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觀念】「見字如見人」,是我從小聽到大的老話,然而今天已經不再管用了。打開電郵,我該如何從那一行行的「新細明體」,來辨識來信者的為人端正與否?又如何得知那懇切的言辭果然坦蕩無欺?回顧百年漢字走過的道路,那就是一段文字逐漸脫離人格,書寫逐漸去除個性的歷史。當我們開始以鋼筆、鉛筆以及原子筆作為書寫文字的主要工具,「書法」就成了一種專有名詞了。它不再是任何一個受教育者的必經訓練,也不再具日常溝通的實際作用。脫離日用的毛筆書寫,退隱到藝術角落,是藝術家發揮創意的專屬領地。既然它只是藝術,有些藝術家就不必顧慮傳統的法度,也用不著擔心它和自身性情修養的關係了,他們大可以任意揮灑,逐新好奇,乃至於到達一種僻怪疏異的地步。
然後電腦鍵盤出現了,「寫字」就更是異化,和個人性格的表現完全無關(如果敲鍵盤也算作「寫」字的話),因為任何一個人打出來的字都是一樣的。相應於這種日常書寫「去個性化」的趨勢,書法「藝術」在某些人那裡反而更加著重它的審美面向,為美而美,為藝術而藝術;兩股潮流彼此相對,逆向發展。在我看來,這兩者都不是傳統書法的原貌,因為前人一方面相信手跡是個人心性的直接顯露,同時又不以為書法只是單純的審美追求。當然,書法一向都是藝術,何況昔日也曾有過張旭懷素的狂放,板橋金農的求怪,這些宗匠的作品都很符合我們今天對於藝術家的想像。但是我們必須小心,古人的藝術觀念要比現在的定義寬闊得多,它不只關乎美的理念,還牽涉到人品的育成;他們固執地認定,一手好字是一個好人的憑證,一位好藝術家應該也是一個有格調有教養的君子。在這種觀念底下,不只寫字是藝術,連做人都是種藝術,甚至是最重要的藝術。而書法,則是鍛煉善美人格的修行之道,字的好壞恰可顯示修行之高下。
所以直到今日,我們仍然會說練毛筆字可以「陶冶性情」。又所以我們用來評價書法的語言,往往也是品鑑人格的語言;比方說「端正謹嚴」,又比方說「清逸俊秀」。雖然有過董其昌這種藝術與人品背反的著名例子,可「字如其人」始終是從來沒被放棄過的理想。儒家說聖人身上有股「聖人氣象」,這氣象不清道不明,但卻可以感知能夠體會,因為它是審美範疇裏的質素,是道德之至善,所彰顯出的藝術之大美,一舉手一投足莫不森羅萬象,浩然正大。書法與人格的連繫亦可作如是觀。
你看弘一法師抄經,豈不真能看出他的信心至誠,他的境界高遠?光是那個「一」字,書法藝術中最難成就的一個字,其他名家講究的是「波磔」,是「千里陣雲」,到了他那裡卻如古井明鏡,水不興波。字如其人,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