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9日星期五

梁文道:請客吃飯的邏輯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假如有一個人約你吃飯,你實在沒有多大興趣,但又不好意思不去,結果雖百般無奈也只好赴會,那麼你要如何避免還有下次的機會?你該怎麼做才能不用在短期內再見到他而又不失禮數呢?其中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出錢埋單,把這頓他主動邀約的飯聚變成你的慷慨請客。如此一來就是他欠你一餐飯了,日後就算他再約你,你也可以問心無愧地藉辭推托,反正現下欠債的不是你。

如果你不怕心裡不舒服,也不管這人以後會不會小看你,總之見他一次就算,絕對不要再有下回就行;那麼你也大可反其道而行,愉快地讓他去掏腰包。因為自此之後是你欠了他一餐,依據常理,他斷不會不要臉地三番四次來電催促:「喂,你還欠我一餐飯。」(要是說得出這樣的話,那一定是個不用閃躲的熟人)。於是你就能夠厚起臉皮鐵了心,讓他痴痴地看著手機,直到世界末日。

當然,上述情況已經經過簡化,我還沒把雙方的性別差異、年齡長幼以及地位的高下一一計算進去;假如顧及這些條件的變化,情形當然會複雜得多。然而這麼複雜的道理,我們大部分人卻用不著人教,也用不著看書上課,自自然然就在社會生活裡學懂了。因為請客與被請的邏輯就是整個社會關係邏輯的一個切片,看一個人會不會「做人」,只要看他懂不懂請客就行了。

在同一個社會裡打滾,我們會預期其他人也懂得這堆複雜的原理。比如說李嘉誠叫你出來吃飯,你覺得他會在飯後和大家說「不如這餐AA制」嗎?當然不,因為大家都知道地位越高身家越厚的人就越該請吃飯。法國社會學大師莫斯(MarcelMauss)在他上世紀初的經典名著《論餽贈》裡曾經力證,這套請客的原理不獨中國專享,幾乎全世界上所有文化都有「人情」和「面子」一類的觀念;幾乎全世界有權又有錢的人也都要負責埋單,而且他們是心甘情願的,因為這麼做才能彰顯他們的地位,這是人類社會的不明言規則。

在莫斯引用過的例子之中,最有名的當屬北美印第安部族的「誇富宴」(Potlatch)了。話說每年秋冬,各部落既然無事可做,就聚在市鎮裡大排筵席狂歡度日,有點像咱們過年。不同家族的酋長會輪流做東請吃飯,飯局上山珍海味畢呈自不待言,此主人家還要送給客人大量的金銀珠寶,奇貝皮草。而客人呢,也不能空手赴宴,必得送上份量相當的禮物。為了顯示身份,主人會源源不絕地回禮;再誇張點的話,更要當場銷毀禮品與自己的財貨,就像土豪用一疊百元美金點雪茄一樣,意思是「這點小錢老子不在乎」。吃了人家一頓,其他家族當然也要回請,否則就會被人恥笑。為免辱沒祖宗,回請時切記要吃得更豪華得更很。一個冬季下來,這些部落竟能把全年辛苦積累的財產耗盡一空,而最豪爽的那一家就變成地區上最威風的大人物了。

千萬不要以為這只是少數民族的奇風異俗,莫斯說得很清楚,送禮請客一類的酬報心理無處不在,吃過人家的飯收過人家的禮自然要如數奉還(如果不是加倍的話),這是人際往來的義務,社會關係的基石。為甚麼香港辦婚宴「請飲」通常有錢賺呢?這是因為客人的「人情」加起來可能要比一頓喜酒的開銷大。再看近來年年創下天價新標準的酒店「團年飯」,難道那不是一種現代中國版的「誇富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