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日星期五

梁文道:寵物雞變成了豉油雞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禽流感太可怕了,所以香港政府急急推出法令,不准大家在家裏養雞養鴨。以後到了鄉間,就再也不會遇到朋友跟你說「今晚留下來吃飯吧,我去宰隻雞給你嘗嘗」的場面了。

看電視上那些雞鴨飼主哭天喊地的懾人場面,我們還進一步地發現,原來家裏頭自己養雞不只是為了口福也不只是為了方便,還有感情的需要。因為雞鴨也是種寵物。的確,毛茸茸的小雞小鴨,哪一個小孩見了不喜歡?往日很多小孩就在市上買回去當寵物,天天哄著它餵著牠,看它漸漸長大,經過尷尬的青少年階段,羽毛逐步長硬長長,終於成了只肥壯得可以下蛋或者可以司晨的大雞。

人類學家薩林斯(Marshall Sahins)曾經總結美國人對家畜的態度,提出了「馴化系列」的說法,也就是「牛、豬、馬、狗」。在這一系列動物裡面,牛當然可食,而狗是萬萬吃不得的。原因是狗離人最近,牛離人最遠;四種動物裡面和人的距離愈近的愈不能吃,離人愈遠則可食程度也就相應增加了。這個系列背後的假設是人類社會禁止同類相殘,人吃人自然是大忌。那些和人關係密切的動物如狗,因為分沾了人性,所以也是吃不得的。一般市鎮居民碰不著的牛,因為人性的成分不多,故此不妨奉為桌上饌。

大概這套「馴化系列」隨著美國文化的遠播深入人心,今天大部分人都覺得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吃牠就像吃人一樣噁心。可是我們都知道中國人吃狗的文化源遠流長,《周禮》裡面天子吃的「八珍」之一就包括狗肝,今天你一過河到深圳也能隨意找到不少香肉店。不過這不表示中國人就不把狗當寵物,我們的祖宗既吃狗肉,也把狗當成看門打獵的夥伴,大可以上一分鐘還摸摸牠的頭說聲「好兄弟」,下一分鐘就宰了煮掉,毫不矛盾,也毫無愧色。「狡兔死,走狗烹」說明的就是這個道理。

不要以為只有中國人這麼沒「人性」,西非許多部落同樣以愛狗聞名,小孩都是和小狗一起長大的,但是狗老了照樣烤來吃。這種現象說明寵物和食物的分別畢竟只是某一種文化的假設,在許多地方寵物可以是食物,食物也可以是寵物。所以小雞「強仔」是隻可愛的小動物,但卻也是肥美的豉油雞。禁止私養家禽,只不過是把雞的寵物身分和「人性」徹底剝離,完全地推向了離人類很遠很遠的食物那一端,再次鞏固我們對食物與寵物的嚴格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