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7日星期五

梁文道或馮振超:尋人

【都市日報-兵器譜】在電視裡看到香港警察在泰國四處尋找港人蹤影,從他們的身體語言看來,大概也能察覺出一種漫無頭緒的迷惘,在異鄉裡不辭勞苦地去找尋著每一名失蹤港人的警察,呈現的是叫人折服的高尚情操,要知道,他們尋人的耐心與堅持,直教人感動。

在香港,人口密集,但關係疏離,尋人絕對不是容易的事,回到半世紀前、解放後大量國內同胞從全國四方八面湧到當時經濟尚待發展的香港,當中自然產生了大大小小的兄弟失蹤、夫婦分散的人間故事。

收音機早年還會經常聽到很多尋找同鄉、親朋的尋人啟事,內容千篇一律是詳列姓名、籍貫、年齡等資料,最重要是最尾那兩句例牌結語「家人在家盼望已久,若有人士知其下落者,請告知,薄酬或厚酬。」尋人廣告用語反映過去尋找失蹤人口的家屬,都接受了應該付出酬勞予幫手尋人者,這種別具特色的民間尋親方式,難免帶點金錢觀念,可視為當時一種社會現象。

回顧歷史,中國有關尋人的史記不多,這可能與由來已久的戶籍制度及刑法有點關係。

秦代奉行連坐法,一人犯罪,其親屬、朋友及鄰居等必遭牽連處罰,久而久之社會裡產生出一種人人皆互相監視的不成文生活模式。每個人的生活空間及私隱也狹少得可以,人口流動的消息反過來卻成為親朋間的公開資訊,要尋人大可在友儕間打聽便可。

漢朝時,官府確立十里一亭及亭長制度(漢高祖劉邦便曾任泗水亭長),十亭為之一鄉,這令民間網絡制度逐漸成形。

及至宋朝時的保甲法,十家為保,設立保長一職,這些互鄰網絡正好是現今兩岸派出所制度的先模。

現今中國大地奉行的派出所及居委會,分管市民戶籍及區內雜務管理事宜,區民有責任上報自身及居住資料,令這些民間組織對區內市民戶籍流動有著一定程度的了解,這個市民搬屋、那個市民移民他去,「街八」們(居委會內工作人員的俗稱)也會視為日常記事工作之一,若有人口失蹤問題,這個地區性組織網絡便可派上用場。香港奉行自由主義,市民們就是每日搬家也可以,國內一套雖然有助尋找失蹤人口,但在自由至上的金科玉律下,相信也不會受到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及市民大眾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