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

梁文道:死不帶去

【飲食男女】電視上的飲食節目如此之多,暢銷的飲食書出了一本又一本,就連從來只把吃喝當做維生手段的廉價旅行團也開始宣傳自己的行程包含了地道美食。美食成了二十世紀末以來的新經濟焦點,因為這是一個講究體驗的年代。從前約會,男的不只要帶女孩子上家好館子,還要在燭光掩映下掏出一個精巧雅致的小布盒,等着對方打開然後「哇」一聲地叫出來;那是「鑽石恒久遠,一顆永留傳」的年代,而吃下肚的東西遲早還得拉出來。到了現在,光是一頓令人驚喜連連的晚餐就夠了;侍者提起銀盤罩的那一剎那,其效應或許勝似發現一枚閃閃生輝的細工鑽戒。

這是許多老一輩不明白的,年輕人不打算勒緊褲帶努力存款然後供一套住房的首期(在香港,反正你怎麼努力都存不夠),卻寧願把錢花在一趟父母眼中過於奢華的旅行。這樣子搞下去,你將來該怎麼辦呢?旅行完了還得上班,吃過之後肚子仍然會餓,只有一間屋可以住上一輩子(如果不是遇上無良發展商,不漏水不掉磚的話)。

新人類的回應很簡單:當我老去,住在養老院或者看護病房,惟有記憶不變,始終存在腦海,比如說那年在挪威看到的北極光,吃到的鯨魚肉扒。體驗是一次過的,卻也是一輩子的;所謂難忘經驗,它真能不滅,儘管會隨日月疊加而抹上一層層虛構的油彩,因而更顯璀璨。難怪現在會有這麼多人把臨終前的最後一餐當話題,他們都認為那是生命中的重大經歷。已經到了快要告別人世的地步了,為甚麼還不能滿足這小小的最後慾念?然而,就像所有「死前必至的旅遊景點」一樣,一切死前該吃的東西都會面對一個終極的挑戰,或者說一種徹底的虛無。那便是反正要死,見沒見過北極光,吃沒吃過鯨魚肉,這又能有多大分別呢?房子是你帶不走的,體驗亦然,它一樣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們如此珍視體驗,是因為我們賦予體驗眾多重大的價值,比方說它能轉化人的性格,改變人看待世界的方式。可是這種信念的前提是你還活着,並且得繼續活下去,所以那一連串的轉化與改變才是有意義的。但是站在死亡面前,再也無路可走,轉變又還有甚麼意義呢?結局將至,於是你上了長城,吃了阿一親手炮製的鮑魚;然後呢?去了人生中非去不可的地方,吃了不吃會可惜一輩子的美食,你的死亡就會跟別人有點不一樣嗎?這不是悲觀消極,我的意思其實是大部分那些在談論最後一餐想吃甚麼的名廚,大部分熱衷於羅列人生必吃美食的媒體,恐怕都不夠嚴肅。雖然以死做話題,但他們大多沒有認真冷靜地思考死亡。死亡來臨的時候,通常也是我們再也吃不下的時候。你看那些要求最後大餐的囚徒,有的叫了一份三十二安士的T骨牛扒,有的叫了一整隻燒雞,通常還外加幾大杯雪糕新地和半公斤薯條。最後,他們往往甚麼都沒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