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觀念】看到周融氣急敗壞地跑出來召開記者招待會,拍案而起,宣稱自己招到學歷歧視,我也忍不住想要開個記者招待會了。我要抗議,抗議政府的招聘條件有資歷歧視之嫌。這兩天竟然有記者朋友問我:「有冇獵頭公司搵你去應徵廣播處長?」當然沒有,且莫說鄙人無才無德,力不從心;光是看招聘條件,就知道我已經不及格了。因為它明明白白地寫著,應徵者起碼要有至少十五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如果說廣播處長這份工要有大學學歷方可勝任是學歷歧視,那麼十五年的工作經驗要求又是不是資歷歧視呢?
假如周融說連特首一職也不要求大學學位,最要緊識得打好呢份工,那麼最近訪港年方四十三的英國外相文禮彬(David Miliband)又怎麼辦呢?他在2001年才算第一次當選國會議員。而如今正朝著白宮邁進的奧巴馬又情何以堪?他只當過一任國會議員,現在就要去選美國總統了。為甚麼當香港廣播處長的要求竟比做英國外交部長甚或美國總統還高?難道這行真是如此特別,學歷不重要,老行尊才是堅料。其實整個廣播處長招聘事件,從頭到尾就是笑話一樁。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港台不只前途未卜,還屢遭醜聞打擊,正是風雨飄搖人心渙散之際。這時要為它找揸fit人,情形就像一家企業要請CEO,但卻同時聲明「其實我哋好快就嚟執笠啦,不過唔知幾時,做定唔做就睇你自己」。敢問有那一個有上進心有責任感的青壯才幹願意去應徵呢?
雖說日後或許會出現一個「新的公營廣播機構」,但一來專責委員會提出的報告遲遲未見政府公布,二來現任港台台長也未必就能穩坐釣魚船地平安過渡到「新的公營機構」,市場上肯搏命敢創新的行家又怎會輕易上賊船呢?不過如此一來,倒也說明了擔任這個職位要重經歷的原因了,因為它最適合一些年資有番咁上下,又未做到最top(周融至少說對一件事,這份工真係未夠『筍』,十六萬一個月,可以笑掉不少老總大牙),最想安安樂樂捱埋佢嘅近退休人士。既然如此,周融又為何不惜千年道行一朝喪,以一場足以趕走不少潛在客戶的拙劣演出(大家都知道他的另一個本業是公關培訓),來捍衛自己的應徵本事呢?難道他也想退休了嗎?嗯,看來他多半是在準備寫一本書了,書名大概叫做《唔讀大學,你敢嗎?》
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梁文道:不讀大學,你敢嗎?
梁文道:嗅覺的淪喪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小說家言真是不可盡信。例如古龍筆下的楚留香,雖然天生嗅覺遲鈍但又總要處處留香,最奇的是他喜好美食,尤其欣賞無花和尚烹製的齋菜,一個美食家似的。然而一個幾乎沒有嗅覺的人做得成食家嗎?我敢憑經驗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因為我自己的嗅覺就不好,所以我不是食家。
一開始,嗅覺是人類的門衛。聞到惡臭就知道這東西要不是有毒就要是早已朽壞,千萬別放進口。如果氣味芬芳,口水分泌量自動大增,則表示它多半是個不錯的食物了。漸漸地,我們才發現它是享受食物的要素。法國美食學之父布希亞.薩瓦涵(Jean-AnthelmeBrillat-Savarin)曾經細緻地形容:「如果把嘴巴比喻為工廠,那麼鼻子就是煙囪了」。我們中國人就更精準簡要地以「色香味俱全」來界定何謂美食。
沒錯,鼻子實在太重要了,雖然一般陸生動物不會用這個器官進食,也不會用鼻孔吸取飲料(除非你覺得用美酒灌進鼻孔讓自己窒息是個不錯的自殺方法)。但是除了能讓我們在把東西送進嘴巴之前先盡情吸取它的芳香,鼻子還有時常為人忽略的「二次嗅覺」功能。所謂「二次嗅覺」,其實是我自己杜撰的詞,它的意思是在咀嚼的同時,食物的氣味仍會由口內傳至鼻腔,與鼻端聞到的味道共同形成層次豐富的立體感受。
可惜,不知道是甚麼緣故,我們這個時代卻是一個嗅覺退化的年代,尤其在美食的領域。走進廚房,或者坐在桌旁看見菜餚送了上來,大家通常只是喊一聲「好香呀」,然後就埋頭苦幹,渾然忘記了嗅覺的存在。似乎只要舌頭一上台,鼻子就注定要退場了。換句話說,所謂的「色香味」,我們最偏重的還是「味」,覺得只有它才是享受食物的根本,是一個廚師功力的終極見證。至於色與香,則是遠距離的感官,始終不及口中感到的滋味那麼紮實。
久而久之,就連很多餐館都忘記了香的重要。為甚麼許多食家都不喜歡高檔酒家由侍者分菜上菜的做法?又為甚麼許多人都喜歡大排檔,覺得那裡的東西「夠鑊氣」呢?其實「鑊氣」這個不大好解釋的廣東話所指的,不正是在大火高溫爆炒之下,食物蒸騰出來的氣味嗎?比起酒家裡烹調過程較長手續較為繁複的菜式,大排檔那種最簡單甚至粗糙的手法當然更能在一瞬間轟出食物的氣味。我不是說酒家菜一定不如大排檔,我的意思只是兩種烹調方式已經決定了二者氣味揮發程度的不同。在這種情況底下,酒家更該揚長補短,畢竟氣味這回事不一定是熱辣食物的專利,沙律的新鮮菜香也一樣引人。但觀現今香港一般酒家的廚房,技藝已不必然比聞名的大排檔高,做不出香氣細緻悠遠的東西;鬥那「霎眼嬌」式的鑊氣,卻又限於空間設計和體面的飾盤要求所花去的時間,菜一端上來就先輸頭陣。這時候你還要定眼看著侍應,待他一小盤一小盤地把菜分好,能不叫人生氣嗎?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梁文道:發現民族
所有研究民族主義的學者都會同意,「民族」這個東西的最大謎題,就是在於每一個民族都宣稱自己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偏偏從歷史上仔細去的話,每一個民族實際出現的歷史卻又是一比例地短。
就以科索沃問題涉及到的兩個民族來看吧,阿爾巴尼亞人和塞爾維亞人都宣稱自己的文化和語言很獨特,足以區分彼此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族群。彷彿自古以來他們就是兩種人,只不過在過去的時間裏出了些錯誤,所以他們才很無奈地被迫混居同一塊地方。
而我們都知道民族主義的政治邏輯是每一個民族都有權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國家,所以分散在不同地區的同一個民族應該統一,而一個較大區域裏的某個少數民族就該獨立建國。這些民族早在統一或者獨立這些政治過程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只不過過去一直被壓迫被蒙蔽,當他們的民族意識覺醒之後,他們就要建立國家,實現自己的天命。
可是,這種幾近常識的說法其實只是個神話。在所謂的「民族意識」覺醒之前,根本就沒有甚麼民族的存在。例如在奧圖曼土耳其帝國統治巴爾幹半島的時候,如今所知各族根本就混居得相當好,對大部分農民來講,甚麼「塞爾維亞人」和「阿爾巴尼亞人」如果不是完全陌生的名詞,就是沒有實際意義的概念。當年唯一足以區分帝國臣民的概念是宗教,人們只知基督徒與穆斯林的不同。這麼說不是否定語言和文化差異的存在,而是說它們不構成政治上有意義的區別。建立在文化與語言差異上的族群概念不是自然天生的,或者用英國史學大師霍布斯邦(Eric Hobsbawn)的說法,它們不是「先在」(primordial)的。既然如此,今天包括阿爾巴尼亞人和塞爾維亞人在內的這些前南斯拉夫國民,為甚麼突然會如此熱切地擁抱民族概念,為了本來不太重要的語言及文化的差異拼個你死我活呢?
