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福斯特(E.M.Foster)曾經說過:「如果我必須在背叛祖國和背叛朋友之間抉擇,我但願自己有背叛祖國的勇氣。」面對這樣的抉擇,無論怎麼決定,確實是需要點勇氣。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歐洲人曾經以為自己活在一個未來只會越加美好的黃金時代,至少他們擁有一個跨越國界的泛歐文化圈,來自不同地方的文人、藝術家和知識份子往來頻繁,相互砥礪。然而,戰火一啟,狂熱的民族主義就裂解了這個群體,有人被迫沉默,也有人投靠群眾和國家,背向往昔知交。這時候,奧地利文豪茨威格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致外國的朋友們〉,一方面祈求停戰,另一方面則向友人宣告自己的情誼絕不因戰爭而改變。他說,將來「只要有機會,我一定要和你們一起重建歐洲的文化」。如此舉動,自然引起攻訐無數,許多奧地利人都說他是通敵的叛徒。不久,和奧匈帝國交戰的法國也出了一個「叛徒」,那就是大作家羅曼.羅蘭。他簡短但堅定地回覆茨威格:「不,我永遠也不會離開我的朋友」。
儘管我很欽佩這些人的勇氣,也在感情上認同他們的選擇;可是,我還是忍不住要反過來推想,當時那大多數為了政治理由而棄絕友情的人就一定做錯了嗎?因為政治立場和意見的分歧,離開,甚至攻擊友人,會不會也是一種很有道理甚且很高貴的表現呢?於是,我又回到了這個老問題:政治究竟有多重要?它的份量是否重得過友誼?
上個星期,我曾自問,華人社會之所以常見政治判斷凌駕其他價值判斷的情況,「會不會是我們所面對的政治體制一方面龐大如巨獸,決定了我們生活的所有;同時又出現了根本的道德問題,使我們在做為人類的各種意義上沉淪失位;乃至於政治就是最首要的存在處境,容不得半點錯失,更加不能當成天氣話題開玩笑呢」?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心裏頭想的就是中國大陸。雖然這個國家已經不能算是「全能國家」,但政治力量仍然深深介入到所有國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常令人有無所逃於天地間之嘆。於是對這個力量和它形成的體制之性質的判斷就是個頂重要的事了。假如它不義不德,而我們卻默默活在其中,循其規制而行,不作異聲,這豈不與共謀無異?難怪有不少朋友要為此翻臉了。在他們看來,對這個體制的看法實在是最最根本的道德問題。一個出言肯定這套體制,甚或出力維護它的人,絕對是個有問題的人,不可言交。
且脫下中國以及華人社會的具體情境,說不定我們還能在一個更抽象更普遍的層面上,找到些支持政治判斷為人生首要判斷的理論。我想到了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大概是整個二十世紀最惹爭議的思想家之一,號稱「第三帝國的桂冠法學家」,曾替希特勒頒佈緊急命令以奪權的行動背書。但是,這位極右份子卻同時也是近數十年來歐美左派再三致意的學術巨人,頗視之為隔代知音,紛紛撰文闡發其微言大義。這幾年,施密特紅到了華文世界,照樣還是極左極右兩端都很欣賞的思想泉源,替他們攻擊自由主義的炮火提供了不少彈藥。所以我的朋友,知名的自由派學者劉瑜,就寫過一篇〈今天您施密特了嗎〉來嘲諷這股潮流,成為一時話題。
出於道德直覺的差距,本來我對施密特許多名言(例如『在敵人與朋友之間,不存在自由的問題,只有暴力和征服』)背後的論述也不太有興趣。可是勉力認真讀過兩年之後,我就覺得劉瑜和一些好友對他的解讀與輕蔑,未免有一點點草率了。因為施密特確實對自由主義和民主憲政提出了些十分關鍵的挑戰。太複雜的東西不說,就看他在《議會民主制的危機》裏頭這一句:「要選擇基督還是罪犯巴拉巴,他(一個自由主義者)會提議休會,或是任命一個調查委員會」,真是犀利得很。
