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9日星期日

梁文道:散文不說謊?(二之二)/散文只說實話?

當我告訴你我才剛從地獄歸來,你最好相信。不是因為我的人格高尚,誠實可靠;而是因為這是你我之間的默契與約定,散文作者和讀者之間的約定。

一切文類都是一套習慣,附帶種種閱讀的契約。閱讀虛構作品,我們不必拿「我」當真,因為那個第一人稱敍事者不是作者本人,他的經歷他的感受都不必是真的。哪怕它的故事令人入信,敍事者的聲音真摯誠懇;那道文本內外的鴻溝始終存在,聯接兩端的穩定對應關係依然不可確實建立。但是在讀散文的時候,我們卻不能不被迫相信作者和文章裏的「我」是同一個人,彷彿文章所述只是作者經驗的片段,文字和外於文字的世界根本相連。

正是修辭立其誠,我常常懷疑古人是絕對不接受作者說謊的,因為他們相信文字,不能不把文本裏的「我」當成作者本人。所以中國雖有滿天神佛的古怪演義,有愛得死去活來的浪漫傳奇,但絕大部份虛構作品都沒有第一人稱的敍事者。就算有,也得在那個敍事者和他敍說的故事之間隔開一個表演般的舞台,用「各位看官」和「下回分解」之類的語言點明這只是一個故事,是童叟無欺的「我」在和大家說故事。

因此,才會有那麼多學者考證第一人稱敍事者在現代中國小說出現的歷史,覺得它一定代表了某種巨大的變化。在那一刻,我們不只接受了虛構和非虛構文類的區別,還接受了文章裏的「我」和作者竟然可以不是同一個人。

劉禾把小說、戲劇、散文和詩等四大文類確立叫做中國文學的「自我殖民化方案」( Self colonizing project),因為我們藉此承認了西來的文學觀念,漸漸拋棄故有的傳統。當小說裏頭的「我」都可以說謊了,便只剩下散文是作者真我表達的最後陣地了。

散文不可虛構,中西皆然,但我們似乎要比西方更關注散文「真」的美德和可貴。當年郁達夫和周作人為《中國新文學大系》散文卷各寫導言,不約而同地強調散文要寫出作者的個性,要真切傳達作者的情感;不單是把非虛構界定為散文的要素,甚至還將「真」當成一種審美上的追求。尤其是周作人,好像要在文學革命改變了傳統文學的一切之後,替古人留下一寸棲身之地,以新散文的軀殼裝進「言志」的老靈魂。

有趣的是,散文最難界定。詩、小說和戲劇都能在形式上找出它們大概的特點,用那些特點去說明它們的本質。可散文有甚麼不可替代的本質?又有甚麼形式上必不可少的條件呢?沒有。於是我們只好使用排除法,把不是小說、戲劇和詩的文學創作全都歸到散文這個大雜燴裏面。換句話說,凡是不虛構的文學,就都是散文了。於是散文成了一種只能用「真」去模糊界定的文類,它的副作用就是幾乎沒有一套令人滿意的「散文理論」;而大部份的文學理論,都是來自詩學,或者各式各樣的小說研究。

既然如此,我們該如何看待一個散文家在作品裏涉嫌說謊這件事呢?例如余秋雨,很多人指控他在文章中隱瞞甚至美化他往日的不堪,這究竟是道德的污點還是文學上的錯誤呢?我們又該如何面對一些在散文範疇裏逾越文類邊界的實驗?例如李智良的《房間》,大家假定它是自傳式的散文,卻又同時跟着它滑入小說般的情節。那算不算是不夠「真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