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

梁文道:不執

【飲食男女】在香港想要吃素,還真不容易。特別是對一個常常外食的人來說,我們的飲食環境簡直是美食的天堂,素食者的地獄。就舉茶餐廳為例好了,那麼多的「早餐」、「常餐」和「快餐」,裏頭有多少種素食選擇呢?一個素食者往往只能多付一些錢,在既定的菜牌之外叫一些用料其實不算很貴的東西,比如說時菜雞蛋公仔麵,而且日日如是,直把嘴巴淡出鳥來。再想下去,我甚至要說香港是座仇視素食者的城市,如果你有甚麼不滿意,那是你活該,誰叫你要吃齋呢?假如吃齋是出自宗教理由,那就更是活該中的活該了。因為大家都覺得信教信得真,就得要犧牲;又往往以為學佛等於成佛,修道等於成仙,任何一個初學者都該立即達到粗茶淡飯也不改其樂的地步。誰要是一邊信教一邊計較飲食,誰就不對了。

然而,學佛也好,修道也好,大家到底是人;而人非草木,感官的分辨能力是很難退化到甚麼也感覺不到的地步的。事實上,這也根本不必要,因為宗教修行的目的不是為了叫我們把美的看成醜,把香的聞成臭;而是不執着美景與香氣,知道它們的變化原理,了解我人感受背後的機制。所以下回你要是見到一位法師或者一位道長稱讚某個地方的齋飯好時,千萬不用驚訝,他們就和你我一樣,曉得好吃與不好吃的分別,只不過他們或許不會期盼一輩子都能吃上美食而已。

這讓我想起我的老師,他很喜歡叫那些隨他修行的人用手吃飯,把整個缽裏的飯菜吃得乾乾淨淨,然後再令他們舉起右手,把它湊近鼻子好好聞一聞。好玩的是那隻手上的氣味就是剛才吃下肚裏的東西的氣味,但為甚麼前一刻大家還覺得那股味道香得不得了(尤其在已經餓了大半天的情況之下),現在卻覺得它很噁心很難聞呢?這個道理就和我們去吃烤肉很像,還沒吃的時候,那股生肉碰上炭火的味道會讓人肚子餓得打鼓,吃飽回家卻又要嫌身上的油煙味不好受了。

由此可見,味道這回事是講時機講位置的;你餓了,它充滿誘惑;你飽了,它就叫人生厭。食物放在食具裏,它是美味的;但它留在手上的痕迹,則使人感覺不爽,必欲除之而後快。這又有點像人類學家瑪麗•道格拉斯( Mary Douglas)所說的「潔淨」與「骯髒」,它們沒有本質,只憑脈絡決定,同一雙鞋子穿在腳上是乾淨的,放在桌上就顯得很不潔很不當了。同樣地,味道還是那個味道,只不過你吃過飯了,它卻還沾在你的指掌之間,這就忽然讓人難受得很了。假如你活在一個沒有手食文化的環境裏面,從小到大都用食具進食,你就一定更難接受手上的飯香菜油,因為它們的位置不對,出現在一個你覺得它們不該在那裏出現的地方。

有信仰講修行的人吃飯,當然吃得出東西的口味差異,只不過他不該為了這些口味癡狂,他明白口味的多變與複雜,世事的無常與機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