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7日星期二

梁文道:一道菜的知識產權

【天下美食】在我們這個時代是知識產權無限擴大的年代,既然曾經有律師試圖為Michael Jordan登記他的灌籃動作,好叫其它籃球員每次雙腳拉成一字馬凌空灌籃都要交錢給Jordan;自然也會有廚師在自己的創作上動腦筋,把獨家菜式變成自己的「產權」,不容他人侵犯(除非你買下他的專利或者向他的律師繳交使用費)。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芝加哥有家很前衛的餐廳叫做Moto,它的大廚Homaro Cantu是美國最大膽最有創意的廚師之一。他的其中一道作品是一張紙,紙上畫了個粉紅色的棉花糖,而這張紙是可以吃的,吃起來無論質感還是味道就真像糰粉紅色的棉花團。然而最怪異的還不是這張棉花糖紙,而是這張紙上的一行字:「H.Cantu的機密產權。專利申請中,在事先得到H.Cantu的許可之前,不得揭露或者進一步使用」。 請想像一下以後上餐館吃飯,碟子上印著「版權所有,禁止拍照及盜用」,會是甚麼情況?這就是Homaro Cantu打算干的事了。他正和律師合作,替十二道獨門創作申請專利。如果成事,肯定會有更多的廚師倣傚。到了那時候我們吃飯就和買書買唱片一樣了,你擁有的只是一個對象一個副本、而非作品本身;你吃了一碟菜進肚子,不表示你就可以任意處理它。曾幾何時,廚藝是種自由流動的東西,就和人類的一切知識與創造一樣。楊貫一用瓦?烹鮑魚的效果不錯,於是個個跟著如法炮製,也沒誰抄襲誰的問題。正如第一個用火槍烤Toro的人沒有宣稱任何專利,所以每家日本料理也能為客人奉上這款美味的壽司。假如當年發明紅酒燴雞的法國鄉民登記了知識產權,今天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版本流傳民間了。在那個時代,誰都可以說自己的東西正宗,所以北方城市滿街都是「正宗狗不理包子」和「正宗蘭州拉麵」,客人難分真假,只有憑口味決高下。妙的是有些東西不是原始老店就一定做得最好,其後人要是懶惰了,又或者從它那裡出身的師傅自己創業精益求精,結果如何不問可知。菜譜往往沒有機密可言,誰都能學誰都能賣。儘管有些獨門配方是店主或大廚保有一生的秘學,非我族人一概不傳;可是大家依然相信好廚師靠的不又是鎖在保險箱裡的神奇配方,更是臨灶的經驗與存乎一心的直覺「手勢」。因此有自信的廚師向來不怕徒弟滿師之後起飛腳,四處掛著老師的名號賣藝,說不定他還會為自己的作品遍地開花感到自豪呢。 可是Homaro Cantu自有他的打算。他也想像Nobu和Alain Ducasse一樣享大名發大財,但又不願到處開分店,因為他認為一個廚師不可能兼顧得了那麼多的店面;與其像個高級行政人員一樣坐商務艙飛來飛去巡視業務,不如好好呆在自己的廚房修練。 從這個角度看來,Homaro Cantu應該是個很傳統的老派人,可偏偏是他掀起了一種新潮流,將廚藝推向了知識產權保護下的新時代。果然,他的做法既能為他帶來聲名也能為他製造財富。就拿那張棉花糖紙來說吧,目前雖還未取得專利,就已有很多人找上門來了。其中一個大客是美國太空總署,他們覺得這個技術可以用在宇宙飛船上,日後航天員不用再帶那麼多複雜的東西離開地球,一疊加了維他命的有味紙就能讓他們餐餐都有新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