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星期四

梁文道:音樂的態度(一)

【am730-觀念】有一陣子,好些香港自詡高等的媒體很喜歡用「有態度」去稱許他們認可的人物。比方說:一個時裝設計師,他不跟隨潮流起舞,堅持自己的風格,他是「有態度」的。一個電影明星,他從不向八卦小報賣帳,不是工作就是躲起來背著包四處流浪,他也是「有態度的」。甚至一家餐廳,它違逆講究健康的趨勢,永遠用豬油炒菜,遇上不喜歡的客人就乾脆把他轟出去,這家餐廳,當然「有態度」得很。簡單地總結,「有態度」大概就是不流俗,有自己一套的意思。透過讚賞這林林總總「有態度」的人和物,那些記者、專欄作家,以及無法不依照市場規律運作的大眾媒體,好像一下子也都有了態度,與眾不同。

我並不喜歡「有態度」這個說法,因為我不明白那個很孤高、很受敬仰的態度究竟有什麽道理。一家用豬油做飯的飯館真有那麼了不起嗎?一個穿裙子的男人真的能夠單憑這點便令人佩服嗎?依我淺見,「有態度」往往只是一種姿態;而那種姿態除了區別人我、突出自己之外,它到底還想表達甚麼?它的背後可有任何內涵?

我對這套態度言說的反感,或許是來自我當樂迷的經歷。回想起來,少年時代音樂口味的變還無非就是一連串態度的追求。當年我是怎麼喜歡上Gothic Rock的呢?恐怕並不單純來自那些音樂的寫作和技巧,而且還是為了那些樂手外形的冷酷,以及從唱片封面開始一直蔓延到歌詞與唱腔音域裏頭的黑暗氣氛(直到今天,我還記得The Sisters of Mercy在First and Last and Always裏面的驚人演出,以前我從不知道歌原來還可以這樣子唱)。比起香港歌星那種滿臉堆笑、然後一開演唱會就要滿台亂跑的傻瓜式明亮,這種樂風豈不是「有態度」得多?當然,更「有態度」的是我大部分同學都不曉得,「哥特搖滾」是甚麼。

那實在是場競相瞧不起人的比賽。聽美國告示排行榜的瞧不起聽中文歌的;聽英國搖滾的瞧不起聽告示排行榜的;聽英國獨立廠牌的瞧不起聽主流英式搖滾的。每一個瞧不起其他多數人的都覺得自己比較「有態度」,而他們喜歡的音樂自然也得是「有態度」的音樂。對我這種追求態度的樂迷來講,那幾年真是一趟發現之旅,總能發現前方還有傳說中更「有態度」的樂隊,一山還比一山高。

終於我厭了。然後開始漸漸鄙夷這種大圈子裏有小圈子,小圈子里還有更小的遊戲。回想最初,我迷過人稱「老闆」的Bruce Springsteen,《Born in the USA》的卡式帶都快被我聽爛掉了。只不過他實在是太紅了,紅到街上隨便一間三流成衣店都會拿他的歌當背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