朋友重要,還是政治重要?要是把這個問題丟給施密特,他大概會覺得這根本不是個問題,因為他對政治的界定就是那有名的「敵友之分」:敵人還是朋友?這是政治判斷的首要問題。他指出,審美領域關心的是美和醜的區別,道德領域關心的是善和惡分野,經濟領域關心的則是利與損的計較;而政治之所以不同於人生這所有其他事務的地方,就在於它只在乎敵人和朋友的不同。這裏所指的敵人可不是情敵、商場上的對手,或者學術活動中的論敵這類在私生活中結下梁子的仇人;而是相對於「我們」的「公敵」。換句話說,要談政治首先就得弄清楚誰是我們自己人,誰又是「我們」這個群體之外的他者。在施密特那裏,他者往往是指一些生存方式和我們不一樣的人;不只不一樣,他們甚至還要否定我們的生存方式,和我們站在對立的位置。什麼民主、自由和法治,都只能在先弄清楚這個區別之後才好拿出來,都只能施行在「我們」這個群體之內。對着那些跟我們完全不一樣到互生敵意的人,你怎能跟他「民主商討」?簡單地講,政治判斷的第一步就是要劃出我群的範圍。
光是和我們不同,這還夠不上是真正的敵人。真正的敵人是不同到互生敵意的一個群體,他們威脅我們的生存方式,很可能會從根上抹除掉我們的存在,所以我們才必須成為政治性的「我們」,才成就了一個如國家般的主權實體,以保護我們的生命與我們所珍視的生活方式。而且人生在世,敵意難免,政治必須永遠預設戰爭爆發的機會,永遠不能排除彼此「屠殺肉體」的可能。因此,政治當然要比審美、經濟,甚至道德還重要。畢竟,保存生命才是這個世界的第一法則,而政治領域則掌有人類生命「生殺大權的正當性」,關乎我們的身家性命。可見在美醜好惡,利益盈虧,以及善惡是非的判斷之上,你死我活的敵友政治決斷最為根本。
說到這裏,我想起劉瑜曾在她的文章裏頭問過一個很合常理的問題:「誰來辨別敵我以及怎樣辨別敵我呢?希特勒揪出了猶太人和共產黨員,斯大林揪出了富農和托洛茨基份子,我們曾經揪出了地富反壞右,為了繼續講政治,下一步我們該按什麼標準揪誰呢」?不過,「標準」恰恰不是施密特關心的重點。按照我的理解,一個詳密窮盡的定義範圍在他而言根本是不必要的,要緊的是關係和意志。生活中任何其他領域裏的對手,無論是經濟上的不同階級,還是聚居中的不同群落,本來或許還不叫做敵人,但只要他們對待彼此的敵意累積到了一個不可協調,無法辯論,務求徹底壓服(甚至不惜消滅)對方的地步,他們就進入到政治決斷的領域裏去了。這種敵友之別沒有任何客觀標準可言,只能由身處其境,真實感受到那種敵對氣氛的人群自己判定,其他無關人等再怎麼妄加標準和定義,都只不過是無關痛癢的「離地」空談。
依照這種思路,或許可以推論,一個朋友的政見與我不同不打緊,但他若是乾脆站到了「敵人」那一邊,站到了那些想要否定我群生存方式的人們中間,那我就只能把他也當成敵人了;不管他和我做過多少年生意伙伴,也不管我們是不是有親戚關係,因為政治是人類生活最重要的範疇。所以施密特曾經強調,私仇大可原諒寬容(比如說原諒給我戴綠帽子的人,甚至殺了我全家的世仇),面對公敵則必得征服(而且要做好血洗對方的準備)。換句話說,一個在政治上背叛我群的朋友就再也不可能是朋友了。或許這也就是為什麼希特勒在他部署的「長刀之夜」行動中殺了施密特的朋友,而施密特還要稱讚那是「最高正義」的理由了,正是大義滅親。
不太美麗,但是現實,想當年南斯拉夫解體,鄰居、同事和朋友在短短幾天之內不就是這麼成了兵戎相見的血仇?雖然不盡苟同,但施密特種種看似違和的說法,於我至少是個有意思的挑戰。既然要理解為了政治反目的現象,不妨就先給它找到一套至為極端至為周詳的理路,至少我把這當成有趣的自我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