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梁文道:有錢人的品味(品味的鬥爭之一)

【飲食男女】十幾年前坐的士,同的士司機講起李嘉誠,十個有九個會豎起大拇指,稱他做「李超人」;今天坐的士再和司機討論「誠哥」近日事迹,我保證十個裏頭有十個會一聽到他的名字就立刻大罵「官商勾結」,甚至叫他做「奸商」。想知道香港有沒有仇富情緒?辦法很簡單,就是拿本地首富李嘉誠當指標,答案豈不是清清楚楚,顯而易見?

不過話說回來,儘管仇富,但是我等平民卻未必仇視富人的飲食品味,此所以坊間媒體常常標榜某某食肆是「名人飯堂」,某某菜館「連六叔都成日幫襯」。不只吃飯的地方,我們還很喜歡有錢人愛吃的東西,比如說鮑參翅肚,又比如說鵝肝松露魚子醬。就算我們不能總是吃這些名貴食材,很多人甚至一輩子都不可能吃得到;可是只要有機會,恐怕再仇富的人也是願意去試的。因此,「阿翁」主理的飽魚套餐才會有賣點;那可是大家都消費得起的「富豪」酒家呀。

有錢人不單有錢,而且還很有品味。已故法國社會學宗師布賀丟(Pierre Bourdieu)曾經把品味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奢華品味」,一類是「必需品味」。後者指的是低下階層的飲食口味,油重味濃,與維持生命的必需程度相關;前者指的則是資產階級的狀態,對米油醬醋的問題不必考慮太多,可以自由自在地選擇食物,而選擇之自由就是「奢華」的真義了。

表面上看,這全是錢作怪。如果一個人賺錢不多,他花在食物上的收入比例一定比較高,而且買的全是最最基本的東西。尤其傳統勞動階層,每日付出那麼多的體力,不多點油水進肚怎麼行?所以傳統低下階層的食物往往又膩又厚。從前的愛爾蘭碼頭工人奉黑啤為每日主食,過去南洋的碼頭苦力則以肉骨茶做早餐,看起來是兩碼事,背後的原理卻是一致的。有點錢,情況馬上不一樣;因為有錢就想命長,吃東西開始講究健康。就算富人還是會吃高脂肪高熱量的菜,但他們至少不必餐餐都吃一樣的東西,而且分量也可以少一點,寧願把心機花在烹調的技藝和準備食材的工序。也就是說他們不太會每天來碗肥豬肉,可是卻愛來幾片吃橡實長大的西班牙黑毛豬做的火腿下酒。

布賀丟最特別的地方是不以錢財論英雄。沒錯,一般收入不高的勞動階層都必需吃些味道濃油分重的東西,否則無力勞動。可是既然說得上是「品味」,這裏頭就一定包含着多於金錢的傾向。換句話說,勞動階層不是被迫要吃那些東西的,而且他們還真的喜歡。想當年那些英國工人,他們暢飲黑啤的時候絕對不會很痛苦地想:「我真慘,焗住飲埋啲咁嘅嘢」;相反地,他們大概會以為天下最美味的飲料莫過於此,一路喝一路爽。簡單地講,「必需品味」看似出自生活必需,但終究也是一種品味、一種喜好,以及一種習慣(用布賀丟的術語講,這叫做『慣習』( habitus))由於是套習慣了的,甚至代代相傳的品味,所以就算他們有朝一日發財了,他們也還是會不自覺地偏好那種源自必需的口味。

最好的例子就是上海本幫菜,濃油赤醬本是最經典的低下階層口味,用來送大碗白飯大碗麵條實在是絕配。但是老上海的崛起速度太快,許多有錢人出身貧寒,後來白手興家在十里洋場闖出名堂之後,其口味也一時難改。於是這套「必需品味」就弔詭地流傳下來,再有錢也還是愛吃紅燒划水爆河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