得過的奧斯卡金像獎,還令許多香港電影人感到揚眉吐氣之快。有些論者甚至指出,連奧斯卡最佳電影也要改編自一部香港電影,可見好萊塢近年肯定有創意枯竭之勢,才會多番嚮日本及南韓等亞洲電影取經,不是改編他們的劇本,就是重拍他們的舊作。

其實只要翻翻影史,就知道好萊塢改編外國作品絕非自今日始。以亞洲電影來說,上個世紀的六十年代,好萊塢不就把黑澤明的《七武士》拍成西部片《七俠蕩寇志》(The Magnificent Seven)了嗎?再拉遠一點看,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當意大利還是世界第一電影強國的時候,好萊塢更有大量翻拍以至於抄襲意大利片的情況。

我們很容易以為翻拍或改編的作品不如原作,起碼它顯示了一定程度的創意匱乏,因為我們總是要求藝術品必須有「原創性」。但什麼叫做「原創性」呢?先別說在二十世紀諸多文藝理論的沖擊底下,它已成了一個很成疑問的概念;關於「改編」,我們更是可以質疑有什麼作品沒經過改編。從民間記憶中的經典故事尋求靈感算不算改編?一個導演受到另一位前輩大師的影響又是不是一種最廣義的改編呢?我們應該如何區分「改編」與「影響」的不同?它們的界線又有多明確?

在看美國的《無間道風雲》與改編的關系時,除了比較它和港產《無間道》的高下,除了討論改編與原創那复雜的理論糾葛之外;我們或許更應該注意美國的文化工業有多麼擅長改編,改編又怎樣變成了一種龐大而有效的工業手段。

回想《無間道風雲》得到的「最佳改編劇本獎」,難道大家不覺得訝異嗎?以分工精細而專業聞名的好萊塢電影工業,居然在最能代表它整體技藝水平的奧斯卡獎里開出了「改編」這一專項。這豈不說明了改編從來就是美國電影產業的重要環節?

所謂「改編」電影,除了改編外國電影和重拍經典老片,最為人熟悉的就是改編小說和其它種類的文學作品了。而在百老匯音樂劇的風頭勢不可擋的年代,還有不少把舞台劇搬上銀幕的改編工程。至於《超人》和《蝙蝠俠》,則是源自漫畫的賣座電影。當然,我們也不能忽略《盜墓者羅拉》這種來源於電子游戲的商業片,說不定網絡虛擬游戲就是未來改編電影的大宗。而日本影人懂得在網絡上尋求材料,把論壇上的真人真事變成《電車男》,就更是走在時代前端了。

很多種類的文化產品都能變成電影,反過來說,許多電影不也可以移植轉換,改編進其它文化領域之內,然後照樣引人照樣走紅嗎?最好的例子莫過於《星球大戰》,從這部科幻巨製派生出來的改編版本不知凡幾。在漫畫、動畫、小說之外,我們也應該把和「星戰」有關的電子游戲、模型玩偶,甚至網站算進改編的範疇。通常談「改編」,我們的視野都被約束在小說、戲劇、電影等「高級」文化作品之上,關心同一個橋段同一組人物角色在不同文類間浮移變化;但要是將焦點轉到工業體製,將改編從一種藝術手法看成一套生產方式的話,我們當會發現,改編包含的範圍其實可以更廣闊。從工業的角度來看,只要把一種商品的故事(所有的文化商品都是有故事的)轉嫁到另一種市場的商品上,就能算作改編了。例如與《星球大戰》有關的各款模型,你或許不能認同它們是藝術品,但你絕不能否認它們是種來自原作電影的商品吧。

最誇張也最超出常識的改編,就是迪士尼式的主題公園了。這些公園的魅力倒不是它的游戲設計精巧,也不是它的技術環節复雜,而是使人人熟悉的動畫變成了「活生生」的具體情境,令消費者不只可以旁觀,甚至還能「走」進去,成為其中的一部分。

美式文化工業的成功之道正在於它擅長改編。透過改編,它整合了幾種不同的行業,創造了一個跨越既有疆界的市場,將一件文化產品所能帶來的協同效應提到最高程度,半點也不浪費。一件文化產品越是有被改編的潛能,就證明它越有「創意」(至少是可以盈利的創意)。

這都不是什麼發現了。各地商人也都明白文化產品的改編是條有利可圖的捷徑,所以《滿城盡帶黃金甲》等國產大片也都先後推出了自己的小說版。然而至今為止,我們依然習慣將它們看做「周邊產品」,既不願投入大筆的資金,也沒有周詳的事先規劃,更缺乏專門的研究與技藝傳統;所以我們那些改編自電影的商品還是停留在「周邊」的位置。

《無間道風雲》是一部電影,和剛才所說的那種跨類別改編不同。但是從它的出現,得獎乃至於奧斯卡設有獎項肯定這種翻拍電影來看,就知道美國的文化產業不只不以改編為恥,甚至還把它當成了一種值得鑽研的專業。在為《無間道》的間接榮耀高興之余,大家是否也該看到世上最強的文化工業的純熟運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