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

梁文道:「兩會」很重要?

  我知道「兩會」很重要。所以每年開「兩會」,都有大批記者集聚北京。可是老實說,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頭,我根本無法在排山倒海的各種報導裡瞭解「兩會」到底重要在什麼地方。

  諸如確立國花可以刺激經濟、配偶可向第三者索賠等一大堆古靈精怪的言論,「兩會」本質上最重要的東西就此淹沒在網友的嘲諷咒罵聲中。

  全球新聞界苦於「資訊娛樂」(infotainment)久矣,嚴肅課題的娛樂化處理會轉移受眾視線,追求感官效果多於理性思考,把全體公民貶為一群消費者。但中國的情況其實和外國有根本的差異,並不是因為受眾厭倦正經的議題,而是不知從何說起,只好藉著歡樂宣洩心中壓抑的不滿———不滿「兩會」代表委員的表現。

  的確,「兩會」新聞的娛樂化、花邊化,並不會是媒體從業人員本身的問題。相反地,我相信大部分編輯和記者其實也想認真對待自己的專業責任。

  要理解新聞的專業責任,我們不妨從一個更寬廣的框架著手,一種「公民文化框架」。不論你認為民主是什麼東西,也不管你相信中國政治的民主改革應該走哪一套模式,恐怕都得接受這個框架之下的四種內容:1.公民有知悉公共事務的權利。媒體不只要盡其所能地報導這些資訊,還得代表公民挖掘許多被政府忽略甚或掩埋,但又不是不重要的訊息。這也就是一般所謂的知情權了。2.光是知情,空有資訊,卻缺乏解讀資訊的能力,猶如文盲對著一堆書本,那又有何意義呢?所以公民還必須擁有「公民辨識」(civilliteracy)的權力,學懂瞭解公共事務的方法,能夠理會各種政策與法令的含義。3.只是知道訊息, 讀得懂政策文件,一個人還不算是個完整的公民,因為他欠缺獨立思索和判斷的能力,不曉得怎樣清晰地陳述自己的想法。故此,公民還得配備形成意見的能力;而獲取這種能力也是一種應有的權利。4.既然對公共事務有意見,那麼一個人當然還得有表達意見的機會,與其他公民溝通以造成輿論,向執政者發言以實行監督和創議的職責。用平常的話語講,這就叫做言論自由了。

  一般以為,新聞媒體在公民文化權利的推廣上有很重要的角色:首先,它要回應公民的知情權;其次,它可以協助大家讀懂資訊,提供恰當的脈絡和相關知識;然後,在單純的消息羅列之外,它提供一套敘事,方便大家考慮和推理;最後,它提供平台,讓公民有機會發表言論,共商國是。

  那麼,近日有關「兩會」的報導是否可以滿足這四種重要的文化權利呢?就拿備受關注的四萬億提振內需計划來說吧,我們能夠在報刊和電視上得知它的詳情嗎?如此龐大,關乎每一位國民福祉的工程,大家能在媒體中窺得它的背景知識,再由此形成自己的理性判斷嗎?公民是否可以藉著媒體鋪架的平台暢所欲言, 對有關部門施加影響呢?

  我必須說,情況並不令人滿意。從會議的開始到結束,四萬億始終是一筆未曾細化的數字,許多重大的政策和預算方案也只徒具粗略的線條,罕見精細的分析。這是媒體不夠主動?還是它們心有餘而力不足?難道是「兩會」規模太過龐大,消息多得來不及消化了?抑或是大家面臨了根本的限制,新聞源頭本身就很乾涸?

  我們知道「兩會」重要,所以每年「兩會」都是媒體最忙碌的日子。可是他們忙了半天,受眾到底知道了什麼呢?除了有趣的言論、要人的姿勢,以及熱鬧的場面;我們知道的就是「兩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