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日報-兵器譜】直到老父火化,楊麗娟還是想見劉德華一面。這讓我想起兩年前陳奕迅在一個音樂頒獎禮上說的話,當時備受狗仔隊滋擾之苦的他大聲疾呼:「希望傳媒以後多點關注我的音樂,少點關注我的生活」。如果劉德華有機會再見楊麗娟,他會不會也對她說;「希望你喜歡我演的戲唱的歌,但是不要迷上我這個人」呢?
其實我們都知道,一個明星在戲里扮演的角色和他的「真人」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都很好奇,那個演活了臥底黑社會,那個在戰場上賣命守城的劉德華其實是個什麼樣的人;真正的劉德華和那些銀幕里的角色有分別嗎?如果有的話,其間的差距又有多大呢?
為了滿足我們的好奇心,為了影片的賣座與唱片的銷路,公關公司會為劉德華安排各式各樣的訪談活動。在這些訪問或者「真情對話」里面,我們或許會看見劉德華詳細描述他揣摩某個角色的心路歷程,他排好一支舞的艱苦經過。這時候我們就會發現電影與音樂以外的劉德華了:那個能歌擅演的劉德華,正在談論他飾演的角色,他和那些角色拉開了距離,猶如一個作家談論自己的作品。而一個作家和他的小說里以第一人稱出現的敘述者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存在,一者真實,一者虛構。因此正在介紹自己作品的那個劉德華應該也是「真實」的了,不是嗎?
加里·格蘭特(CaryGrant)有一句名言:「我和我的觀眾一樣,都很想做加里·格蘭特」。他的意思是銀幕上下的自己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銀幕上的他完美無瑕,銀幕下的他不外凡人。說起那個年代的明星,很多人都覺得他們比較有「星味」,原因是他們夠神秘。在舞台之外,他們把自己嚴密地包藏起來,使所有觀眾能夠看到的都是那個帥氣倜儻的加里·格蘭特,而非這個坐在馬桶上的中年男人。
那是現代明星產業的初級階段,明星的經濟效益幾乎完全來自他的「作品」。現在可不同了,一個明星最主要的收入絕對不是他的片酬,更不能是他的唱片分紅,而是他的廣告費。一家手表公司找劉德華當代言人,一家網絡商找陳奕迅推銷網站服務,看中的當然不是他們的演藝功力,而是他們的人。
明星之所以為明星,不在於他們的創作,而在於他們在媒體上展現出來的人格形象。依靠這種整體的人格形象,他們才能得到巨額的出場費和廣告酬金,他們才能吸引死忠的粉絲,叫他們去追捧自己任何一張唱片、任何一部電影與任何一場演出。
所以陳奕迅絕對不該讓傳媒只去關注他的音樂,劉德華也必須教人愛上他這個人。如果所有消費者都非常理性,只買他們的唱片卻對他們拍的廣告視若無睹,那麼我們整個圍繞明星建立起來的文化產業就要崩潰了。
我們不是要看劉德華演的戲,聽他唱的歌,更要看他的訪問,透過努力不懈的記者去了解他的一舉一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掌握「劉德華」這個人,盡管這一切可能也都是種表演,盡管「劉德華」或許才是劉德華和整套產業機製的最大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