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初戀並不一定美好,但初戀總是給人一種「初戀必定美好」的幻覺。明明乏善可陳味同嚼蠟,可是風霜過後,你回想起來,偏偏還要說那年的經歷刻骨銘心永誌難忘。
最近我看到嚴鋒先生在《上海書評》表白他對丹.布朗的熱愛,他說自己在亞馬遜訂書一向訂的都是銷售排名幾千甚至幾萬之外的書,只有《達文西密碼》是例外。「書到手後,一個通宵就看完了(啊,主流竟然是對的……)。」自此之後,他就開始關注暢銷書榜上的通俗小說。可是「沒有一部能夠讓我產生像看丹.布朗作品那樣的感覺,大部份我甚至都沒有辦法讀完。最後,我決定收回『中國文學與世界差距最大之處不在純文學,而在通俗文學上頭』這一極不謹慎的觀點,修正為:『通俗文學有兩種,一種是丹.布朗的作品,另一種是其他人寫的作品』。」這份深情真是溢於言表,人可共鑑。可幸苦候六年,嚴先生終於等到了初戀情人的新著《失落的象徵》。同為愛書人,我由衷為他歡喜。
本來感情這種事是外人說不得的;雖是麻子,你硬要說他皮滑肉嫩我也沒辦法。不過,嚴先生既已經自白昔日從來不看暢銷通俗小說,我也就不能不坦承交代自己那歡場老手的身份了。就我逛窰子的資歷而言,第一位招待他的《達文西密碼》真的是,……,真的是有點太那個了一點。
一般形容通俗小說好看,往往喜歡用上「一個通宵就看完了」的說法,這種書英文管它叫「 page turner」,意思不只是你拿起來就放不下,而且還強調了它的節奏明快敍事簡潔,能讓人一氣呵成地讀完。但「快」一定就是好事嗎?這真是對通俗小說的極大誤解。我們必須明白通俗小說也要講人物講細節講氣氛,不能只是一條情節乾巴巴地直串到底;而人物、細節和氣氛的營造是一定會拖慢你的速度的。也正是人物、細節和氣氛這些快節奏以外的慢元素才能叫人回味再三,看完一遍還想再看一遍。舉個大家熟悉的例子,金庸;他的小說夠通俗夠快了吧,但我猜很多人都不介意一讀再讀,雖然他們早知道結局,早已熟悉情節,可是他們總能在重讀的過程裏找到樂趣,甚至自稱發現了以前沒注意到的東西。很不幸地,丹.布朗的小說是不堪再讀的。
丹.布朗這種「密碼小說」的路子其實是推理小說的支流,以解謎為核心,好不好看端賴謎題的設計是否合理是否機巧,解謎的過程又夠不夠懸疑夠不夠刺激,一旦謎底大白,也就不用重溫了,是以情節取勝的通俗小說。然而,上佳的推理小說是不怕你知道謎底的。因為它有細節,就像一條千迴百轉的大河,既有兩岸猿聲啼不住的急流讓你享受一日千里的快感,也有柳暗花明處的淺灘讓你且行且停細賞幽谷靜美。譬如布洛克( Lawrence Block)和康奈利( Michael Connelly),他們的作品你可以反覆地看,因為他們知道快速不是一切,急徐有致方是上乘功夫。
丹.布朗以藍頓教授為主角的三部曲都是奇快無比的小說,情節的時間設定都以一天為框架,別人的尤利西斯到了他手裏成了電視劇《 24》,急如腹瀉,真是擋也擋不住。在我看來,除了《達文西密碼》稍為好點,《天使與魔鬼》和《失落的象徵》都難免要以細節的蒼白為代價,以換取節奏的急迫。尤其《失落的象徵》,那些人物幾乎沒有一個是說得通的;一個人死了兒子轉眼就破涕為笑,因為情節需要;特別是大歹角 Mal'akh,搞半天原來就是小時候缺乏父愛才變得這麼變態,怎能不令讀者大吃一驚?
「密碼小說」不好寫,因為它對作者的要求高,學識要淵博,弄虛造假的本領要高,如此方得疑幻疑真的聳動效果,使人以為陽光底下真藏着甚麼顛覆常識的大陰謀。《達文西密碼》在同類小說之中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勝在拿天主教的權威開涮。《失落的象徵》這回對付共濟會,本來是更好的密碼材料,孰料丹.布朗的寫作竟然退化得這麼厲害,一大堆知識織不進去,只好硬塞到角色的嘴裏,每個人都像是會走路的百科全書。最後那個謎底更可怕,希望看到耶穌有後代(而且一路只生女兒)這類「真相」的讀者要注意了,原來共濟會的最大秘密就是它根本沒有秘密!
最讓人受不了的,也是許多美國報刊都提到過的,乃丹.布朗的表達能力之貧乏。「 What the hell」是他表達驚訝的固定用語,如果書末有索引,你大概會在每一頁裏找到它。斜體字,則代表角色的內心獨白,是中學生英文小說習作的老毛病,也是丹.布朗透露角色感受的唯一方法。這樣的小說,我居然可以一晚讀完,因為我很想知道一個作者在六年裏頭究竟要幹些甚麼才能使自己退步成連中學生都不如的地步。
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梁文道:初戀也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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