捷克歷史學家霍洛奇(Moroslav Hroch)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解釋。他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後的巴爾幹民族主義復興運動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情況很像。這個著名的「歐洲火藥庫」原來分屬奧匈、俄羅斯與奧圖曼土耳其帝國轄下,當時各個老帝國的原有體制分崩離析,很多城市精英突然發現自己熟悉的政治與生活環境完全變了樣,前路茫茫。正好民族主義思潮從外湧入,於是他們突然發現自己的語言文化是個可以擁抱的東西,所以就生起了民族意識,紛紛爭取建立自己的國家。
二次大戰之後的南斯拉夫是個古怪的共產政權,阵立在一各民族「共和」統治的基礎之上,它不只鞏固了幾十年前突然出現的民族身份,甚至為了方使統治而「發明」了幾個新民族。但是等到柏林圍牆倒下,南斯拉夫等共黨政權一一垮台,老局面又復活了。對許多適應不了巨變的人來講,比起民主、自由外來抽象觀念,語言、文化甚至血統來得紮實多了。所以一度淡忘了民族身份的各個族群再度奮起,要不是想在自己的土地上當各族的老大,就是要建立一個(沒?)有外族居住的純淨國家。我們現在在科索沃看見亂像,其根源其實是為了追求穩定的認同,多麼弔詭又多麼可悲。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梁文道:科索沃的悲劇
【am730-觀念】其實科索沃不是第一次獨立了。早在1989年,當時的塞爾維亞領袖米洛舍維奇宣佈取消科索沃的自治地位,以只占人口總數10%的塞族人去統治這片土地上絕大部分的的阿爾巴尼亞人時;科索沃的反對力量就曾自行宣佈獨立,成立了平行政府,甚至還建立了包括學校在內的一整套平衡社會體制。請注意,這不是暴力革命,而是和平的杯葛運動,他們只是不願和充滿民族壓迫情緒的米洛舍維奇合作。有人甚至形容,這是甘地以來規模最浩大的一場和平抵抗運動。
如今凜然大義地支持科索沃獨立的幾個國家在當時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他們坐視米洛舍維奇的大塞爾維亞主義,看著他大肆捕捉異見分子,看著他鎮壓示威、虐囚甚至未經審訊地處決犯人。他們吝嗇到了連外交手段都不大願意給出的地步。其實這次「獨立」和平運動的本來目的不是獨立,它的領袖只想回到原來自治狀態。不過,它到底是失敗了。取而代之的則是更激進的「科索沃解放軍」(KLA),以恐怖襲擊和極端的口號為手段,爭取貨真價實的徹底獨立。
後來的故事我們都很清楚了,雙方最激進的頭腦碰在一起,終於演變成兩個民族彼此仇殺的戰爭。直到這一刻,以美國為首的北約才開始介入,而且不顧「科索沃解放軍」自己的殘暴行動,單方面地挑了塞爾維亞做對手,打垮了米洛舍維奇,扶起了「科索沃解放軍」。而手沾鮮血的「科索沃解放軍」領袖正是最近一輪獨立運動的主導人物。那麼十年前的溫和派在哪裡?他們早已不成氣候,其中有不少人死在身為同族的「科索沃解放軍」槍下。
至於塞爾維亞,可別忘了它後來的政府正是北約諸國眼中的溫和派,當年以群眾民主運動趕了米洛舍維奇下台。對於科索沃,他們的要求不多,只想它以高度自治的形式保留在聯邦之內。可惜回頭路已斷,這時的科索沃不只要獨立,甚至還以各種方法騷擾淪為少數的塞爾維亞裔居民,迫走其中近半人口。
接下來,右翼民族主義的「塞爾維亞激進黨」果然在大選中贏得較多議席。可以預見,北約和美國越是支持科索沃,塞爾維亞的極端民族主義就會越得勢,為未來埋下了計時炸彈。這是政治上典型的激進派主導大局的悲劇,你硬我更硬,最後使得一切呼籲和平的理性力量都變成了微弱少數(如不是叛徒的話),漸漸蒸發。
所有研究民族主義的學者都會同意,「民族」這個東西的最大謎題,就是在於每一個民族都宣稱自己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偏偏從歷史上仔細去看的話,每一個民族實際出現的歷史卻又是不成比例地短。
就以科索沃問題涉及到的兩個民族來看吧,阿爾巴尼亞人和塞爾維亞人都宣稱自己的文化和語言很獨特,足以區分彼此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族群。彷彿自古以來他們就是兩種人,只不過在過去的時間裡出了些錯誤,所以他們才很無奈地被迫混居同一塊地方。民族主義的政治邏輯之一是,每一個民族都有權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國家,所以分散在不同地區的同一個民族應該統一,而一個較大區域裡的某個少數民族就該獨立建國。這些民族早在統一或者獨立這些政治過程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只不過過去一直被壓迫被矇蔽,當他們的民族意識覺醒之後,他們就要建立國家,實現自己的天命。
可是,這種幾近常識的說法其實只是個神話。在所謂的「民族意識」覺醒之前,根本就沒有什麼民族的存在。例如在奧圖曼土耳其帝國統治巴爾幹半島的時候,如今所知的各族原本就混居得相當好,對大部分農民來講,什麼「塞爾維亞人」和「阿爾巴尼亞人」如果不是完全陌生的名詞,就是沒有實際意義的概念。當年唯一足以區分帝國臣民的概念是宗教,人們只知基督徒與穆斯林的不同。
這麼說不是否定語言和文化差異的存在,而是說它們不構成政治上有意義的區別。建立在文化與語言差異上的族群概念不是自然天生的,或者用英國史學大師霍布斯鮑姆(Eric Hobsbawm)的說法,它們不是「先在」(primordial)的。既然如此,今天包括阿爾巴尼亞人和塞爾維亞人在內的這些前南斯拉夫國民,為什麼突然會如此熱切地擁抱民族概念,為了本來不太重要的語言及文化的差異拚個你死我活呢?
捷克歷史學家赫洛奇(Miroslav Hroch)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解釋。他說上個世紀90年代後的巴爾幹民族主義復興運動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情況很像。這個著名的「歐洲火藥庫」原來分屬奧匈、俄羅斯與奧斯曼土耳其帝國轄下,當時各個老帝國的原有體制分崩離析,很多城市精英感到自己熟悉的政治與生活環境完全變了樣,前路茫茫。正好民族主義思潮從外湧入,於是他們突然發現自己的語言文化是個可以擁抱的東西,所以就生起了民族意識,紛紛爭取建立自己的國家。
二次大戰之後的南斯拉夫是個共產黨政權,建立在各民族「共和」統治的基礎之上,它不只鞏固了幾十年前突然出現的民族身份,甚至為了方便統治而「發明」了幾個新民族。但是等到柏林圍牆倒下,南斯拉夫等政權一一垮台,老局面又復活了。對許多適應不了劇變的人來講,比起民主、自由這些外來的抽象觀念,語言和文化乃至於血統要來得紮實多了。所以一度被壓抑了民族身份的各個族群再度奮起,要不是想在自己的土地上當各族的老大,就是要建立一個有外族居住的純淨國家。
頓然迷失於禮崩樂壞之世的人民不顧一切追求穩定的認同,加上激進派政客奪取權力的野心推波助瀾,就釀成了我們現在在科索沃看見的亂象,多麼弔詭又多麼可悲。更令人憂心的是,政治激進派與虛妄的族群意識造成的悲劇好像不獨是巴爾幹的專利。
2008年2月24日星期日
梁文道:喧囂城市裏的孤獨
【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我們很容易就會感到羅志華的死其實是一個象徵;象徵我們的過去;如果不幸的話,甚至象徵我們的未來。一個結業書店的老闆,後來已經走到了連流動電話費都付不起的地步,大年二十八獨自在擁擠狹小的貨倉清理藏貨,被意外墜下的書籍層層地壓住,死去。幾天之後,開始有臭味傳出,但左右鄰戶尚不能確定它的來源。再過十天,氣味漸濃,才有人破門而入,發現他的遺體埋在書堆之下。
朋友立刻想起了捷克作家赫拉巴爾的《過於喧囂的孤獨》,我們都很喜歡的一本小說。主角是個處理廢紙的工人,三十五年來每天要壓毀無數書籍文獻,外表骯髒的他竟然在這三十五年裏飽覽群書,遍讀遭到極權政府禁制的經典,成了一個學問極大的人。他最後的結局是走進壓紙機裏,抱心愛的詩集,讓機器裏的沉重書籍漸漸壓斷自己的肋骨……。
我們的二樓書店。那個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逛書店的路線圖,到了港島,灣仔的「青文」一定是核心。我後來也沒再見過這樣的店了,馬國明開的「曙光」專售英文書,與後期由羅志華主理的「青文」共同佔據巴路士街樓上的一個狹小單位,一間書店其實是兩間書店。一開始我總是光顧「青文」,「曙光」看看就好,英文書我還買不起。而「青文」曾經是詩集最多的一家店,店面雖小,文學書的種類倒是很齊全。這些書後來一直沒怎麼動過,十年,二十年,它們還在。店面成了貨倉,乃一家書店開始朽壞的象。漸漸地,我一進門就往「曙光」的方向走,總是抱了一堆書出來才覺得內疚,好像有責任要幫羅志華買點書,不管是否重複,不管是否喜歡,我還是得捎走幾本書才好。現在的「二樓書店」只是名詞,真正的樓上書店甚至已經搬上十一樓了。
我們的八十年代。那個時候大陸文化熱,金觀濤的「走向未來」與甘陽的「文化:中國與世界」,兩大叢刊書系不只衝擊了整片神州大地,也讓我們香港讀書人看到了一絲希望。而台灣正是解嚴前後,各種思潮風起雲湧,由下而上的社會運動方興未艾,民進黨還是股青春的民主進步力量;當年的台灣出版物紀錄了這一切,總是叫我們大開眼界。至於香港,新左餘威猶在,「新文化人」與年輕的本土學人正吹歐陸風,傅柯、羅蘭巴特、阿爾杜塞乃至於後現代主義一股腦地進佔了主流報刊的專欄角落。「青文」是這三種勢力的流地,去「青文」和「曙光」打書釘,簡直是進步知識份子的身份標識。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六四」結束了十年的中國新蒙運動,陳水扁束縛了台灣的民間力量。香港?「新文化人」都轉行了,曾經是華文世界第一本傅柯專論作者的邵國華跑去開辦《Yes》。
我們的文人出版。「青文」人不多的時候,羅志華就在收銀機旁編書校對。他出版了陳雲回港後第一本專欄文集,出版了游靜、陳冠中、丘世文、羅貴祥……,叢書的名字很有氣魄,叫做「文化視野」。每次見他,他都說「最近實在太忙了」。如此細小的生意,小到我不知該不該叫它做生意,究竟有甚麼好忙的呢?可是看起來他又真的很忙,永遠坐在收銀機旁吃飯盒,一副動彈不得的模樣。只有一次,他問我有沒有空去樓下吃飯,但那天輪到我忙了,我趕去錄電視節目。某天,我看見他正在大量影印甚麼,竟然是一本詩刊──「反正賣不了多少,還不如自己影印,每期出個二三百本,賣完就算。如果還有人要,我就現場再印一份給他」,他說。
太多太多的象徵意義,象徵太多太多的孤獨與失落。我寧願記住一些具體的個人的事,但又不敢。
「青文」的最後一天,馬家輝來電,叫我去幫忙關門收檔,我又要錄節目,去不成。後來再聽見羅志華的消息,是朋友從他的貨倉那裏買來一套書贈我。呀,竟是中國美術史權威高居瀚(James Cahill)的《氣勢撼人》與《隔江山色》中譯本,硬盒精裝,插圖印得比英文原版還精美。我第一次在「青文」看見這套書是八十年代,雖然一見就喜歡,但一個窮中學生又怎買得起呢?只好由它消失。十多年後,它居然神奇地出現在羅志華座位後的櫥子上了,很高很沉……。原來他見無人幫襯,就收了起來,最近才又重新搬回來碰碰運氣。我有錢買,卻又嫌重,遂請他替我留。留、留,我一直沒有去取。
朋友知道我喜歡,在他的貨倉閒逛時看見了就說要買。羅志華就對他說:「這套書我本來要留給梁文道的,也不知道他甚麼時候過來拿。這樣子吧,你就先買,我立刻再訂」。後來我還怪朋友為甚麼不說穿,省得羅志華再訂,難道我真得去多買一套嗎?
知道羅志華的死訊之後,我努力地抑止自己,要自己別去想他死的過程。他是清醒的嗎?他是立刻窒息?還是在不得動彈的情況下等待了幾天幾夜?我好怕好怕,我好怕那堆書裏有兩本巨大沉重的《氣勢撼人》與《隔江山色》。羅志華,你真的為我再訂了那兩本書嗎?羅志華,我該甚麼時候過來取書?
