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

梁文道:暴力的邊界

【都市日報-兵器譜】最近看了不少以暴力場面著稱的電影,其中一部是去年上映,今年香港國際電影節又重新展映的《狗咬狗》。還記得當時有許多影評人稱之為「Cult片」,意思是它劍走偏鋒,不合主流心態,卻又別具另類的趣味。怎麼個偏鋒法呢?且看片中第一個驚心動魄的殺人場面:陳冠希飾演的柬埔寨殺手就是在扮演警員的李燦森面前,劫持了他的同胞,再不急不徐地用一根鐵刺橫貫了他的咽喉。這一幕已完全違反了一般警匪片觀眾的期待,一個被追捕的惡徒怎能害手中的人質呢?難道他不要命了嗎?更何況他是用這種示威式的殘暴手法殺人呢,雙眼直直盯住持槍的李燦森,右手卻毫不猶疑地把鐵刺緩緩插進人質的咽喉,直到它從另一側洞穿而出。觀眾的反應想必就和片中的李燦森一樣,在死者陣陣的叫聲中目瞪口呆,腦中一片空白。

曉得有這一幕,我也就不用再花筆墨去說陳冠希後來殘殺整隊警員,和他與李燦森的最終對決有多慘烈了吧?作者鄭保瑞是香港近年最值得關注的導演之一,他本來就有走「Cult片」路線的傾向,到了《狗咬狗》就更是義無反顧。為了拍柬埔寨郊野與香港垃圾場的荒涼,他幹脆把色彩打得一黃到底;為了突顯兩位主角野狗般的本性,他不惜反覆使用狗吠的聲音效果。這種做法很能震撼閱歷不豐的觀眾,奉之為誇耀暴力的「Cult片」新典範。但是對見多識廣的影評人來說,就像吾友湯禎兆所說:「不少人以為把電影的色調統一,又或者貫穿同類型的配樂,就可以建立導演的風格。」實則過度的重複只會令人生厭,「變成為負累的想像力貧乏及缺乏變化的證據」。

但是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人被《狗咬狗》那連篇累牘的暴力吸引,那是為什麼呢?我想起前三年伊拉克恐怖分子割掉被俘美軍首級的那條著名短片,其實它的可怖程度與不少《狗咬狗》這類以過度暴力著稱的電影不相伯仲。但為什麼很多人就是不敢按下滑鼠,讓電腦屏幕播出那駭人的終極片段;卻又可以接受電影裡的虐殺場面,甚至甘之如飴呢?它們的不同到底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