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3日星期日

梁文道:藥廠不是慈善機構

【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使全球陷入恐慌的禽流感,大概只能使一群人感到快樂,那就是特效藥「特敏福」的生產商瑞士羅氏藥廠的股東了。大家都在爭相訂購這種藥,希望存夠自己國家需要的數量,羅氏的股價又怎能不節節上升呢?問題是它的生產能力跟不上市場的需要,「特敏福」供不應求;而見它的價格太高,很多發展中國家根本負擔不起。所以壓力就來了。很多政府和國際組織紛紛要求羅氏讓出它的專利權及配方,好叫人家自己生產。

所以我這次要介紹一本老書,2001年出版的《Prescription Games》,台灣的中譯本叫做《一顆價值十億的藥丸》,作者是有名的探究型記者傑佛瑞.羅賓森(Jeffrey Robinson)。這本書一開頭就講了一個小故事,說明了全書主旨:藥廠與人命的衝突。故事的主角是布蘭達,她在三十一歲那年發現自己患了卵巢癌,如果她能服用必治妥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的出品「紫杉醇」,她就可以活多一年以上,剛夠她看到自己獨生女的首次聖餐禮。這可是她的心願,可惜無法達成,她沒能挨到那時候就斷氣了。因為這種使得必治妥一年可以賺上十二多億美金的藥太貴了,每三個禮拜就要兩千三百美金,而布蘭達可不是一個有錢人。

為甚麼有些藥要這麼昂貴呢?《一顆價值十億的藥丸》的書名已經暗示了答案。因為藥廠開發新藥的成本非常非常地高,往往要成千上百的專家花好幾年在數千種分子中把真正有用可用的找出來,這還得包括失敗的風險。所以藥界的一句名言是:「我們算出的藥每粒成本不到一毛錢,但為了那第一顆卻得花上好幾億」。傑佛瑞.羅賓森在這本書裏提供大量資料,為的就是否定這種說法。他認為先不管這些藥的基礎開發依賴的其實是公帑資助的大學科研機構,光是藥廠營銷就佔去了成本的一大截了。更重要的是,藥廠總傾向隱瞞研發產品的真正成本,它們根本在謀取暴利,代價是無數百姓的生命。

根據常識,消費者是有選擇的。但是「處方藥物」這類產品的特色是你其實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能醫治你身體毛病的藥來去只有幾種,一般病人也很難和醫生就其處方討價還價。同樣根據常識,產品價格沒有高得不合理這回事,一切商品的價格都是市場決定,如果某項產品太貴,其他競爭者就會推出廉價的同類產品。但是藥商這一行很特別,絕大多數的藥商都只專注某一領域的產品,以確保自己對某種疾病的壟斷,使其他同行難以踏足。何況這行的成本門檻相當高,不是任何人都可輕易加入的。當然也不能忘記專利權,世貿規定了藥品專利保護權的標準年期是二十年。換句話說,如果布蘭達多活十幾二十年,或許就能等到她買得起的「紫杉醇」了。

聽說羅氏已經和幾家藥廠談妥條件,讓他們也能生產「特敏福」。希望這不是壓力之下的妥協,也希望羅氏收的價格夠高。畢竟藥廠不是善堂,它是企業。禽流感能殺幾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所說的:「企業唯一的責任是為股東謀求最大利潤」。如果羅氏的股東沒死在禽流感手上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