梁文道:哪一種公眾人物?誰的公眾利益?(公眾人物關我什麼事?二之一)
【明報-筆陣】公共事件的討論的確有助於理解的深化和事實的澄清。拙作《誰需要玉女?》《明報2008 年2 月16 日》刊出之後,幸蒙香港及內地不少朋友及讀者的垂注指正,使我感到有關「裸照門」事件的種種議論漸漸聚焦,本人固然獲益良多,唯願社會整體也能由此產生正面的變化。
請容我先做幾點說明,再進入主題的探討。《誰需要玉女?》一文刊發之後,部分網民有奇怪的兩極反應:一方認定我是在幫鍾欣桐小姐說話,因此推出我「收了英皇娛樂的錢,甘願埋沒良心,權充打手」;另一方則覺得我「假裝幫『阿嬌』,其實在拆她這個『玉女』和英皇的台,肯定背後有敵對勢力發功」。事實上,對於鍾欣桐也好,對於英皇娛樂公司也好,我都沒有特別的感受。或許是個人興趣的緣故,我對香港主流樂壇(尤其是英皇旗下的藝人)其實是很陌生的。雖然英皇的老闆楊受成先生獲邀擔任中國政法大學的榮譽法學教授時,我曾在本人主持的電視節目中質疑其資格;可是對於他所主持的娛樂事業,我是沒有太多意見的。
只是我們至今仍不能擺脫一種閱讀的態度,即看一篇文章時先看作者在「幫誰說話」,然後迅速地總結出其用心和「背後立場」何在,反置文章論點於不顧。從明、清兩朝初葉的文字獄到文革時期的文人整肅,這種「深層閱讀」的態度不知已經左右了我們多少年。
同樣地,也有少數意見質疑本人究竟有沒有看過那批照片,如果有那就是虛偽,如果沒有則不可能寫得出相關評論。關於後者,由於我寫的不是攝影上的技術分析,所以我大膽認定下筆之先是不用細覽該批照片的。
至於前者,我可以坦白告訴大家,雖然我絕非聖賢,甚至異常虛偽;但除了於該批照片外流的第一天在友人傳來的電郵中見過之外,就再也沒看過第二次未經遮掩處理的相片了。理由很簡單,因為我真心相信那麼做是不對的。而閱報刊所見,實屬無奈,我也深覺尷尬。
無論如何,我想建議大家看一篇文章實在不必急於推測作者的動機甚至品格,以免忽略了他真正想要提出的觀點。儘管此類閱讀傾向多見於網上,儘管有人覺得某些網民發言往往逞一時之快,可以不理;但我始終認為無論發言媒介為何,任何人的意見都該獲得同樣嚴肅的對待,故有此番在某些朋友眼中顯得多餘的說明。
回到「裸照門」事件本身, 我發現「公眾人物」(public figure)是許多爭論中的關鍵概念。比如說,有人認為儘管陳冠希先生和鍾欣桐小姐等女藝人的性行為(包括拍照取樂或留念)是他們私下的事,但身為公眾人物:一、這個私隱是有限制的,所以公眾有權傳閱該批照片;二、他們的名譽是有限制的,所以公眾可以隨意批評;三、他們的言行是有公共效應的,所以他們也應該為這私人的行為向公眾負責。
多年以來, 「狗仔隊」侵犯藝人私隱的事件層出不窮,公職人物的私人生活也常常成為新聞焦點,公眾人物的權利有限在相關的討論中逐漸成為大家不言自明的共識。不過,公眾人物到底指的是什麼?為什麼公眾人物的權利就應該受到限制?而他們權利受限的種類和範圍又該如何定奪呢?這些重要的問題似乎又沒有經過詳細的探討,所以一旦談及公眾人物,我們就好像掉進一團人云亦云是非混淆的泥沼之中。
要談論公眾人物的私生活是否與公眾相關,我們必先區分公眾人物和公眾利益的類別。先說公眾人物,我且將之粗分為二,一是「佔有公權的人物」,二是「公眾感興趣的人物」,對待二者的態度應該是不同的。首先,由於「佔有公權的人物」(例如政治家)享有公眾賦予的權力,能夠調動屬於公眾的資源,其決定足以影響社會整體,所以他們的某些權利是該受到限制的,他們的部分私隱也是可以受到公眾監督的。比方說財產收入,一般「公眾感興趣的人物」(例如明星和社會名流)不必向大家公布他們擁有的物業,但是如官員等「佔有公權的人物」則要公開他們的所有收入了。
至於交友情愛等一般本屬私人範圍的事,在「佔有公權的人物」身上似乎也成了公眾應該關注的對象。例如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婚外性醜聞,當時就成了全美熱中的話題,因為有人認為一個對妻子不忠的人不可能同時也是一個對國事忠實誠懇的人。然而我們知道當時由美國國會發起的總統彈劾案針對的也不是克林頓的婚外性行為,而是他有沒有說謊,因為大部分議員認同元首的性生活與他公共職權沒有原則上的關係。再進而言之,有論者甚至覺得元首不只就私生活說謊無所謂,國事上的公然撒謊在特殊情下也是可以接受的。最好的例子是羅斯福早知戰爭不可避免,卻仍在1940 年的競選活動裏公開表示「你們的孩子絕不會被派到任何外國的戰場」。
無論如何,我覺得就隱私和私生活的範圍來講,大家密切注視「佔有公權的人物」還是有道理的。克林頓和萊溫斯基有沒有發生性行為倒無所謂,美國國民當時要擔心的是克林頓有沒有濫用公眾賦予的權力去脅迫萊溫斯基,或把她調動至貼近自己的職位,以達成他私人目的。可是對於陳冠希和鍾欣桐這類「公眾感興趣的人物」,情形就很不一樣了,他們既不擁有公職,亦不享有公款的調動權,其言行更不可能影響社會整體。更直接地說,他們之間的性行為再怎麼「荒淫」,也不會有濫用公權和損及全體公眾利益的可能。當然,廣告公司、娛樂公司,又或許他們的粉絲會受到影響;可那究竟不是社會全體。相反地,有些公眾未必很感興趣甚至還很陌生的人物,由於佔有公職,其行為反而會在不受注意的情下影響我們每一個人。例如最近辭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的李國寶先生,雖然他涉及美國上市公司內幕交易案所引起的問題肯定不及「裸照門」那麼受到注意,但擁有多重公職身分的他,其誠信卻實實在在地和我們全香港人有關。
還有一種情,某些既不佔有公職亦不享有公權的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卻會涉及到全體公眾的利益。
例如與陳冠希同日召開記者會,卻較為公眾忽略的程翔先生,按照前述的區分,他本來只是「公眾感興趣的人物」。但因為他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和機密資料的定義,所以不止香港人,簡直全國人民都該嚴重注視這等與全國上下相關的問題。所以比起陳冠希,程翔先生更有公開交代的理由(儘管並非義務),也更應得到大家的重視。
故此,對於陳冠希等公眾人物私下的性生活問題,我以為大家可以很感興趣可以非常好奇。但是一來他們不是「佔有公權的人物」,二來他們的行為也不在原則上影響全體公眾,所以他們實在不必要交代什麼。簡單地說, 我們可以覺得他們的故事很「有趣」(interesting),但這個故事卻是和「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無關的。
至於許多人關心的公眾人物名譽和榜樣問題,請待我下次再與大家細談。
2008年2月23日星期六
梁文道:分享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如果你單身,情人節晚餐必須一個人吃,那就真是一件值得珍惜的幸事。唯其如此,你方能體會何謂分享。
我們常聽人說,重要的不是吃甚麼,也不是在哪裏吃,更不是花多少錢去吃;而是和誰在一起。可是在情人節前的一切飲食資訊與媒體廣告裏面,我們獲得的卻是相反的訊息,以為菜式越豐富精巧,環境越溫馨浪費,甚至付的價錢越高,我們的情人節就越難忘。
只有在失去之後,我才知道甚麼是真理。例如很多很多年前,他在一家小學代課,我偶爾去接他放學。下午五點左右,學校門口附近的車站會架起幾個小攤,我最愛光顧其中一檔賣油炸番薯餅的。油是回鍋油,粉漿極厚,但我還是覺得它很香甜。通常買下兩塊,一塊我吃,另一塊留給他。其實他並不欣賞,總是不明白我為甚麼會歡這種東西。相比之下,滷水雞腿更對他的胃口。尤其九龍塘火車站裏那家早已不復存在的小店,據說它的滷水雞腿至今仍叫廣播道上的老DJ懷念。
為甚麼明明知道他不太愛吃油炸番薯餅,我還老是要多買一份給他呢?那大概是因為我想證明自己的喜好有道理,希望經過他屢次重複的親身體驗,也終能發現油炸番薯餅果然好吃。這裏頭潛藏了一種非常自大的願望,那就是希望把你所愛的人變成和你一樣的人,和你有相同的偏好,有相同的口味。
然而,在更多的時候,我們只是喜歡分享。所謂情人節大餐,或者所有與情人在一起的早餐、午餐及晚餐,其重點難道不正正就是分享嗎?只不過「分享」是個因為被我們過度使用而泛濫至蒼白虛無的一個詞彙,所以今天我們已經不太能夠體會它的意義了。情形就和我最厭惡的「真情對話」一樣,不知打何時開始,所有的高官所有的大人物與普通百姓青年學子的會面都叫做「真情對話」,彷彿不加「真情」二字,這個對話就很虛偽似的。久而久之,一切的「真情對話」其實都成了虛偽的訓話。「分享」亦如是,官員把網頁上人人看得見的資料重複說一遍,居然也好意思叫「和大家分享一下」了。
分享,本是最神秘的一種狀態。比方說看見河岸的樹上棲息了幾隻越冬的白鷺,小孩會很興奮地拉媽媽的手大叫:「快看!」。為甚麼看見了有趣的東西也想叫媽媽看到呢?難道多了一個人幫眼,白鷺的數量會多了幾隻?還是牠們會變得更可愛更優美?當然不,只是因為我們想和自己所愛所關懷的人與自己同喜,讓他也感到興奮,或者讓他見證我的興奮。
不用黃山雲海,不用威尼斯的日落,不用任何人間罕得幾回見的奇景,即使是最平凡不過的一段路,最普通的TV Dinner,有人分享,那就是一種滿足了。情人的晚餐也當作如是觀,東西好吃固然可喜,難以下嚥也算是段可以說上很久的體驗。廣東話裏的「一齊」與「行埋」都有這層意思,兩個人戀愛了叫做「佢一齊」;而「一齊」就意味二人自此之後多了一個分享的夥伴。
說回九龍塘地鐵站的雞腿,對當年的我們來說一點也不便宜。我記得他的願望是「如果以後可以不計較錢包,隨時想吃就吃,那就好了」。幾年後,當我們終於有能力實現這個願望,我卻很少再搭火車了。我愛上了鵝肝、松露甚至魚子醬,但他總是念念不忘滷水雞腿的滋味,彷彿它才是天下至味。再後來,聽說那家車站裏的小店關門了,如今變成一間電訊公司。
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
梁文道:無可奈何開心果
【am730-觀念】在藝人形象問題吵得沸沸騰騰的當兒,肥肥沈殿霞去世了。據說她的遺願是要大家永遠記得她快樂歡笑的樣子。的確,任何香港人談起她,多半都會用到「開心果」這三個字,她就是永遠的開心果。
問題在於,除了開心果之外,肥肥還能是甚麼呢?藝人的形象看似千變萬化,充滿了多種可能性;但其實是萬變不離其宗,來去就不外幾套模式的,尤其在香港。例如沈殿霞,假如她不是逗人歡笑的開心果,她能夠是個性感女神嗎?她能夠是個天真可愛的玉女嗎?甚至,她能夠是個演技派的大明星嗎?
