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幾乎所有人都記得,甚至背得出《百年孤寂》的開頭;幾乎所有評論都必須提到那段開頭的魅力與影響,他們都說:「看過這一段,才發現小說原來還可以這麼寫」。可惜這並不是我的感受,因為那時候我太過年輕,還不知道小說到底有多少種開頭方式。於是1984那一年,當我又急躁又緩慢地讀過了整部《百年孤寂》之後,我還以為,小說好像就該像這樣子開始:
「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里雷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那時的馬孔多是一個二十戶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蘆葦蓋成的屋子沿河岸排開,湍急的河水清澈見底,河床裏卵石潔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許多事物還沒有名字,提到的時候尚需用手指指點點」。(范曄譯本)
那一年,我在台北看到「進念.二十面體」的《百年孤寂之第二年》,完全不曉得他們在幹什麼,於是好奇「原著」會不會給我一點提示。而且《百年孤寂》這個名字這麼好聽,據說是部使作者馬奎斯贏取諾貝爾獎的鉅著,卻又和我當時所知的西方「巨著」的名字不一樣;那時候,我總以為真正有氣勢的巨著書名都該符合「××與××」的格式,比方說《戰爭與和平》、《罪與罰》、《傲慢與偏見》、《存在與虛無》……。
於是後來我才明白他們所說的「原來小說還可以這樣子寫」是什麼意思。例如三年前,《百年孤寂》首部合法中文版的發佈會上(這個版本的書名是《百年孤獨》),莫言便再度強調,他是等到自己幾本成名作寫出來之後,這才回頭陸續把《百年孤寂》看完,而最初看這本書的時候,他只不過看了三頁,就決定要停下來自己動手,因為「這樣子的故事我也能寫」。
我還聽過許多類似的說法,可是在我讀到那段開頭的時候,我真的以為「這就是小說」。並不是說小說只能按這個樣子寫,而是覺得它這麼開頭很對。為什麼?我也說不上來。因為對我來講,那時的世界很新,許多事物都還沒有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