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梁文道:遊行的主人(異哉「打尖」二之二)

【蘋果日報】請恕我孤陋寡聞,在這個世界上,我還真沒聽過有警察擔心遊行隊伍會不會被人打尖的事情。為什麼香港警方要替七一遊行擋掉打尖的市民呢?他們真的很想協助這場運動,讓它順利功成嗎?如果真是這樣,那他們可就真是盡好本份了。因為照道理來講,他們的任務就是要替遊行開道,為示威者服務;同時盡量維持城市生活的基本運作,不要讓它受到過度干擾。在我的理解,警方針對任何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就是在這個前提之下成立的。

可惜的是,不知不覺地,我們都把這份「不反對通知書」當成了可以定奪遊行合法與否、正當與否的尚方寶劍。警方也漸漸變成一個可以決定遊行搞不搞得起來的最高仲裁;他們沒把自己當成外人,他們以為自己是遊行的主人,所以才能規訓大家唔好打尖。

按照一種很傳統又很浪漫的印象,遊行示威乃是登高一呼,然後人民從四處湧現街頭的自發集體運動。而事實也的確類似,每次大型遊行,路上的群眾總會時不時地向路過電車上的乘客,及道旁兩側的看客高呼:「歡迎市民加入」。為什麼?就是因為大家都有這種不言自明的期待,盼望沿路猶有生力軍,壯大行進隊伍的聲威。

維園做為起點,也就只是起點而已;它不是銀行排隊的輪籌處,更不可能是參加示威的唯一入口。假如真有坐在巴士上的乘客,受到長街旗海的感動,臨時起意,想要下車遊行,這叫不叫做打尖?假如有些長者體力有限,無法從頭走完整趟預定路程,想從半途加入,這又算不算是打尖呢?再回想一九八九年的百萬人大遊行,大伙隨便走到街口,就已身在示威行列之中,那又是不是百萬人大打尖呢?

凡是參與過遊行的人都曉得,所謂「打尖」不只是大家期待的現象,它甚至還是遊行的應有之義。就算建制派組織的那種高度規劃、規劃到自發程度可疑的撐政府遊行,恐怕也不會拒絕有人受到感召而中途打尖吧?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古怪的觀念和行為隨着表面合理的字眼,混進我們的公共生活之中,慢慢變成十分正常的規範。小心「打尖」,如果連這套說詞都被接受,警察就會成為任何遊行的主管機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