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

梁文道:維權律師

【都市日報-兵器譜】曾幾何時,「人權」二字在大陸是個禁忌。誰要是一天到晚把「人權」掛在嘴上,他多半是個危險的異議分子。而一般香港人說起大陸的人權,大概立刻就會想起「中國式的人權就是生存權」這句經典名言。

但過去幾年以來,天天喊著要和國際接軌的中國起了很大變化,「人權」不只不再是不准說出口的邪咒,甚至還堂堂正正地進入了官方議題裡面。去年接任國家保密局局長的夏勇,本身就是近年大力提倡「民權」的人權法專家,他曾主編一套相當有名的「民權譯叢」,甚至還說過這樣的一番話:「民眾不享有政治權利,便沒有合法的資格和力量去表達自己的意識,維護自己的權益,尤其是去阻止別人,特別是公權者做侵害自己的事情。沒有政治權利,便不能當家作主。」

可權力從來不是恩賜,它總是一步一步爭取回來的。如今中國政府面對的一個巨大矛盾就是一方面要以開明而且現代化的政治措辭去表述自己的政策和立場,另一方面就無法拒絕別人「信以為真」。例如《冰點》周刊的主編李大同之所以敢公開反抗中宣部,就是因為政府再三強調要依法治國,於是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質疑中宣部封閉《冰點》的法律依據何在。同樣地,既然政府公開承認人權不可侵犯,而且簽署了聯合國的公約,人家就可以當真地要求人權了。然後,這幾年浩浩蕩蕩的「維權運動」就此展開。所謂「維權運動」,指的是一種依據國家憲法和法律維護人民權利的運動。它的主要旗手是一批「維權律師」,專門替老百姓打官司,常常把地方官府和既得利益集團告上法庭。

他們幫助的人包括被非法拆遷的城市居民、被趕出農地的農民、因為性別歧視和身體歧視而無法入學就職的男男女女,以及無數被地方政府無理欺壓的平民。多年下來,打贏官司未必很多,但是這些律師起碼教會了百姓們自己是有人權的,而且還是國家法律清清楚楚列明享有的。對付這些維權律師,當局居然用上了非法手段,有的出動二十四小時非法跟蹤監聽,有的乾脆動用黑社會打人恐嚇。於是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發起了全球接力絕食運動,抗議合法的維權運動遭到非法的打壓,香港的何俊仁也參加了這場行動,每周去中聯辦前絕食一天,看來律師果然是一種值得尊重的良心事業,請為他們喝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