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

梁文道:搬家的必要

香港人為甚麼要搬家?

只有在香港,不搬家是需要理由的。

千年以來,中國以農立國,講究重土安民,百姓等閒不願遷居,為的是守住祖宗傳下來的那份祖業,為的是留在滋養自己的土地之上,生活在教化自己成人的社群之中。在這種傳統?面,一個人不用回答為甚麼不搬家這種問題;相反地,想要搬家才真是個問題。

假如古早的農業社會離我們太遠,那麼就看看近代以來的西方都市文明吧。平常去歐洲旅行,許多香港人都很驚訝,為甚麼竟有那麼多的古城,竟有那麼多的古建築,動輒數百年而不衰毀?尤其值得注意的,不是威尼斯等旅遊名都,而是那些星羅棋布的中歐城鎮,因為那些房子都不是甚麼建築瑰寶,它們就只不過是當年最簡單的民宅罷了。

再說美國,一個由移民建造的國家,雖說是移民,但他們住定下來之後也就不願再踏上那流徙的旅程了。於是去美國探望朋友,他們也還能帶你參觀數十年前住過的老宅;就算故人已去,一窗一瓦仍然靜靜地等?歸來遊子的目光。

在所有這些地方,搬家都是一年值得思之再三的大事。然而,搬家在香港卻是種常態,每個人隨時都有要搬的理由,渾然不覺自己的動機背後潛藏?一個巨大的、自己看不見的,但卻又受制於它的機器。

甚麼機器?那就是地產業為主導的經濟邏輯與一切為它服務的機構了。我們不妨想像一下,要是有一天香港人都不願搬家了,那麼還有誰能啃下那些新起的樓房呢?全靠內地來的投資者和新移民嗎?要是有一天香港人都不想再搬家了,政府還批得出住宅用地嗎?以後要用甚麼來裝滿政府那空虛的庫房呢?

在整部機器的運作之下,我們每一個人都不知不覺地成了鏈條上的齒輪,只知搬家之必然,而不知不搬家的常理。

是誰想賺更多的錢?

儘管香港人是不能不搬家的,但歷來還是有人違反這套常理,抗拒搬家。為甚麼?可能是戀舊,也可能是最單純的原因:想不到要搬家的理由。

後一種人的命運可以是很坎坷的,尤其要是他們不富有的話。假如他們住在半山或淺水灣那些有幾十年歷史的大宅,那叫做「間隔大方」,乃傳統豪門之選;但若不幸住在深水和灣仔的平民老區,那就叫做老化殘舊,環境惡劣了。

為了這些老區居民,香港設有幾個特別仁慈的機構,一是市區重建局,二是房屋協會。它們會出一筆不高於市場價格的費用,向居民收購房產。然後仰仗全世界最不利於業主的香港「土地收回條例」,在取得一定比例的業權之後,即可公然違反香港人信奉的自由市場原則,強行奪取(正式的說法叫「徵收」)他們的產業,把他們趕到另一個地段。

於是很吊詭,這些老區被「成功」改造了,殘破的唐樓變成了簇新的高層住宅和商業大樓,但原來市區重建局和房協聲稱要協助的居民卻再也回不到這些地方。他們曾經有過一個生機勃勃的社群,房子雖舊,但人情也老,街坊們彼此照應,不用甚麼現代化的管理公司,他們自能把自己服務得十分之好(下樓發現外面正在下雨嗎?用不向管理處登記借傘,樓梯口的報販自會借你一把)。更重要的是,那些做小生意小買賣的,他們在這老區裏經營不只享有低成本的好處,這個區域甚至根本就是他們的唯一市場。你把他們搬走了,你叫他們以後靠甚麼維生呢?替超級市場打工?還是以「生果金」度日?

最近,深水元州街一帶的居民面對的就是這個問題了。房協徵收他們的居所商舖,怕他們住得太殘舊。很奇怪,這裏頭有不少街坊倒覺得自己過得挺好,用不搬,搬了反而立刻面對生計無的困境。所有建築本來就有老化的一天,而官方機構出於「執政為民」的好意,也的確可以出手改造。可你為甚麼不能在保留原有建築的基礎上修補一番呢?難道只有完全拆毀才是一個改善建築環境的方法嗎?假如你真是為了他們好,又為甚麼不答應他們的要求,日後讓他們回到「改善」了的原區,繼續做自己的生意過自己的日子呢?

你或者你的祖輩花錢置業,一心想安居樂業。突然有一天,有個幫派跑來告訴你,說你的生活很不堪,最好快點收了錢走人。你不願意,認為我的東西他們憑甚麼拿走,就算我的東西老,但我覺得好就行了。不料他們居然有權告你犯法!天下可有這種道理?有的,實例就在深水了。

房協總幹事王麗珍在上個禮拜寫了封公開信,回應外界就重建深水一事的批評。她不只說不清這麼簡單的道理,回答不了前述那些簡單的問題,還反過來猜測那些不願搬的街坊只不過是貪錢,以為吵鬧一番之後可以得到更多的賠償。世上還有比這更荒誕的邏輯嗎?人家躺在床上睡得舒服,你偏要叫人家起床;人家不願意,你就說人家是為了錢,以為全世界的人都不想睡好覺。

其實這也是此等機構多年來的慣技了。總是以改善舊區居民生活為理由強行徵地,「改善」了舊區樓價之後,卻沒有改善那些居民的生活。分明自己才是自負盈虧,有花紅可分的機構;分明自己是為了替政府賣地賣出個好價錢,再讓發展商賺錢的推土機;卻要反過來指責那些不想搬家的老實人是求「財」若渴的奸民。世界之大,果然無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