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梁文道:社會制裁

【蘋果日報】有人認為,網民對付「五百港女」,只不過是種社會制裁,重申傳統社會的人情價值,沒什麼不對。這種說法,讓我想起2005年轟傳全球網絡的「狗屎女事件」。

所謂「狗屎女」,其實是一位韓國大學生,某日她帶了自己的小狗搭地鐵,那隻小狗還賴了屎,於是便被其他乘客訓斥。沒想到這個女孩子不只不認錯,甚至拒絕清理狗屎,態度實在不好。要是放在過去,遇上這類法律一時不及,甚至根本不在法律規制範圍內的錯誤行為(例如排隊打尖),社會的確能自己制裁它,輕則由旁人投以鄙視目光,重則粗言辱罵。雖然這種制裁可以對犯錯的人造成壓力,但它的重點不在於真要對他造成什麼實質傷害,而在於公開重申一套社會主流認可的規範,讓在場所有人都感到隊不可以不排,狗屎不能不清。單從這個層面來說,社會制裁是很有必要的,想想看,碰上有人排隊打尖,如果人人都默然啞忍的話,那豈不是在告訴大家打尖就打尖,沒什麼了不起。

然而,這是屬於互聯網的時代,也是屬於便利影像紀錄的時代,所以「狗屎女」才能成為事件。

那個「狗屎女」不只受到了當時在場乘客的傳統「社會制裁」,還被人拍下照片,上網公佈。短短幾日之內,經過數以萬計的網民的努力,這個女孩的真實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私人資料全數公開。就連她的父母家人也沒被放過,收到不少電話,指責她家家教不嚴。再發展下去,那名女子的身份就此定位,「狗屎女」這個名銜吞沒了她的一切,網上到處都是侮辱她調侃她的「二次創作」。終於,這個還在唸大學的孩子退了學,患上精神疾病。她的姐妹必須轉換工作。她的父母搬家,隱姓埋名。

當時有些韓國報紙的社論批評這是欺凌,可是一些網民反唇相譏。他們說,或許大家幹的有點過份,但這只是為了恢復正義,是一種「社會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