不能。因為身材肥胖這回事是有局限的,因為她不夠嬌楚。縱有嘴角眉絲的美態,她也不能扮演性感尤物,因為那會叫人作嘔。最好的例子莫過於沈殿霞的女兒鄭欣宜,因為身形略為豐滿,就不應該在電視裏扮演白雪公主索吻於大家心目中的帥哥王子。由於她真的這麼做了,所以就有人要向廣播管理局投訴她「不雅」,在網上對她百般嘲弄。
藝人的形象由不得她們自己,觀眾的預期比甚麼都頑固也比甚麼都重要。一旦越出了你的角色,長得胖卻想權充玉女,任你「真人」再天真再無邪,大家也還是不能原諒你的。
那麼不求外形,專修內功又如何呢?很奇怪,人人都說肥肥專業,做一場節目花兩天時間讀稿,演一集電視劇比誰都早到預備;但是為甚麼她沒有成為一個演技備受肯定歌聲令人難忘的演員或者歌星呢?很抱歉,一位胖女人是沒有位置的。
洪金寶、曾志偉乃至丹尼迪維圖都可以當個大有發揮餘地的性格演員;然而有誰會為一名身軀龐大的女星寫一個很有深度很有層次的角色呢?如果有需要,他們寧願找一名臉孔漂亮身材好的女星增肥,「為藝術而犧牲」;你知道,這多半要拿獎的,因為增肥原來也是一種演技。
因此,我們都知道肥肥雖是大姐級的巨星,但是不像她的好友羅文,不像她的後輩張國榮與梅艷芬,她沒有留下「代表作」。她注定只能當個逗笑的開心果,在最胡鬧的電影裏認真做一個諧星該做的事,在最無聊的電視節目上賣力表演踩過一盤雞蛋而粒卵不傷。諧星,除了極少數的例外,是不會有觀眾在乎她的演技的。而胖子,在這個圈裏頭總是要當諧星的,要不是大家覺得肥胖很可笑,就是覺得胖子一定身壯心廣,沒人想看胖女人演悲劇。
沈殿霞的幸運,在於沒有太多競爭者,不像玉女或者慾女,每年都出一打。沈殿霞的厲害,在於這條路如此之窄,一代只需要一個胖諧星,她竟能穩穩佔據,在梁醒波身後獨領風騷數十年。在她之後呢?看來是不會再有了,畢竟這是個瘦身的年代。
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梁文道:修辭就是一切
【am730-觀念】奧巴馬開始廣為人知,是在2004年美國民主黨全國黨代表大會上以新人的身份發表主題演說。從那時起就有人說「看到了民主黨的未來」,並且預言他必將成為下屆總統大熱門。請注意,這時他連國會議員都還不是,更說不上有何政績,單憑一場「演出」,居然就得到了這等讚譽。在那次演說裏面,奧巴馬就奠下了後來整個競選的基調。那就是把好鬥的民主黨人與共和黨人定位為老一代;而他自己則能夠團結早已厭倦了政治鬥爭的年輕新生代。請看以下的名句:「這裏沒有一個自由派的美國,也沒有一個保守派的美國,這裏只有一個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請注意『united』的相關意義,這裏沒有一個黑色的美國和一個白色的美國、拉丁裔美國、亞裔美國,這裏只有一個美利堅合眾國」。已故的當代修辭學大師柏克(Kenneth Burke)曾經斷言,修辭學的核心不是前人所說的說服,而是認同。這篇演說的重點就是要吸引大家對奧巴馬的認同,認同自己和他是同一種人,一種新美國人。
但這還不夠,依循慣例,奧巴馬還要讓大家知道這種新美國人的根源其實就是最原始的美國夢,一種已經被現今主流政壇遺忘了的古老承諾。於是他又把他說了半天的「希望」歸結到這段話:「它是坐在柴火旁唱著自由之歌的奴隸的希望,它是即將啟程往遙遠海岸的移民的希望,它是勇敢地巡邏湄公河三角洲的一個年輕海軍中尉的希望,它是一個磨坊工人那敢於挑戰不平的兒子的希望,它是個有著奇怪名字而又相信美國也會留給他一個位子的瘦小男孩的希望(按:指的就是他自己)」。
透過接上最動人又最有神話色彩的美國夢,奧巴馬再擴大了他的認同範圍。凡是認同他所說的「希望」的,就是認同他;而又由於沒有美國人會不認同這等「希望」,所以其實人人都該和他站在一起。
這真是一篇非常成功的演講,問題是在他後來競選工程裏就只是不斷重複「改變」、「希望」和「相信」這幾個關鍵詞。儘管如此,他還是成功地把自己變成了甘迺迪的接班人,新美國的象徵。當然他靠的不只是講稿出色,而且擁有中國人喜歡的「人格魅力」。若是沒有強大的「人格魅力」,再好的講稿也只不過是一紙具文罷了。
可是「人格魅力」這回事雖有天賦差異,卻還是不脫後天人工的造作。亞里士多德《修辭學》第一卷第二節就把「演說者的品格」列為「由言辭而來的說服論證」之首要形式;「但是這種相信當由演說本身引起,而不能依靠聽眾對演說者的品性的預先風聞」。換句話說,我們並不認識奧巴馬,只能從他的演說中去感受他的為人與風範;而這一切全都可以是種表演,全都可以透過學習得來的技巧。
表面上看,「奧巴馬魅力」與同類型的人物只盛產於職位要公開競逐的政體當中,和一向擅長對外敷衍政治套話對內勾心密談的中國無關。然而隨著媒體的日見開放,電視觀眾的主觀喜惡漸漸僭代了真正的程序認受,我們未來也許會看見一批專長修辭學的中國式奧巴馬。
2008年2月18日星期一
梁文道:外在取勝的政治遊戲
【am730-觀念】隨著選舉工程的展開與連續幾場勝仗,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奧巴馬(圖)的「奧巴馬魅力」(Obama charm)已經成為一種國際媒體現象了。但到底甚麼是「奧巴馬魅力」呢?又好像沒有人說得清。是他的年輕?活力?英俊?還是他所代表的「希望」、「變革」與「勇氣」呢?說穿了,無非就是一連串很外在很虛幻的感受與概念。雖然我對他的對手希拉莉克林頓沒有特別的好感,但是不得不承認她的批評是有道理的,奧巴馬確實還沒有拿出過甚麼上得了台的實質政治內容。就算看完他整本《無畏的希望》,除了「無畏的希望」,我還是不知道那些希望該怎麼落實,美國藍領該如何得回工作,伊拉克該如何善後。「奧巴馬魅力」之所以值得研究,是因為從貝理雅當年提出「新工黨」和「第三條路」以來,這類口號很特別,演說很動人,賣相很不賴的年輕政治人物就愈來愈受歡迎了。
例如英國現在保守黨主席卡梅倫,與被譽為日本政壇明日之星的橫濱市市長中田宏,前者以騎腳踏車上班聞名,後者雖有政績卻更以當選日本「牛仔褲穿得最好看的人」著稱。你可以說他們不夠經驗,內在空洞,但你不得不承認他們很受年輕人擁戴,善於營造形象,是這個超級媒體時代的寵兒。
西方修辭學源遠流長,直到二十世紀以前都極為發達,一度更是學生們必修的基礎科目。原因是它的3個黃金年代都有極為相襯的社會土壤和政治環境,古希臘(尤其雅典)的民主政體,古羅馬與文藝復興的權貴共和,在在考驗著一個人公共演說與會堂辯論的能力。一個不擅表達言辭不修的人,是不能說服對手打動群眾,因而也不能佔據權力要津的。
修辭學或許已經喪失了曾經享有的學術地位,但在這影音媒介當道的年頭,它的效用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只要有一兩段金句,只要有一兩個亮眼的行動,渴求「聲音片段」(sound bite)和「影像精華」(visual bite)的傳媒都會將之無限放大,傳播的範圍無遠弗屆。而一般對政治內幕和政策內涵不甚了了的受眾,看的就是這些巧妙言辭與耀目表象了。
2008年2月17日星期日
梁文道:流失
【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我曾經養過一條肥肥胖胖的可愛金魚,叫做多多,名字的來源是《芝麻街》裏Elmo的金魚多樂希(Dorothy)。我曾經還有一幅多多的鉛筆畫像,夾在我喜歡的一本書裏當書簽,任何時候翻開都能看到多多的樣子。後來,多多死了,而那張書頁裏的圖畫如今則隨書本散失在一室書堆之中,欲覓無從,不知去向,恍如一尾在海中迷路的魚。木心《同情中斷錄》的序言,就只是短短一句觸目驚心的話:「本集十篇,皆為悼文,我曾見的生命,都只是行過,無所謂完成」。其實書亦何嘗不是如此,我曾擁有,我曾讀過的書,在我的生命中都只是行過而已;行過,走了,無所謂完成,亦無所謂終結。上個月,我在這裏悼念一批在書展中被偷走的書,也抱怨了一下有關人員善後工作的缺失。然後收到了讀者來信,認為我不該苛求於獻身文化事業的人,真正該受到譴責的是偷書賊。他說得對,但是我真正的意思是,這一切其實都無所謂了。藏書與藏書的失散,有時候真是不太重要的。例如鄭振鐸先生,在抗戰炮火中不知失卻了多少私人藏書,其中「元版的書數部,明版的書二三百部」,而他醉心的清人文集收藏竟有「手稿數部,不曾刊行者也同歸於盡」。但他最介介於心的,不是數十年心血的淪亡,卻是對不起古人。
接那幾年裏,他先是以一人之力為國救書,後來才得到重慶方面的支援,大手入市,把當時中國圖書由南往北流的趨勢逆轉過來,盡收民間一切有價值的珍本,為文化存一絲命脈。雖有錢買書,但他的日子並不好過,為避敵人耳目,有家不歸,老在朋友處掛單,身上永遠有一包換洗的貼身衣衫和牙刷毛巾,耳目永遠留意街角的陰影和背後突然響起的腳步。買書,要秘密地買;庋藏,要秘密地藏。等到把書偷運出去了,又要掛心戰火會不會波及海運的路線。儘管如此,他還是很滿足。「我甚至忘記了為自己收書。我的不收書,恐怕是二十年來所未有的事。但因為有大的目標在前,我便把『小我』完全忘記得乾乾淨淨。我覺得國家在購求搜羅,和我們自己在購求搜羅沒有什麼不同」。所以自己的珍藏付之一炬固然可惜,但若有了更大的眼界,胸懷就不同了。相比之下,我不見了幾本書就實在算不得什麼了。坦白講,對於那趁亂在書展中竊去書本的人,我反而發不出什麼脾氣。不是因為我覺得「雅賊」特別可以原諒,而是因為我對他有點期盼。我猜他費這番周章,應該還不致於把贓物拿去當廢紙賣吧,我希望他能好好看看那些書。例如《胡適文存》,曾經蒙過我,後來束之高閣,隱蔽蒙塵;現在在他手上,又會帶給他些什麼呢?就算他不看,轉賣給舊書商,它也總有面對另一個讀者的一線生機吧。每一個人的藏書都是他暫時淤塞的淺灘汐湖,終有流出沖散的一天,終有回到大河海潮的一刻,本來就非我所有。那些註定沒有流傳價值的,就活該蒸發,回歸大氣。所以無意義的書,不妨盡成廢紙,且還有再用的價值,堪比器官捐贈。至於我所寶愛的那幾本失書,這就叫做回歸大海,被解放出去了,未必不可說是幸事。在我有限的見識與生命裏,它們行過,行過,如此而已。多多走了,重新加入這第三行星的能量循環。它的畫像卻還在,囚禁於一本迷路的書。我還能再見到這條魚嗎?不知道。或許未來的某天,他和夾藏他的那本書會一起釋出,離開我這座小小的汐湖,游進書攤之中。甚至及我身後,他會出現在另一個讀者的眼前,那人雖不知這尾魚的來處,他卻早已擺脫了名字的束縛,兀自擺尾,可愛如昔,自由了。
梁文道:誰需要玉女?
