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

梁文道:自傳的局限(災難的最小單位之二)

【蘋果日報】一個人的自傳可以幫助我們認識浩劫當中最小單位的苦難,撕開那被無窮概括及論述打磨得光滑平順的歷史名詞,從內裏翻攪出不同的曲面,以及複雜的皺褶。但是同樣一本自傳,它或許感人肺腑,令人同情傳主的經歷,能讓讀者瞭悟他今日所思所行的由來;是否就自動地可以成為這個作者的政治立場辯護書呢?換個方式講,如果有人問你現在為什麼要在政治上支持這個,反對那個;你能不能只是給出一份自白,描述自己的人生歷程,說明自己的感受?這種自述就算再有誠意,它可以代替得了一套充份的理據嗎?假設你的國家出了很多問題,政府幹了不少惹人非議的事情,這時若是有人問起你對這些事情的立場,他們期待的應該是一個明確的答案,清晰的是非選擇,以及為什麼會有這個選擇的解釋。這種選擇是個政治甚至道德的判斷,這種解釋也應該是套能夠支持如許判斷的理性論證。然而,你卻給出了一番誠懇私密的告白,由頭細說你愛上這個國家,認同這個國家的故事。這能算數嗎?

阿摩司.奧茲的《愛與黑暗的故事》就是這樣的告白。它說出了一個猶太小孩對以色列這個國家的感受,令人多少明白了以色列對於大屠殺倖存者的意義。身為讀者的我們都能隨着奧茲細緻而充滿想像力的筆觸,逐步理解猶太復國主義者的遭遇和心態;那確實是段讓人心痛的經歷呀。難怪奧茲要把這本書的阿拉伯文版寄給身在獄中的巴高提(Marwan Barghouti,巴勒斯坦武裝組織Tanzim的頭目),並且在書的扉頁上留下這樣一句話:「這個故事是我們的故事,我希望你能讀它,並且就像我們理解你們一樣地理解我們。我希望有天能在外面和平地見到你。你的阿摩司.奧茲」。

我們理解了。但,這本書是個好答案嗎?那就得看問題是什麼了。假如人家問的是:「你們猶太人為什麼需要一個國家?」可能《愛與黑暗的故事》還是個不錯的回答,因為它非常仔細地描寫了一群歐洲猶太人如何被歐洲排除出去的經過。人家都已經在牆上寫得很清楚了,「猶太人滾回巴勒斯坦去!」,而且還以行動證明了你們不滾的後果;你還能不走嗎?還能不找一塊足以安身立命,此後再也不受排斥不虞生命安全的國土?不過,問題若是「你們猶太人憑什麼來到巴勒斯坦建立你們的國家?」,甚至「以色列憑什麼趕走此地的原居民,又憑什麼把還留在此地的巴勒斯坦人當成二等公民?」。《愛與黑暗的故事》或者就不算是個站得住腳的答案了,因為一個人也好,一個民族也好,他所受過的苦難並不能夠構成他去傷害其他人的理由。套句當前反以(以色列)潮流中的老話,「大屠殺不是你們壓迫巴勒斯坦人的藉口」。

然而,奧茲書寫《愛與黑暗的故事》的目的真是為了回答這類問題嗎?有沒有人向他拋出過這些問題?莫非有人會預期這本書應該是那一連串政治是非題的答卷?看來是的。因為奧茲於在世希伯來語作家當中最具國際聲望,是諾貝爾文學獎的長年熱門;他又是個公共知識份子,時時針對時局發言,參與不少社會運動。這種人,大家總是要求他該「站在雞蛋那一邊」,而非與高牆為伍。既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是強弱懸殊的高牆與雞蛋的關係,奧茲的立場就不用他自己去選,因為大家早已為他安派好了,等他埋位而已。又既然《愛與黑暗的故事》是本偏向非虛構的自傳,是他最有代表性的名著,所以大家即便還沒開始讀它,便能理直氣壯地替他決定這是他要表態的時候了。

我們也許應該先稍稍回顧一下他的「立場」問題。在越來越向右翼傾斜的以色列政治光譜裏頭,奧茲大概算是左派。他寄書給巴高提的舉動,就惹來很多保守派政客的批判,說那是向「恐怖份子示好」。他主張以色列應該與比較溫和的巴勒斯坦「法塔赫」(Fatah)好好坐下來談談,落實巴勒斯坦建國。他反對以色列在「六日戰爭」以後的邊界之外肆意擴張「殖民區」,不滿阿拉伯人在以色列的可悲處境。所以很多歐美「進步知識份子」喜歡奧茲,認為他是個有良知肯自省的以色列人。

但是另一方面,奧茲卻又支持2006年的「第二次黎巴嫩戰爭」,認為那是針對「真主黨」的自衛戰爭,雖然這場仗傷了不少平民性命。他贊成以軍在加沙地帶的行動,因為「哈馬斯」是個狂熱的恐怖組織。至於惡名昭彰的隔離牆,那堵中斷了巴勒斯坦人正常生活,名副其實的高牆,他也覺得可以接受。理由就和一些自命左傾的以色列人一樣,「它起碼減少了恐怖份子滲透過來發動襲擊的機會」。於是比奧茲更左的左派,以及猶太人中的反復國主義者,都認為他是個虛偽的左派,猶太復國主義者的代言人。

由此可見,奧茲是個右派嫌他太左,左派嫌他太右,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都有恨他的人物,兩面不討好。真要定位的話,那就是最討人厭的溫和派。麻煩的是,他還時常挪動立場。就說「第二次黎巴嫩戰爭」好了,他一開始還在為它撐腰,堅持自衛有理,可後來卻轉了個一百八十度,譴責以色列軍隊的擴大行動。

《愛與黑暗的故事》故此活該受到批判。是書一面世,許多人就把這份自傳當成政治論述,試圖在裏面找到攻擊奧茲的證據。比如說勇不可擋的以色列左翼作家拉奧(Yitzhak Laor),在一篇尖刻犀利的長篇書評裏頭,他替奧茲算了一筆賬:「它怎麼可能是『整個民族的旅程』(某篇法文版書介裏的話)呢?整本書沒有一個非『阿胥肯那吉猶太人』角色(Ashkenazi Jews,主要分佈在東歐的猶太人),而我們的國家卻有百分之六十的人口不是阿胥肯那吉人」。當然,這本書更大的問題是沒有幾個阿拉伯人;鮮少談及猶太復國主義者當年如何以殺伐恐嚇巴勒斯坦人,逼得他們大批逃亡……,諸如此類的「盲點」,自不在話下。

要在一部自傳裏頭挑出作者沒有提到的東西不難,畢竟沒有人是全知的,正如一個富二代的自傳不寫劏房生涯的困窘,我們不會怪他對這個社會問題視而不見。難的是該怎麼去斷定一個自傳作者不談某些人和事的緣由,那是刻意隱瞞,還是視野局限?為什麼我們總是習慣把一些作者的自傳當成「民族史詩」,以他一人私己的經驗代表一整個國族和社群的歷史,然後再以看待一部宏大史述的標準去評價它的良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