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觀念】看過我在這裏談「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重組的消息之後,有一個朋友傳來短訊:「原來你也喜歡這些老鬼,你不覺得他們只是一幫狂撈一筆退休金的老不死嗎?」。我懂他的意思,正如那句著名諺語所說的,搖滾從來都沒認為是種年輕人的專利,對「齊柏林飛船」這三個六十歲的傢伙來講,他們不只太老,甚至還過了「去死又嫌早」(Too young to die)的年紀。然而,事實一:他們在倫敦的這場演唱會雖然掀起了極大的熱潮和宣傳效應(五六百萬人在網上訂票,進場的不過兩萬),但它是個慈善演唱會,目的是滿足「亞特蘭大」唱片公司創辦人的遺願,設立一個音樂教育基金。
事實二:兄弟,「齊柏林飛船」可不是甚麼搖滾樂隊,他們根本就是搖滾樂。正如一個評論者在聽完那場沒人不拍手掌的音樂會之後所說的:「我們在這天晚上全都想起來了,正是『齊柏林飛船』把『重』加進『重金屬』裏的。」他們和後來一切重金屬與重型搖滾最不同的地方不在於速度,他不在那些炫技式的表演(例如Jimmy Page的雙把結他和他那專門用來拉結他的弓,又叫John Paul Jones用腳玩貝斯(bass)的能力),而在那種深深的藍調功底。且聽聽他們最新精選《母船》(Mothership)裏的每一首歌,有哪一隊樂隊擁有這麼多充滿味道而且令人難忘的結他riff?那全是藍調的正統嫡傳。
事實三:搖滾樂隊會老,但搖滾是永生的。拜手機和互聯網的功德,我看到這場轟動世界演唱會的一些片段。他們是慢了,但他們沒有像其他老人樂團那樣,故意玩得更快以掩飾自己的衰老。他們很有自信地放慢速度,把三十年前的經典演奏得更沉穩更紮實。他們依然充滿力量,看那場上粉絲手中無數的「空氣結他」就知道了。
搖滾的問題從來不是太老,而是太有錢。大家都覺得有錢人是配不上搖滾的,而成名的搖滾樂手多半都又老又有錢;所以他們要是還不肯離開舞台,那就說明他們很愛錢,因此也很不適合搖滾了(比方說絕大部分的搖滾樂迷現在都很鄙視的「滾石」)。
可悲的是,搖滾竟然成了過去幾年中國流行樂壇招徠消費者的旗幟,恨得許多人要死命區分真搖滾和偽搖滾。於是去年又開始流行punk了,似乎只有換個名堂才能徹底告別偽搖滾,保住反叛而且堅持貧窮的搖滾精神。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向迷倒萬千少女也一向是偽搖滾的「五月天」樂隊最近也趁勢改行,說自己是「朋克(punk)」。他們甚至宣稱:「朋克顛覆了流行樂,我們比朋克更顛覆,因為我們流行」。坦白講,我並不介意他們說自己搖滾,更不介意他們名成利就,只要他們有「齊柏林飛船」一半的水平。否則他們的存在只是證明了搖滾未必不適合老人,年輕更不一定是好搖滾的充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