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2日星期六

梁文道:在地下與地上之間

【信報財經新聞-書海迷航錄】在我還年輕的時候,也有所謂沉迷地下音樂的經驗,拒絕一切大公司大廠牌的暢銷歌曲,更看不起本地的流行音樂。要聽就要聽獨立品牌的小製作,在旺角的唱片行裏與各路畸形怪誕的人馬相濡以沫,躲進小樓成一統。但凡有心儀的樂隊「成功」衝出地面,金榜題名,我就會有被背叛的感覺。然後與另類雜誌上的樂評人同聲譴責,不管其實他們做出來的東西有沒有變過(最佳例子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U2)。英雄是 Joy Division 的 Ian Curtis,據說他上吊自殺是因為自己的作品竟然進了排行榜上的四十大。演唱會?如果那些一開三十場,錢都花在布景行頭上,邊唱著悲慘情歌還能一邊擺手微笑喊著:「邊朋友,多謝你地支持!」的馬戲也能叫做演唱會,那高山劇場裏和大夥一起高叫「一起高叫 Rock and Roll」的 Beyond 玩的算是什?

怎樣才算「獨立」?

到了後來,我開始不計較地上地下的分野,腦袋可能已經像出賣了獨立精神還乾脆出賣了整間唱片公司的 Richard Branson 一樣混賬。而且回顧過去那種種堅持,竟有愈來愈多的懷疑與迷惘。為什在這一個高度體制化的工業底下,所謂不妥協的態度與獨立的藝術精神會特別受到樂評吹捧,尤其那些樂評與地下圈子本身也都是一種體制?另外,要怎樣才算獨立?音樂風格獨特還不夠嗎?我又常聽人說玩音樂不是向觀眾獻媚,得有自己的態度,可是從來沒人說清楚過那個態度的內容。我想知道表態擁抱商業算不算一種態度。

馬傑偉、馮應謙和謝至德等一夥人炮製出來的《出賣LMF:粗口音樂檔案》和《地下狂野分子:次文化圖文傳真》,以LMF這隊在生力啤廣告上亮相,因粗口歌馳名香港的「地下」組合為個案,圍繞著本地地下音樂和 Band 壇的圈子打轉,似乎隱隱約約可以回應我的疑問。前者從LMF的成員介紹開始,接著掃描在香港的小圈子裏打 Band 的都是些什人;然後折回歌迷身上,看看他們如何用不同的方式消化那些粗口歌詞;最後還很求全地請出了家長、老師和牧師,義正詞嚴地檢討意識問題。後者的文字則脫胎自馬傑偉的

兩篇英文論文,但一點學術腔都沒有,反而寫得很個人化。兩部書加起來,放在以歌詞為本的香港流行音樂研究之中,算是難得的成就。雖然作者們對於 Hip Hop 和 Hard Rock 都不內行,寫不出音樂上的觀察,但另闢蹊徑,把與這個圈子有關的各方人物都帶了出來,有作者有受眾還有唱片公司的人。地下圈子的文化和精神主要就是體現在人的身上了。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馬傑偉寫 a.room –LMF的 Band 房,從空間的角度側寫出這種次文化的混雜面貌和氛圍。凡是稍懂行情的人都知道 Band 房在夾 Band 文化中的重要性,它不只是個練習和錄音的空間,還是精神上的禮拜堂。四十歲前不聽搖滾的馬教授竟也知道這點,真是難得。而謝至德的攝影,就像從一連串的影片菲林中硬生生地扯出來似的,每一幀裏都看得出前後內外不斷的動作河流,活猛有力。

搞笑的「遊記」

這群作者們自認是「中間人」。問題是他們是誰和誰的中間人呢?如果其中一方是LMF和其他Band壇中人,另一方會不會是「一般大眾」呢?要把地下文化介紹給大眾,難怪他們擔心自己會不會出賣了地下了。可一說到「出賣」,我那堆老問題就回來了。看完兩本書之後,我發現它們回答不了我的疑惑。這可能與這群「中間人」的資歷有關,他們太像劉姥姥了,一入大觀園就亂了手腳,整天反省自己一直以來太過正經。做學生的自問為何年紀相同,自己不及人家奔放;當老師的看到小夥子精力無窮,自慚年紀太老。於是二書又成了相當搞笑的遊記。

的確,這是遊記,是一群相對來講比較正經的學院人初遇地下音樂文化圈的紀錄。他們不是向來穿梭在地下與大眾之間的蝙蝠,而是由「大眾」這一端邁向LMF那一頭,然後回來報告見聞的記者。他們看到了很多人看不見的東西;也很自然地無法回答所有問題,這點他們從不掩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