【明報-筆陣】經過沸沸揚揚的「裸照門」事件,許多家長都很擔心子女的教育問題,怕他們受到「不好的影響」。其實他們首先應該關注的,不是子女看了照片之後會留下多麼嚴重的「心理創傷」,而是問一問的孩子:你到底是怎樣看到那批照片的?是陳冠希和那幾名女藝人親手交給你的嗎?如果不是的話,你應該看嗎?你有權看嗎?
且讓我們想像另外一種情,假如有人偷來別人的提包,發現裏頭有本日記,然後拿去給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傳閱。這樣做對不對呢?當然不對!第一個人是偷竊,其他人則侵犯了他人的私隱。那麼我們如今傳看「裸照門」事件中的照片,與這個例子有何分別呢?所謂的「奇拿」(即發放照片的源頭),如果真是從陳冠希的電腦中偷取材料的那個人,他就是那個拿了別人日記的小偷了,而我們則全是窺視他人私隱的看客。到底是誰要先道歉呢?
所以有些看法接近的論者就開始擔心,香港的道德淪喪了,因為根據一項網上民意調查,居然有超過一半的受訪網民認為自己的責任不如拍照者陳冠希重大(假設陳冠希就是拍照者的話);也就是說一幫偷看了日記的人認為自己的責任竟然不如那個寫日記的人大。
問題是我不相信這批網民在實體世界中也會覺得翻閱他人日記是對的;相反地,其中可能還不乏日常言行嚴謹道德高尚的君子。只不過在網絡的世界裏另有一項不成文的常規和習性,而且極不同於目前的法律觀點,即任何上得了網的資訊都是屬於公眾的。所以「裸照門」事件的照片雖然本來是幾個人自己的私隱,可是在它流傳開來之後,卻弔詭地變成了公眾可以共享的資源了。
假如說這一點仍然有待爭議,我們一眾看客的責任仍然有待釐清的話,不妨先把焦點轉向另一方面,即「裸照門」事件的幾個主角身上。
老友蔡子強在〈除了天真和傻之外,還有對錯!〉(《明報》2008 年2 月15 日)一文中,文如其題地指摘事主鍾欣桐(阿嬌)的記者招待會轉移視線,模糊是非, 「……以一句『天真和傻』來迴避對錯,迴避責任」。為了說明他所指的對錯為何,子強兄引述了另一資深作者徐詠璇女士的話: 「阿嬌以『天真』和『傻』這些純情、可愛的字眼,將事件輕輕帶過。是她真的不覺得拍這些四級照片有何不妥?抑或是她旁邊的人拍拍心口,告訴她一切等閒?令人失望的,是阿嬌有太多人包庇照顧,令她也繼續沉溺在虛偽、荒淫、跟紅頂白的最劣的娛樂圈染缸裏」(《信報》2008 年2 月13 日)。
子強兄為人之正派誠懇總令我自慚嚮往,其觀察之銳利獨到則是有目共睹;但請恕我不敢苟同他和徐女士的這番言論。理由很簡單,我實在看不懂他們所指的「是非」是什麼意思。是鍾欣桐自願被拍?是她和別人口交?是她未婚而有性行為?還是她說謊呢?
先談拍照這一點,一對伴侶願意拍攝自己的親密行為是有很多原因的;而無論是什麼原因,那都是他們性生活的一部分,都是他們自己的事,與他人無關。就算說她「不慎」,那也用不向公眾道歉吧。如果說「口交」有罪,或者未婚性行為不對,那我也無話可說了,只能建議大家學以前的新加坡,將口交列為非法,甚至禁止婚前性行為。子強兄強調鍾小姐是公眾人物,應該謹言慎行,難道我們應該要求一名藝人和他的性伴侶要考慮自己私下性行為的「公眾影響」嗎?是不是要鍾小姐告訴我們: 「很對不起,我不止和另一個藝人有婚前性行為,還跟他口交,甚至自拍取樂,我太荒淫了」,大家才感到滿意呢?
當然很多人也都找出了鍾小姐說謊的證據,其中有真有假,真的如她曾公開表明自己和陳冠希「不熟」(雖然什麼叫「熟」也大有討論餘地),假的如她曾參與青少年群體宣誓守貞的活動。從這一切指控裏面,我們看到一種群體受騙的情緒。有趣的是,同樣是事主,卻沒有人譴責陳冠希是騙子,頂多說他「淫賤」。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當然落在鍾欣桐的「玉女」形象。事到如今,竊以為與其無窮舉列鍾小姐個人說謊的實例,研究「玉女」形象及其破產更有益於社會整體。更重要的是,因為大家是先有一個被「玉女」蒙騙的感覺,才會在事後不懈地搜索事例,甚至不惜造虛假新聞以證明自己受到的傷害是真的。
在探討「玉女」之前,我們要先理解所謂明星,其實不單單是一個具體的活人,更是一組「社會文本」,一種構造出來的形象。唱片公司、電影電視、廣告媒體、經理人公司和廣大的受眾及粉絲都參與在這個創作明星的過程裏面,而那個扮演明星角色的活人就算不是完全被動,也只是這個過程中的一個環節罷了。說真的,我們絕大部分人都不認識鍾欣桐到底是個怎麼樣的人;但是通過無窮的廣告及文化產品,我們知道二人組合Twins 裏的「阿嬌」是個可愛的「玉女」。現在的問題就出在鍾欣桐這人的某個「真實部分」刺破了大家對「阿嬌」這位「玉女」的認識,所以才會有從謊言中恍然大悟的感覺。
根據一般印象, 「玉女」應該是天真爛漫、純潔無邪的,甚至如古代配飾了大型玉件的女子一樣規行矩步(否則玉飾撞得叮噹作響,極為不雅),如此方配得上「玉」這個象徵高尚品行的形容詞。本來「天真」、「可愛」這些說法是不一定和性有關的,我們完全能夠想像一名天真可愛不亞於少女的二子之母;但是我們卻總是隱隱地把「玉女」想像成「無慾之女」,換句話說,就是沒有性慾、更不可能經歷過性行為的處女。
大家或許能夠默認27 歲的鍾欣桐或許不再是處女的事實,但是不能忍受公開目睹「玉女阿嬌」不是處女甚至享受性愛的證據。為什麼在21 世紀的香港, 「玉女」仍然如此重要?為什麼一種怪異的不合常理的處女形象會有這麼大的市場呢?對於這個複雜的問題,請容我只從一個異性戀男子的位置稍談一二。
傳統父權社會對於處女的珍視可謂歷史悠遠其來有自,而其中一種理由是和性慾有關的。例如經典的薩德侯爵(Marquis de Sade),在其一系列荒淫無度但又引起後人無盡連想討論的著作之中,學校總是一個重要的背景,種種淫虐暴行皆在其中展開。在這些學校裏面,大部分學生都是12 至16 歲的少男少女,而且入學之前必定是純淨無瑕的處子。如此一來,那些非常人所能想像的成年的校長老師才能享受獨特的「啟蒙快感」。譬如《房裏的哲學》開頭沒多久就有這麼一句話: 「我們會為她的美麗小腦袋灌輸最放蕩的行為的每一種原則,我們會讓她熾燃我們自己的慾火……」也就是說,處女乃一種性慾對象,不止可以滿足別人征服的欲望,還能讓人感到「教化」她、使其一步步完全「解放」的快感。一旦她徹底成熟,到了17 歲上,就要被驅離薩德的特殊學校了,因為她再也沒有受教的餘地,也再也沒有可供想像的空間了。
假如「玉女」明星形象的核心就是未食禁果因而不知人事的天真處女,那麼恰恰與平常的認知相反, 「玉女」也必定是種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像,比諸走性感路線的「辣妹」、「小野貓」不遑多讓。如果性感女神的艷聞可以增加她的魅力,那麼「玉女」正正要透過排除一切桃色新聞來弔詭地強化她處女的性吸引力。又與一般人所想的不同, 「玉女」的對象不止少男,更遠及許多男性成人。畢竟他們才最有「教育」玉女的渴望。
對於很多異性戀男性觀眾來說,鍾欣桐最令人失望的,或許就是破壞了「阿嬌」在潛意識上的性誘惑。大家覺得受騙受挫,是因為發現「玉女阿嬌」竟然不是處女,妄付了自己一縷癡心。可是家長們也不用太過擔心貴子弟承受的性挫折(很好玩,大半表示受騙和不滿的似乎都是成年人),因為在最近一連串事件當中,他們其實也經歷了一種類似於集體「施教」和發現的快感。
就像不少成人電影裏常見的場面,表面純真的白衣天使脫去制服之後居然是黑色的皮內褲,這也是種很有魅力的形象。這就是為什麼有如此多的人一方面猛烈批評鍾欣桐的虛偽,另一面卻又如飢似渴地等待「阿嬌」新照片的原因了;雖然他們口中不齒看似受傷,但他們其實是很快樂的。他們最想看到的鍾欣桐道歉的方式,或許是日本成人錄像裏美少女那種「原諒我,哦!對!我真淫蕩」的告白。
李怡先生在《蘋果日報》的評論中說,從這件事可以看到全香港的虛偽。有道理,只是他大概不曉得這種欲望確實是要用虛偽來維持的。
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
梁文道:浪費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世界上其中一座最大的「建築物」就在紐約附近的海岸。它長達一千五百英哩,北起緬因州,南抵佛羅里達,幾乎縱貫整個美國東海岸。它的高度是海拔五百零五英尺,總體積為埃及大金字塔的二十五倍。它的重量有一億噸,相當於我們中國的萬里長城。當它終於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美國國慶「落成」的時候,時任紐約市長的朱里亞尼很愉快地宣佈這將是一塊充滿小鳥和動物,平靜而且具有田野風味的勝地,一家大小可以在此散步野餐,玩玩滑板和水上活動,它是可以媲美中央公園的紐約驕傲。它就是「弗萊希坑」(FreshKills)了,一座垃圾堆填區。
