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梁文道:Kindle初體驗

【am730-觀念】如果一個男人的定義,就是他必須追逐任何一款潮流電子產品,那麼我就一定不算是個男人了。

桌上的筆記本電腦已經用了五年多,速度愈來愈慢,但它沒壞,所以我不換。客廳裡的平板電視,則是去年和電訊公司續約時,特價買回來的,此前我一直在看的,是具起碼有十年歷史的正方形大怪獸。ipod熱潮早就被i-phone蓋過了,但我仍然堅持使用舊型號的難看手機,而我的i-pod是人家送的禮物,不用白不用。我沒有電子遊戲機。我也沒有數碼相機,因為我討厭拍照。可是,就在Amazon剛剛宣布它的Kindle要出海外版的那一天,我卻迫不及待地立刻上網訂了一部,並且很可能是全香港第一批收到這款電子閱讀器的買家之一。不是我轉性,而是我要以書蟲的身份,見證書籍歷史的新一頁。

打開紙盒,我發現Kindle最令人意外的,是它並不難看,起碼要比相片好看,輕薄優雅,拿在手上相當舒服。第二個意外是,它不用任何調校準備,一開機便能自動上網,不只可以在Amazon買書,還可以上google查閱電郵(儘管它速度較慢,並且顯示不了中文)。然後,我就開始買書了。必須承認,這種無線下載的購書方法是很過癮的。尤其是新書,再也用不著等待那漫長的運貨期,一按就來,一開就看。

用它看雜誌更是不二之選,大洋彼岸剛出版,我馬上就能同步收到,不必再像從前那樣,總是被迫去看過期的周刊。說到雜誌,Kindle最大好處,就能充份顯示出來了,那就是它不佔地方,一年分量的雜誌全在方寸之間,不必再堆在家中角落發黃受潮。我也不用再剪報了,要查有用的文章,只須輸入關鍵詞,相關的內容便會一一列出。同樣的功能還能用在Kindle儲存的所有書籍上頭,等於為全部藏書編製了一份索引。

它的妙處確實不少,做筆記方便,能夠用內置字典或線上的維基百科查閱生詞,電子墨水也真的要比傳統發光的螢幕順眼多了。可是,難道它就真能取代傳統的紙本書嗎?許多書迷都很懷疑。不能;假如你的閱讀速度已達專業級,你會覺得Kindle翻頁的速度還是比不上你的手。它不如傳統書本那麼便於瀏覽,不能一目十行地火速翻書。

假如你是學者,你會認為Kindle的致命傷在於它沒有傳統的頁數,只有顯示閱讀進度的百分比量表,所以你很難在自己的論文裡引述某一句話,是出自某本書的某一頁;更不要說許多專業學術書籍是沒有Kindle版的了。你根本就不該花錢買一部Kindle,它暫時只有黑白顯示,而且遠遠及不上傳統印刷的華美精確。假如你是個標準窮苦讀書人,請你千萬不要輕賞Kindle的滋味,因為買書太過方便,只會使你欠下一屁股卡債。

還有一種買書如流水的書迷,例如我的一個朋友,他的問題是:「甚麼?Kindle只能儲存一千五百本書!那豈不是很快就爆滿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