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梁文道:網絡視覺系(網絡時代的食經之二)


【飲食男女】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就連評論餐飲,也有一些不言自名的規範。尤其甚麼事情都喜歡弄套規則制度出來的美國人,他們的飲食記者協會便定下一份白紙黑字的守則,要求全美數千份報刊雜誌底下的作者都得遵從約章。例如不許接受招待,必須匿名試吃,評論一家餐廳至少得先光顧兩次以上……;全都是些符合一般讀者期望的常識。只不過這是美國人的常識,到了幾乎任何食評作者全成為名人,或者任何名人都能成為飲食權威的香港,這些東西就很難行得通了。

我不是甚麼名人,也很少直接談論某家餐廳的表現(特別是本地餐廳),但在媒體工作,難免也有被少數人認出的時候。好在公關都不曉得我,通常不必遇上受邀免費吃喝的尷尬;就算真有極罕見的例外,我也要效法蔡瀾先生等前輩,堅持自己埋單。至少對我而言,這大概已經是最底線的規範了。因此我很難理解其他人的心情;既是受人招待,這話該怎樣說呢?如果坦白說他不行,好像不近人情,真心讚他不錯,又怕惹人猜疑。

到了更自由更開放的網絡世界,這些問題就變得更加複雜了。畢竟這是個傳統大眾媒體開始衰微的時代,許多飲食博客的知名度猶勝報刊評論人,好些大眾飲食網站的讀者數目更是遠遠超過一般雜誌。然而,說到權威,許多受眾還是寧願信任傳統;因為他們不曉得五花八門的網上資訊到底有多可靠,那些一面叫好的言論裏頭又包含了多少水分。於是幾個挺有名氣的美國博客作者(又是美國人),就在前幾年公開倡議一套「飲食博客的倫理守則」(Food Blog Code of Ethics),試圖抬高網絡評論的專業地位。

簡單地講,這份守則是傳統紙媒約章的鬆弛版,放開了不少綁手綁腳的死規矩。比如說它容許大家接受款待甚至禮物,只不過要你把話說清楚,算是利益申報。不過,就像任何其他企圖約束網民自由的動作一樣,這套少數人搞出來的守則立刻遭到大家的圍攻,成了當年英語食壇的茶杯裏的小風波。對它的批評一如預想,來去不外乎那幾樣:束縛了大家發表意見的自由,混淆了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界限,誰賦予那幾位博客作者去搞這套守則的權力……等等。

漸漸地,這件事也就慢慢為人淡忘,說過等於沒說。儘管這幫人馬不捨不棄,於 2011年推出了「飲食博客的倫理守則 2.0」,到底還是無力回天,絲毫吹不皺一池春水。

地球兀自轉動,沒有人管得了自由自在的網民,網絡卻實實在在地改變了整個飲食業的面貌,其中最明顯的一點莫過於照片的威力。比起篇幅有限的傳統媒體,互聯網的最大優勢之一是可以無窮無盡地用圖說話。正好這是個人人都愛拍照,照相又變得格外簡單的時代;幾乎每一個人都喜歡用相片去和網友「分享」自己最近吃過甚麼東西。而這些如洪水般氾濫的圖片便成了大家選擇吃飯地點的重要參考了。當我們在思量該去哪家館子晚餐的時候,我們看的不再只是它們的評級和聲譽,還要看它們每一道菜的模樣。誰家能把菜式做得更加美觀,更加誘人,他就有可能吸引到更多慕色而來的客人。終於,這幾年我們便能目睹餐廳業者在室內裝潢和菜餚擺盤上下的功夫。畢竟味道難以言語形容,而且拍不出來;可色相卻足以翻山越海、無遠弗屆,直達每一個人的手機屏幕。換句話說,這是一個色要比香和味重要得多的新世界。

傳統的文字食評漸漸化做照片的圖像說明;從前只可言傳意會的名菜,如今有目共睹。遇上那些因為種種理由而拒絕食客拍照的老派店家,網民要不略過不管,就是嘲諷斥責,徹底淪為時代浪潮的棄兒,是飲食「視覺系」風暴的頭號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