垃圾是人的鏡子,這是每一個熟讀香港娛樂新聞的人都知道的事。當年曾有狗仔隊搜索張國榮家門口的垃圾袋,為的是瞭解藝人的內心世界。尼克遜正要和毛澤東會面,預備與中國恢復外交的時候,也曾有記者跑去翻國務卿基辛格的垃圾桶,發現他每晚平均幹掉一瓶威士忌,證明他面對了多麼大的壓力。
我們過的是甚麼生活,我們是甚麼人,不用看我們買了甚麼,而要看我們丟了甚麼。該丟還是不該丟?這是人類自古以來都要面對的選擇。所以近二十年來考古學裡出現了一門新學問,叫做「垃圾考古學」。他們不再把注意力集中在金字塔,他們挖掘埃及人的垃圾堆。文明走到哪裡,垃圾就堆到哪裡,它是文明的下水道,說出了人類想要拋棄想要掩蓋的陰暗秘密。
毋須驚訝,和食物有關的東西絕對是垃圾中的重點。在「弗萊希坑」這座現代世界最龐大的垃圾掩埋場裡頭,考古學家甚至可以及時發掘出還沒有完全揮發掉的「餿水」殘餘物。這些「餿水」很有趣,總是沉在垃圾袋的底端,混合了喝剩的果汁、咖啡渣、水果與煙蒂,最多的是麵包等澱粉質主食。這一點說明了富裕的美國人多麼不拿飢餓當回事,對所有人來講是主要食糧的東西,於他們是可以隨手扔掉的廢物。這是「垃圾考古學」的發現之一,供應越充裕的東西越是可棄。
但是「垃圾考古學」還有另一個看起來很矛盾的情況,那就是「供應越短缺的食物越常被浪費」。例如1973年的春天,美國盛傳牛肉短缺的消息,但學者卻發現在這段牛肉不足的時期,被丟掉的牛肉竟然是正常時期的三倍!這是為甚麼呢?原來當牛肉供應有限的消息傳出之後,大家會慌張地四處搜購牛肉,不止更加造成了短缺的現象,還使得很多家庭突然多出了他們根本消耗不了的牛肉。那些肉不是放到不能吃的地步,就是來自他們不懂得如何處理如何烹調的部位。所以學者才會在當時的垃圾層中找到許多動都沒動過的完整肉塊。
學者由此總結出「飲食重複性越高,你所丟棄的食物就越少」這條「食物垃圾第一定律」。意思是你不會扔掉天天都吃的東西,例如方包和米飯,頂多只會丟下一些碎屑。不過吃它們的人實在太多,所以即使是飯餘殘渣,加起來的量也夠驚人。相反地,越是稀有越是平常不吃的食物,比方說派對或節慶時的特別小點心,因為一時吃不完給遺忘在雪櫃深處,最後就會成為垃圾了。
如果有學者研究香港人在二月份生產出來的垃圾,他們會找到甚麼呢?首先他們可能也會看見大量的豬肉和蔬菜,因為今年二月全國食物供應緊張,一定也有很多人買下了自己根本吃不了的肉和菜(當然這會使得很多財力有限的家庭過不起像樣的年,因為食物價格被搶高了)。然後他們還會發現每年二、三月份都將定期出現的東西:年糕、瓜子、柑橘、瑞士糖以及金色包裝的朱古力。因為這都不是日用的糧食,一過那幾天,就不會有人再想碰了。這個現象又說明了甚麼呢?它可以幫助我們重新界定節慶的意義;所謂節慶,就是買一大堆吃不完或許乾脆不吃的食物。說得再白一點,過年就是浪費。
梁文道:甚麼私隱?
根據一項調查,在這次「淫照門」事件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網民認為轉發有關照片的行為沒甚麼不對,反指始作俑者陳冠希才該負上最大的責任。很多人覺得這批網民是非不分,道德觀極有問題,明明已自己偷窺他人私隱,卻指責人家房門裡的私事有錯。我們應該仔細地把陳冠希和眾女伴拍照,與有人把照片偷取上網,及網民接力傳播照片等三個環節分開來看。
首先,陳冠希的行為雖然有爭議,但在法律上站得住(只要被攝者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自願被攝),而道德上也只有保守派才會徹底否定它。其次,在陳冠希電腦中取相片,以及將該批相片上載網絡的人(假設是兩批不同的人),則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犯錯的。於是我們就要面對第三個環節了,也就是網民再散布了那些相片的做法。
理論上講,那就像是翻閱人家偷來或者拾到的家庭相簿,都是侵犯他人隱私。可是為甚麼有那麼多人不覺得如此?難道他們不覺得這和偷看人家的日記和錢包一樣嗎?
我無意為這批網民辯護,但我認為就此推論出網民道德水平低下的判斷是不公平的。我相信這麼多人不可能都一有機會就要偷瞄人家的皮包裡裝了些甚麼,真正的關鍵在於他們可能根本不以為那些相片是隱私。
打開任何一個博客,我們都不難發現許多轉貼的文章、圖片和音像,它們可來自其他博客和網站,甚至來自於版權所有的報刊雜誌。當博客和網友樂此不疲地轉載再轉載這些材料的時候,他們全不覺得這裡頭有甚麼問題,因為網絡世界的基本價值傾向(ethos)就是共享,任何一段訊息上了網就是公眾的了,自由、公開而且免費。所有在網絡上出現的文字,聲音和圖像都已經是公共領域的一部分,又哪還有隱私可言呢?偷拍也許不對,偷了人家的相片放上網肯定不對;但怎麼偷都好,任何贓物一上網,網民就會感到那是大家的了。
因此一個人在實體世界裡或許從不偷窺他人隱私,但卻在網上時刻等待最新的「淫照」浮出水面;因為他看不出這兩者其實是同一回事。網絡革命不斷衝擊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觀念,在公私之間營造了曖昧的世界。
一個博客能夠毫無愧色地把自己喜愛的一首歌在網上播出,因為也覺得博客是他自己的空間;和自己家沒多大分別。
其他人要是喜歡這首歌,可以下載回去不斷轉發,因為他們覺得這是塊公眾空間,裡頭的聲音就和鳥鳴一樣自然並且免費。
2008年2月13日星期三
梁文道:誰是網友?
【am730-觀念】香港警方可不曉得,無意中他們踩進互聯網世界的灰色地帶了。按傳統定義,「公眾人士」與朋友還是分得開的,好比酒吧裡天天碰面的人應該能算朋友,而那些坐得稍遠從不往來的人大概就是「公眾人士」。且讓我們以酒吧比喻網上論壇,假如我日日在同一個論壇泡上幾小時,那些在網上聽我傾訴偶爾也回應我一下的人和酒吧裡的酒友有分別嗎?更要注意,論壇與博客就像任何人的發言都讓所有人聽見的酒吧,不如酒吧那樣有座位遠近,空間大小和容納人數的問題。
所以我完全可以每日登入一個瀏量過萬的博客,不留片語,只是在人群中傾聽博主的心聲,瞭解他甚於朝夕相處的同事家人。我,算是他的朋友嗎?
在傳統的概念上,我們可以把人的活動領域區分為「公共」的和「私人」的,然後依此架構出一連串建基於公私之別的制度、法律與規則。可是互聯網卻為我們帶來了一個既非公亦非私的第三空間,它混淆了公私的區別,介乎二者之間,捉摸不定,邊界不明。
再以香港警方所說的「公眾人士」與「朋友」之分別為例。為了讓大家更明白「朋友」的定義,警方發言人很強調你有多認識你的網友這一點,似乎只有非虛擬空間的實體接觸才是唯一真確的友誼基礎。但他可能忘了,對許多網民而言,網友才是他最好的朋友,儘管他不知道他們的「真實」姓名、職業和身份,但誰說友誼一定要依賴這些條件呢?
我們區分公眾人士與朋友的準則之一是有沒有個體間的互動往來,一般人和抽象的公眾是沒有這層關係的;但網絡就不同了,網友也是一堆無名抽象的公眾,可他們卻完全有能力有機會與你交流互動。我們時常把論壇想像為報刊傳媒一般的公共空間,但它其實不是,因為它提供了大眾傳媒做不到的互動條件。而一個原則上開放的論壇甚至會在頻繁的互動形成親密的團體感,對內凝聚對外排他,恍如一個龐大的朋友圈子。其弔詭一如傳統的日誌型博客,明明是個人日記,卻又公開示人容人留言。
2008年2月11日星期一
梁文道:這就是網絡的革命
【am730-觀念】假如你有去酒吧泡歡樂時間的習慣,你或許會認識一堆聊天的朋友。天南地北,你們無所不談;但真要你記起他們的名字,卻又有些困難。仔細想想,這些交淺言深的酒友真是你的朋友嗎?再假設某一天的歡樂時,人群中傳來一本相冊,裡頭有不可示人的照片。一問才知這是某人在路邊檢到的,你會不會覺得不大好意思看,甚至覺得偷看人家的隱私是不道德的呢?我們總愛形容互聯網的出現是一場革命,它不只增進了溝通的方式,加快了知識累積的速度;而且還會徹底改變我們熟知的人際關係、社會結構與價值標準。可是它到底有多「革命」呢?卻又好像不大說得清楚,直到一個又一個的案例湧現。藝人陳冠希「淫照門」事件在雪災稍緩、新聞寡淡的新春假期裡連續霸佔了香港報紙頭版好幾天,彷彿是全城唯一在發展中的事件。看起來這事已經沒甚麼可以再評說的了,法律、自由、道德和色情,幾乎任何你想像得到的視點都有人談過了。然而大家好像忽略了,在連續劇般的演變中卻牽扯出了互聯網革命裡某些令人一時還難以理解的變化。
例如「網友」。究竟甚麼叫做「網友」呢?由於有個「友」字,顧名思義,「網友」應該就是一種朋友的關係。但「網友」和「網民」常常又可以互換使用,彼此指代;而中國網民則有過億之數,難道這一億人都是朋友嗎?
