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

梁文道:建築師Brad Pitt

Brad Pitt成了建築師?一位規劃師轉來一份報導,我才曉得這早在國外娛樂新聞流傳的小八卦。前年他曾出資贊助一個叫做「做啱佢」(made it right)的慈善計劃,為遭到風災侵襲的新奧爾良市建造150間低收入戶住宅。最有意義的地方在於他不只出錢,還是整個計劃的發起人,親自聯絡了幾家大建築師行,運用最新科技做出既防洪又舒適的嶄新住屋。他是怎麼認識這些建築師的呢?說來就更神奇了。

雖然Brad Pitt大學唸的是新聞(而且是以新聞學著稱的密蘇里大學),但他最愛的原來是建築,甚至公開說,演戲是我的職業,建築才是我的熱情。為了追逐他的熱望,他乾脆跑去建築大師蓋瑞(Frank Gehry)位於洛杉磯的工作室當學徒,進修電腦輔助設計的學問。

也許這個個案太過特別,但它還是可以對照出我們的明星是何其蒼白。除了少數幾人,我們根本想不出檯面上哪些大紅明星有甚麼業餘嗜好。根據無孔不入的狗仔隊日夜跟蹤所得,許多明星的興趣就是一個派對接著一個派對,吃喝玩樂。很少有人像Brad Pitt這般,發展出很好玩很有意義的生活另一面。

明星不是聖人,他們的餘暇活動跟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但一到公益廣告活動這關,不相關的東西就會突然成了問題。

兩個年輕偶像在日本因服食大麻被捕,其中一個竟然還幫政府做過禁毒活動,於是媒體大興問罪之師,一方面落井下石把他們說得一文不值,另一面則抨擊官府當初「唔帶眼識人」。很多人更是再三力陳偶像宣傳的禍害,叫政府別再隨便起用明星,去當這個大使那個大使。

在我看來,問題不是該不該找名人做廣告,而是怎麼找,找甚麼。如果請明星利用他那張大家熟悉的臉孔引人注目,這叫廣告幼稚班。如果請一個明星反吸毒的理由只是因為他不吸毒,那叫要求太低。真正有效的名人公益廣告必須以那位名人的固有形象和興趣為前提。例如Brad Pitt的老婆Angelina Jolie就常常為扶貧機構做公關,她的說服力來自她一向關心第三世界兒童成長問題;仍未大紅,就老在媒體不注意下跑去柬埔寨當義工。

我們這裡的情況是,政府滿足於名人廣告初級階段,娛樂公司覺得「搞公益」有助於塑造健康形象;而明星本人,則是任人擺佈,幹甚麼都無所謂的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