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星期五

梁文道:品味是種位置(品味戰爭之二)

【飲食男女】「有錢買不到好品味」。我猜這是一句聽了之後沒人不喜歡的老話。一方面,它違反常理;另一方面,它卻又是擺在眼前的事實。它違反常理,是因為人類物質文明的精粹要是能在市面流通的話,往往取價不菲,非我等凡夫可及。它是事實,是因為我們也都曾見過一些富人穿戴了一身名牌,把家居裝點得金碧輝煌,可就是有股俗不可耐的銅臭味。這究竟是甚麼道理?為甚麼明明買得起名牌時裝,買得起大師鉅作,但就是不一定能買得回叫人拍手叫絕令人肅然起敬的好品味呢?

與其順着這個問題細究品味養成的原理和方法,探討有錢人該當如何習得上佳品味;我們不如換個角度,轉而談談大家公認的那套好品味到底是怎麼來的,又是誰有權去界定它的標準與定位。也就是說我們不妨回到起點,想想大家看見那些怪誕可笑的「名人家居」時的感覺。我們覺得它們古怪難看,於是判斷這是壞品味的表現;可是我們為甚麼會感到它們惡俗難耐呢?我們心裏頭的這把尺子是從哪兒來的?又是誰教給我們的呢?

說到這裏,我們便能明白法國社會學大師布賀丟( Pierre Bourdieu)留給我們的一個基本啟示,那就是資本,分成很多種,市場上的金錢資本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尚有文化資本的存在。富裕階層也許能在身家財富上勝過多數人,站在金錢世界的頂端;但是說到文化,他們就不一定是最有本錢最能藐視其他人的群體了。而所謂「文化」,我們指的就是一連串各式各樣的品味判斷了。

按照布賀丟的說法,品味其實是區隔人我差異的方式。當我們在辨認一個人的品味好壞,判斷一樣東西是否符合好品味時,重點並不在於那些品味的內容,而在於我們利用這套標準把人和物分成了不同的等級。我們可以憑一個人的外形打扮來判斷他的級數,也可以從一個人喜歡吃甚麼與習慣怎麼吃去確定他所在的社會位置。比方說西餐的餐桌禮儀,一整套刀叉擺出來,你懂得怎麼樣去使用它們嗎?如果你連正確的順序都搞錯,那你的級別就很低了;如果你曉得依序使用大大小小林林總總的刀叉,則說明你夠得上基本水準;假如你還能將它們揮動得十分順暢優雅,那你的品味就實在很不賴了。

同樣地,我們也很關注一個人的飲食喜好。要是一個人覺得公仔麵就算天下美食,那麼懂得欣賞「細蓉」的知味食家就能瞧他不起,在心裏把對方矮掉一截了。

品味與文化之所以說得上是種資本,在於它們就和賺錢營商一樣,也是種必須花時間花智慧去經營培養的一件事。有了本錢,你便能在這個領域裏無往不入,隨時隨地看扁他人,就像李嘉誠做其市場超人一樣地當個品味市場裏的「達人」,佔據這個文化市場金字塔的頂端。就以吃來說,這種達人我們尊稱他為「食家」。

從這個角度看,大陸管「品味」做「品位」,其實也不無道理。因為品味從來都和位置相關,好品味自是高明,壞品味難免就要低人一等受人白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