香港警方發言人警告大家,在互聯網論壇上發布和轉貼那批很刺激的照片是犯法的,因為你的對象是一批你不認識的「網民」,按法律來講也就是一群無名的「公眾人士」。生怕大家不懂,這位警官還說:「你自己想想,對於那些你天天在網上交談的人,你有多少的了解呢?」接下來的情況就好玩了,大伙兒不在香港論壇上發帖,但要不轉攻內地網站,就是以電郵或其他手段轉送照片,還不忘加上一兩句深具諷刺意味的按語;例如「你是不是我的朋友?是的話請進入以下連結」,又如「由於我是你的朋友,我送你幾張照片」。結果一時間法律界眾說紛紜,不知該不該修訂法例;而在當事人沒有申請禁制令的情況下,警方對著這批照片的嶄新蔓延方式也只能束手無策。
2008年2月8日星期五
梁文道:猩猩的年夜飯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在過年的時候,我想再談一點一起吃飯的事。
人類實在是一種奇異的生物,我們居然能夠和一些才認識沒多久的人共桌飲食。甚至,我們可以約一個從未見過的人吃飯,第一回見面就是在飯桌上。這對其他動物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見過野狗在街邊搜尋食物的情景嗎?假如有一頭野狗正在大快朵頤,其他陌生的狗是不能隨便靠近的,就算不衝過去一起分食,又只是呆呆地雙眼瞪視,也是一種極具挑撥意味的威脅,那頭啃著飯餘菜渣的狗必將警覺,露出白森森的牙齒,發出威嚇的低吼。
著名的靈長類學家珍‧古德(JaneGoodall)曾經長年觀察黑猩猩的生活,看看這些與人類基因最貼近的動物怎樣建立牠們的家庭和社會。她發現即使是這麼像人的動物也不大輕易接受共食的行為。有時候一對母女同時看到一棵果樹,做女兒的就必須讓母親先上;如果牠敢造次,老媽就會毫不客氣地打退牠。如果女兒真想分上一杯羹,就要做出乞求的可憐狀,如此才能從老媽的身邊取走一點比較瘦弱乾枯的果實。
表面上看,這是很沒有「人性」的行為,哪有做媽的不先餵飽孩子,還要搶著先吃好東西呢?可是再多花點時間觀測研究,學者們就知道原來這一切「異常」的行為是有意義的。孩子看到吃的讓媽先上,不就和我們人類在飯桌上禮讓長者或地位崇高的賓客一樣嗎?而那頭猩猩女兒的乞憐,其實是在表明自己的地位比較低下,需要服從地位比牠高的前輩。
換句話說,黑猩猩在進食的時候自有一套儀式,在這套儀式之中,群體成員不斷地確認彼此的關係和既存的權力分配。人類和其他靈長類的分別實在不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大,因為每一次同桌共食於我們而言,也是一種重複確定社會地位與權力高下的儀式,只不過我們的方式看起來比較文明比較有禮貌。我們讓最值得禮敬的人先入座,而且還要讓他坐首座;我們把最好的東西放在他的面前,佈菜的秩序也是由他開始;最後,要是他沒先動筷子刀叉,我們是誰也不敢亂動的。一起吃飯,因此是一種社會儀式,一種確定社會關係和認識自己身份地位的儀式。
年尾的公司團年飯是儀式,一家人的年夜飯更是儀式。我們可以想像所有的飲宴飯敍都是儀式,而這些儀式有大小之分,重要的程度有優次之別。一切儀式之中,過年前後的飯敍尤其重要,是一年的高潮,因為公司和家庭是最重要的兩個社會單位。我們趕回家過年團圓,當然是要交流感情;但它也是一個子女晚輩再次向家長効忠,而家長長輩再次宣示自己地位的場合。再簡單點說,年夜飯就是一個認知自己身份的儀式;吃過這一頓,我們才能在新的一年做好父母或子女的本份。
2008年2月7日星期四
梁文道:讓老鼠成群讓民間自助
【明報-筆陣】沒有一個政府在面對天災的時候不捱罵,好在我們不一定總是要依賴政府。
1995 年的「阪神大地震」是日本近數十年來最嚴重的一場震災,死亡人數高達6500,需要搬進臨時組合屋的則有32 萬人。當時的首相村山富市要在地震發生了一天之後才開始動員全國的力量,被人批評為反應遲緩。
而且在「災害對策本部」成立之後,各級政府部門的行動還是慢了半拍,於是我們才會在電視上看到令人震驚的場面:幾千個無家可歸的災民居然不慌不忙地排.隊,靜候救援物資的發放!如此遲鈍的官僚系統與如此高質的公民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政府人員來晚了,但是民間的行動卻非常迅速。日清食品立刻派車發送即食麵,麒麟和朝日運去了大量的食水和罐裝茶水,日本電信公司則在避難所附近架設臨時公眾電話共450 架。除了自動自發的商業機構,各種慈善團體和民間組織更是空群出動,同時大量接納臨時報名加入的義工,有人從外地趕來幫忙分發物資,有人組織民間糾察隊負責災區的秩序;中小學打開了校門接納災民,醫院的醫護人員在各處架起了帳篷……最是一時佳話的,乃幫派「山口組」也成了慈善組織,紋身斷指的大哥小弟一下子都變為瓦礫堆中的搶險人員。
1999 年台灣「集集大地震」,從災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的「慈濟」義工到多年之後的自發社區重建計劃,更是處處可見民間力量的身影。事實上,無論是「南亞大海嘯」還是美國的「新奧爾良風災」,反應最即時工作最有成效的,都不是政府部門,而是民間組織。
最近這趟「百年一遇」的超級大雪災除了讓我們看到中國政府架構條條塊塊間的不協、預警機制的缺陷、危機管理的不足與基礎建設的脆弱之外,最令人遺憾的莫過於民間社會的缺席了。是不是中國人都很涼薄很沒有愛心呢?當然不,我們知道有無數的企業正在發動救災捐款,許多平凡的老百姓自己提.沉甸甸的物資走到人滿為患的車站,更有一些民工願意讓比自己住得更遠的人先行上車。中國社會的人心再壞價值觀再虛無,但天不亡我,漫天飛雪,猶有溫情在人間。
問題不在於民間沒有救濟同胞的決心,而在於欲救無從,不知該從何處.手。評論家笑蜀在近日流傳甚廣的〈缺的不是物,缺的是柔軟的心〉一文中談到了他在廣州火車站的見聞: 「我在現場看到的捐贈物資很多,好幾個地方都頂到了天花板,但都成包成包的沒開封,而就在這些沒開封的捐贈物資旁邊,很多婦女和老人都蓋.單薄的.單席地而眠。熱心人士捐贈的物資很少發放到他們手上,原因何在?」這真是個好問題。為什麼?為什麼錢有了物資有了連熱心的志願人士也有了,但應該獲得幫助的人還是得躺在地上顫抖呢?笑蜀兄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正正在於許多政府人員的冷漠,把救災當交差,所以才會不只不主動徵召民間力量,甚至還將志願人士的熱誠當作礙事的麻煩。但我認為除了他所說的「一顆柔軟的心」以外,更重要的其實是「如果平時讓NGO 充分發育,讓他們有自由的廣闊天地,這時就不難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其實要是有健全的民間社會,有活躍的非政府組織,見諸近年國際上歷次大型災難,你又何需「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呢?他們根本就會不請自來,遍地開花。雖說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經不再是往日那個無所逃於天地間的全能型國家,政府逐步撤出市場和各種私人生活領域;但是對於民間社會的力量,政府始終深懷戒懼。部分公務員把人民的自願行為看成干擾,正好反映出這種不信任的態度。民間不是沒有人,他們只是沒有組織。而非政府組織,就算政府不把它們當成「反政府組織」,卻始終存活在一個進兩步退一步的灰色發展空間之中。中國當然不是沒有民間組織,只不過許多規模龐大的老組織老機構都成了名不副實的政府外圍機構,無論在資源上和架構上都離不開黨和政府。一旦遇上什麼事,他們根本沒有自主獨立的決策能力,只能聽任上頭的指示動員。至於國際非政府組織和近年新興的民間慈善團體,雖然比較獨立靈活,但也不能不低.頭走路,唯恐越雷池半步。
家產上億的湖北富商王元山最近宣布: 「有生之年,我要將過億的全部家產無償捐獻給政府。」這真是個大笑話,可笑的不是王先生感人的熱誠,而是富商不捐錢給民間慈善機構反而要把錢交給全世界外匯儲備最高的政府!同樣的情.難道不也正發生在眼前的雪災之中嗎?一提到捐助,大家馬上想到的對象就是政府。就算民間善款和國家補助沒有經過無良地方部門「雁過拔毛」式的層層盤剝,就算前線公務人員沒有冷淡地對待人民的熱情,這也只不過是把全部的資源都集中在一個水龍頭而已。而在全世界的危急救災行動之中,最無效的恰恰就是只有一個大水龍頭的做法。難道連遇上了「百年一遇」的天災,遇上了禍延上億生靈的危機,也還要讓政府去壟斷救助的一切法門嗎?
