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梁文道:香港式僭建

【蘋果日報】香港政治也有香港政治的「香港模式」。人家檢查政治人物的道德品格,最喜歡看他有沒有婚外情私生子,也喜歡追索他青年時代酗酒抽大麻的紀錄;我們香港政治人物在道德品格上最難過的這一關卻是僭建,令人意想不到的僭建。真不知道當初林鄭月娥決心清理僭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會有這一天?正如暴秦,酷吏「依法治國」,到了最後往往變成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貴公子在自家泳池底下挖個大洞好讓「家人住得舒服一點」,這叫做僭建。行政首長搭個花棚種菜,計算心機之餘怡情養性,這也叫做僭建。基層百姓窩居唐樓,架板隔層以求一眠,這還是僭建。孤獨老婦在大廈天台自力營建,圖個終老喘息有瓦遮頭,居然又是僭建。明明處境不一,性質有異,但法律就是法律,整整齊齊地把它們統統打成非法。

我第一次意識到僭建的問題,是九四年「荃灣天台屋」時候的事了,今日許多社運健強,都曾經過那場風波的洗禮。正是那次事件,使很多人認識到合法未必合理,更使我們發現整套規管香港居住空間的法律怎樣配合了這個城市的發展邏輯。它阻絕了人民自主經營生活空間的權力,不許你用鐵皮木架搭建配合你生活需要的容身之地,驅趕你投入這座城市最盛大最凶猛的地產賭場。而當年港英高明(或者狡猾)的地方是,律例雖嚴,它卻備而不用,要不又在收到投訴的時候出手,要不就選擇幾個小老百姓祭旗。

現在可好,它主動出擊。於是管你是為了舒服享受而擴張住所面積,還是為了實踐環保而加蓋天棚電池,甚至只不過是想在這個瘋狂的昂貴市場裏謀一處斗室,全都成了打擊對象。依據這部行政機器的慣性,它對付小市民的效率又往往高於上等權貴,難怪要演出「特首僭建冇問題,天台老人要搬家」的大戲了。

苛政猛於虎,最猛的是到了最後,它連自己都要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