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先生熱心行善,大中華幾千座「邵逸夫樓」佳惠學子無數,難怪他老人家仙遊之後,盡是一片頌禱。然而,在景仰他對教育事業的投入之餘,我不得不對人人稱美的「影視大亨」這四個字打上問號;更準確地講,是對他成為影視大亨的方法有點置疑。
且不論「邵氏」在拍電影的年代貢獻過多少足以傳世的佳作(這方面早有更專業的影評人數算過「邵氏」成績),也先別管他怎樣獲得了政府的配合,不太光彩地擊退了「佳視」和「嘉禾」(請參見高立在「香港獨立媒體」的文章),就說他經營影視帝國的邏輯好了。簡單地講,就是用最低的成本去榨取最大的利潤,把創作人和藝人當成「畜牲」來用(陶傑語)。如果真要花錢,那就非得等到有對手爆了出來,使點橫手把對方幹得全盤掠回;或者不惜抄橋,只不過以本傷人,同人哋鬥大,直至對手完蛋,再回復到正常的血汗農場狀態。這套邏輯到了方逸華手上,更是登峰造極。加上一路保持住和官府的友好關係,能在必要時借助其力營造對己友善的環境,於是才有了現在的帝國。
公正地講,類似的老路已經有很多人走過了,而且後來者不少,邵先生特別的地方是把它用在影視產業,走到極限。同類的富豪慈善家,也是數之不盡;血腥鎮壓過工運的卡耐基,鬥垮過「網景」的蓋茲,加上仍在高處的李嘉誠,日後大概都只會被人記住他們行善的那一面光彩。至於他們留下的霸業,就只能等它自己盛極而衰。好比「微軟」會碰上「谷歌」,我們現在終於也快要目睹無綫有悔的這一天了。只是,這一天卻還要賠上許多兵將,甚至一整座城市在燈影下的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