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梁文道:記者無國界(上)

【am730-觀念】我不是記者,也從未在任何新聞媒體擔任過正式的編採工作,我只是一個在媒體上發表評論的人;但是每逢九月一日(香港和台灣的記者節)和十一月八日(內地的記者節),我都覺得這也是屬於我的節日。因為我很希望把自己也列入記者的行列,這是一個令人驕傲的行列;它應該是的,它本來是的。

今年十月十五日到二十二日,香港浸會大學辦了一個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請來幾位普立茲獎得主與學生交流。其中一位是馬來西亞籍的華裔記者方鳳美,她剛憑在《華爾街日報》上一系列談北京奧運的報道得到了本年度的「國際報道獎」。她那些文章談到了不少「負面」問題,例如環境的污染與趕建場館但卻收不到工資的民工。

於是有些內地學生就提出疑問了:身負華人血統,你會不會尷尬?更直接點,就乾脆問她如此在外揭露中國的陰暗面,怕不怕破壞中國形象。假如方鳳美不是華人,大概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還好方鳳美「只是」華人,如果她生在中國,而且持有中國護照,說不定這些問題還會變得更尖銳更鋒利。因為我們通常假設記者心中不可沒有祖國,她的調查她的報道都不應該損及國家的利益。可是甚麼叫做國家的利益呢?誰又有權去界定一篇報道何時才算有損國家的利益呢?

當代最偉大的記者之一,阿米拉.哈絲(Amiraa Hass),是以色列《國土報》的專欄作家,長年住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等巴勒斯坦地區,報道當地人的生活面貌。她是個猶太人,父母都是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但她卻和加沙的計程車司機與伊斯蘭教領袖交朋友。她是以色列人,平常身處約旦河西岸等地,簡直是深入龍潭,不只要小心游擊隊的「誤傷」自己,更要躲避以軍無區別的槍彈攻擊。她是以色列國民,但當今世上沒有幾個人比她對以色列更不客氣,她喜歡拿以色列和實施種族隔離政策時期的南非相比,指控以色列政府壓迫甚至屠戮巴勒斯坦人。

很多以色列人因此視她為叛徒,稱她做「卡波」(Kapo,集中營裏協助納粹的『猶奸』)。以國法庭更曾判她罰款六萬美金,罪名是「詆毀以色列殖民」。最最糟糕的,是她竟然還用英文寫書,把巴勒斯坦人的苦難和以色列帶給他們的傷害公諸於世。

正是阿米拉.哈絲這種人使我感到記者的尊嚴與光榮。她是一位真正的「無國界記者」,在普世的人道價值和政府與同胞的歡迎之間,她選擇了前者。然而,她又是一位最愛國的記者,因為她不能忍受自己的國家犯錯,不能忍受自己的祖國在軍事和經濟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卻是個侏儒。

看著自己的政府和國民走上一條錯誤的道路,於是奮起孤筆一仕諤諤,欲挽狂瀾於既倒,這豈不就是新聞記者的良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