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

梁文道:Jim Crow

【都市日報-兵器譜】被譽為美國民權運動之母的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在上週去世了,她的遺體在本週一還被特別奉進華盛頓國會大樓的圓形大廳,這可是只有林肯和羅斯福等前總統才有資格得享的榮譽。

帕克斯當年拒絕讓座給白人,掀起了以馬丁路德金為領袖的非美籍民權運動的經歷,已成傳奇。它不只上過銀幕,更被載入美國的教科書,是所有學生必讀的故事,香港人最近在報上也該看過不少有關報道。

但是,如果你看過的是英文報紙,應該會見到一個陌生的名字不斷出現,卻可能不知何解,那就是Jim Crow。所謂Jim Crow,指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套法律一科體制。話說南北戰爭結束之後,黑奴是解放了,但戰敗的南方各州仍然非常不滿,想在黑白平等的新時代繼續維持白人的優越地位。於是他們設計出一套很好聽的說法,就是「黑白的確平等,但應該順從他們的差異而彼此隔離」。例如大家都有上學的權利,又不過白人小孩應該上白人的專屬學校,黑人就上黑人的小學。

帕克斯反對的那種巴士後排留給黑人,前排給白人的做法也是這種隔離原則的體現。這種隔離法律就叫做Jim Crow,與南非實施多年的種族隔離政策,如出一轍。但Jim Crow還不只是明文法,它也是一整套的生活習慣。例如黑人男子永遠不應該和白人女士握手,這就可以防止雙方太過親密,而當一個黑人和一個白人初次見面的時候,引介人就要先把黑人的名字介紹給白人,然後再對那名黑人間接地點出白人的名字,比方說:「杜克,正在和你說話的是史密夫先生」,絕不能正常地把白人姓名也介紹給黑人。深層意義一是要抬高白人的地位,二則出自於對混合甚至混血的恐懼。因為白人的血統和族性太高尚了,不能輕易混雜;萬一不慎發生了白人婦誕下混血兒的情況,那就是整個人類的悲劇,會拖慢了白人帶領大家進化的步伐。為甚麼這種體制叫做Jim Crow呢?那是因為十九世紀中葉的美國南方很流行一種歌舞鬧劇,表演者全是白人,但都塗黑了臉扮黑人,再以愚蠢的動作腔調恥笑黑人。這種戲最常出現的角色叫Jim Crow,一個衣衫襤褸行為特別滑稽的小丑。所以Jim Crow是白人想像中的黑人形像,也是為了要維持這種形像而奠立的社會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