其實不少部門在最近幾年已經漸漸體會到官方的局限與民間組織的潛力了。很多事情需要的不是一個非常強大的政府,而是一個生機勃勃的公民社會。過去的2007 年在很多論者眼中是「中國公民社會的元年」,從「黑磚.事件」、「華南虎事件」、「重慶釘子戶事件」直到「廈門PX 事件」,中國公民的意識與尊嚴都在不斷地覺醒。但願這個步伐不要在今年停下來,讓13 億看似平凡的老鼠發揮群體的驚人動力。
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梁文道:病毒營銷
【am730-觀念】我的年紀不小了,屬於看《星球大戰》長大的那一代。在我這一代的星戰迷裡有不少人花了半輩子鑽研「星戰」,對他們而言,《星球大戰》是部永不落幕的電影,裡頭有太多的細節值得鑽研,有太多的角色值得立傳。
於是他們真的開始動起手來,寫書出漫畫,發揮觀眾的力量,形成了《星球大戰》的二度創作。「星戰」的原作者佐治魯卡斯看見這個勢頭,立刻用盡法手段和財政資源一一把它們收入旗下,變為自己企業小帝國的版圖之一。
後來者發現這種群眾力量極堪利用,尤其是互聯網出現之後,與其打擊或者吸納那些反正控制不了的非官方網頁,倒不如利用他們做宣傳。辦法是在產品推出之前就先刻意滲漏一些消息,吊吊網民的胃口,然後在產品之中留下一些未解的懸疑與空白,讓他們自己去爭論填充有如拼圖。這一招尤其適用於情節奇詭的電視劇,因為電視劇是連續播出的,網民粉絲的熱情絕對可以轉化成持久的忠誠和宣傳的利器。
而劇情奇詭,自然是引人入勝的不二法門。且不論互聯網史前的迷幻經典,大衛連治(David Lynch)的《雙峰》,後來的《X檔案》和《千禧年》(Millenium)都藉此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節目雖然早就停了,但仍有粉絲討論劇情中的陰謀,甚至某一集一閃而過的人影。
這就是所謂的「病毒營銷」(Viral-marketing)了,原理就像數年前的暢銷書《引爆趨勢》(Tipping Point)所說的:先抓住幾個特別有影響力的人的注意力,他們不必是家喻戶曉的意見領袖,但卻是某個小圈子裡的潮流帶頭人。只要引動他們的熱情,就能夠把訊息透過他們的網絡傳發出去,有如病毒的散播,一傳十,十傳百,幾何級數地擴增效益。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梁文道:在博客上看電影
【am730-觀念】《末世凶煞》(Cloverfield)大概是電影史上「病毒營銷」做得最成功的一部片子了。因為它完全掌握了當今互聯網web2.0的互動本質,一方面隱密地在網上散發片段的鏡頭和信息,另一方面鼓勵網友自動自發的詮釋和補充,然後越滾越大,成為電影製作人和網民共同完成的作品。
舉個實例,目前關於這部電影最熱門的一個論題,是一家日本生物科技公司推出的飲料。這款飲料在片子裡只出現過一次,而且是在一家電器行裡的電視機上連十秒都不到的廣告。如果不是有人說起,你根本不可能注意得到。這麼微不足道的細節有甚麼好談的呢?原來電影公司特別為片子裡的幾個主要角色在My Space上開了博客,根據博客,男主角正要加盟的那家日本公司就是這款軟飲的製造商。又根據電影公司放上You Tube的虛構新聞片段,原來這家公司做的主要是石油生意,設有海上油井,而且懷疑遭到不明物體攻擊(極可能是電影裡的那頭怪獸)。更絕的是這家不存在的公司有個似模似樣的官方網頁,上面分明道出這款軟飲的主要原料就是海上油井底下的海床上找到的新種水藻。順著這堆線索,網友又發現了一個博客,它的主人可能因為常喝這種飲料漸漸失常變態。
大家最後的結論是這飲品與突然出現的怪獸有關,也與這家神秘的公司有關。網友們跟著還發現一切竟然還和電視劇《迷》(Lost)拉上了關係,因為後者也出現過這款罐裝飲品(《迷》與《末世凶煞》的編劇根本是同一人。)就是這樣,一部本來不甚起眼的電影掀起了無數引人入勝的謎團,並且和其他項目(如《迷》)結合起來,大開接拍續集與推出各種周邊產品的空間。對這些一頭埋進去的新世代而言,傳統影評人心目中很不完整的一部作品其實大有文章,只不過你不能光看電影,還要追索這一傳統上被視為宣傳旁枝的網頁。
因此與其說《末世凶煞》是一部電影,倒不如說它是一項媒體的文化產業計劃,就戲論戲不只看不懂,而且是不合時宜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它是真正的博客年代的電影,不慬利用博客一點一滴地發布線索,還鼓勵博客們加入玩耍。進入戲院只是這趟旅程的起點,電影落幕之後才是故事的重點。
你不要以為登上《末世凶煞》的官方網頁,就能按圖索驥地找到剛才所說的一切。不,它根本不提供這種正常的連結;你必須在網上的論壇中穿梭,一片片地拼湊出也許完整的圖像。明明又是一部荒誕不經的怪獸電影,但年輕觀眾卻很當真地去調查真相,這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質了:凡有網頁必屬「真品」。紐約沒有真的被毀,但那些角色卻是「真」的,因為我們在My Space上看見了他們。
2008年2月3日星期日
梁文道:出版是門手工業
【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我們今天身處的這個時代,或許是人類史上第一個由不讀書的人去統治其他人的時代。知識,甚至文字,在很長的時間裏都是權力階級的特權,古老的祭司,後起的王權,莫不以此為後盾,操縱不可使知之的百姓。然而,看看我們的身邊,我們的社會,尤其是香港;從企業高層、政府領袖到傳媒大亨等一切實際操控大家命運的人,這裏頭有多少人看書呢?我指的看書,要求並不高,一年十本就夠了;但這些每天決定社會未來走向的人裏頭可有一半人能達到這個要求嗎?我懷疑。本來這也不是問題,因為書籍早就不再是知識的唯一來源了;何況任何人也都不該懷念那個知識精英壟斷權力的年頭,更不應期盼它的再臨。知識不再被過份地吹捧,知識人不再理所當然地備受尊崇,這都是好事,我沒有任何意見。老牌出版社博益關門了,理由不是它不賺錢,而是它賺的錢不夠多。對它背後的集團來講,養一批人做不大賺錢的生意很不合乎成本效益,在賬目上就更不好看了,所以結束它是再正常不過的事。美國的重量級作家勒瑰恩(Ursula K. Guin)在最新一期的《哈潑》雜誌(Harper's, February 2008)上呼籲所有掌控出版社的那些大集團:「放我們一馬吧。」她首先指出,許多歷史悠久的出版社如今都一一落入像梅鐸這樣的大亨手中;他們收購出版社,是因為他們相信出版還是一個能賺錢的行業。近年最佳的例子莫過於《哈利波特》和《達文西密碼》,但問題是全球每天出版近四千種新書,有幾本《哈利波特》和《達文西密碼》呢?當一個主管眾多生意眾多媒體的老闆發現屬下一間出版社幹了幾年都幹不出《哈利波特》,他一定會覺得這是門不好做的買賣,然後就會壓縮他們,甚至要他們結業。勒瑰恩的意見很簡單:你們不喜歡讀書,我們喜歡。你們不喜歡這門生意無所謂,別再搞出版就行了。就讓我們這些既喜歡書又不怕白費力氣的人,自己寫書自己賣書自己買書好了,你們就別再到處收購出版社更別再自辦出版社行嗎?我不能完全同意勒瑰恩的有趣主張,可是我覺得她的話隱約指出了一個不合時宜但卻非常正確的現實。今天人人都談文化創意產業,覺得這真是個點石成金的好買賣,只要有一點不知打那裏來的創意,就能變出天文數字般的財富。於是大家都忘了,所謂文化產業,它的本質其實只不過是非常土氣非常卑微的手工業罷了。許多大型時裝品牌都會推出一些設計一般,大量生產的鏡框,加上個商標,就突然變身為名牌高檔貨了。不過講究眼鏡的人都曉得,在眼鏡的世界裏,真正站在頂峰的其實是些傳統得不能再傳統的手工小作坊。例如日本的泰八郎,不開分號,不加入連鎖集團,不假手於外包工廠,就他一個老頭每天在那裏磨膠版,一年只做不過千副眼鏡,賣完就算。香港是有很多顧客排隊下訂金,但香港絕不會有人想做泰八郎。
出版難道不也是種手工業嗎?就算大牌如北京三聯,靠的豈不也就是一幫優秀的作者和眼光獨到又專注勤懇的老編輯嗎?這麼大的事業,其骨幹不外乎一群身具「手藝」的人才,用做女紅的方法一針一線地把一本本書製作出來。即便如此,三聯依然不是一家擁有可觀利潤的企業(相較於其他行業)。賣書的利潤很微薄,被譽為台灣地標的「誠品書店」至今仍在收支平衡的紅線上下浮沉,於是這個行業就會出現各種各樣層層盤剝的怪現象。關於這點,我有切身體會。我和朋友搞了家小出版社,雖說是自娛自樂,但也不想虧掉老本。於是伙伴常常就得勤奮地自己跑書店,看看自己出的書行情如何,問問店家銷售的數字怎麼樣,好有資訊做根據以決定應該重印些什麼書。可是有間新加坡開過來的連鎖書店就是不肯給我們這必要的數字,照他們的講法,「只要有一天你們的書還在架上,我們就絕對不會告訴你,你們的書到底賣出多少」。理論上說,他們只需永遠在架上保住一本我們的書,就直到世界末日都用不「交數」了!這其實是司空見慣的「拖數」老招,只是他們店大不怕小出版。看起來很有品味很愛書的業者也是如此,更不消提那些不好書本只求數字的大集團了。為什麼「博益」結業,背後的老闆可以不釋回版權給作者,自己不出書了還不讓其他人出呢?我覺得這還不是什麼深層利益計算的結果,而是非常簡單非常表面地不拿作者當回事。人家做的是產業,不是什麼手工業;既然如此,那些手工藝人又有幾斤幾呢?所以他們也可以毫不吝嗇地銷毀所有庫存,既不賤賣,也不捐贈,因為他們的眼裏沒有書。想想看,捐贈也好賤賣也好,這可都得耗用人力的。而一個真正做手工的人是不可能不愛自家出品的,就像泰八郎,假如純粹為了賺錢,假如不是真心喜愛眼鏡,他能數十年如一日地這麼做下來嗎?
2008年2月2日星期六
梁文道:薯仔殺人?
【飲食男女-味覺現象】
殺人的薯仔
有些東西你一眼就能看出是窮人的食物,例如愛爾蘭那馳名的「燉薯仔」(Stew)。把一大堆切塊的薯仔與幾粒珍貴的牛肉泡在水似的湯裏,寡淡無味得可憐,更可憐的是它的分量往往還十分大,生怕你嘴裏沒淡出鳥來。我第一次嘗到它的時候簡直嚇了一跳,難道這就是愛爾蘭人的國食嗎?後來又吃過幾次,每一次都有人說這回做得不正宗不夠好,等下回你就知道這是好東西了。可惜,至今我仍然未能領略它的妙處。
回頭再想,麥考特(FrankMcCourt)在他著名的小說《安琪拉的灰燼》裏早已說過,對一個愛爾蘭小孩來說最偉大的美食就是一塊塗滿了厚厚果醬的多士了;連雞蛋也是清平歲月裏每週一次的天降恩典,更何況有肉的燉薯仔呢?人家聖誕吃的是豬頭!
直到二十世紀中葉,許多西方人心目中的愛爾蘭幾乎就是貧窮的同義詞。以《格列佛遊記》聞名的史威夫特一向尖酸刻薄,可與我們的陶傑相比,他就曾寫過一篇非常著名的小品,叫做《AModestProposal》。他的modestproposal就是吃掉愛爾蘭人生下來的小孩,這樣就可以徹底消滅愛爾蘭的貧窮問題了,因為他們過不了多久就會絕種。好在史威夫特畢竟不是陶傑,雖然尖刻,但沒有任何歧視國人的意思(彼時愛爾蘭早已成為大英帝國的一員了);他是故意反諷英國政府和一般英格蘭人對愛爾蘭的壓迫與偏見。
為甚麼愛爾蘭人會這麼窮呢?很吊詭,今天被視為窮人好朋友的薯仔原來曾經是愛爾蘭窮苦的原因,當前被預言為未來饑荒救星的薯仔居然是當年愛爾蘭大災的觸媒。
在1845年之前,愛爾蘭原有人口八百二十萬,到了1911年又剩下四百四十萬人,除去數十年間的移民,光是死在1845年到1849年間的災民數字就高達百萬,大部分人都是死在飢餓或者它所引起的疾病手上。他們飢餓,是因為他們的主食薯仔病倒了。一種叫做「捲葉病」的殺手在短短四年之間反覆侵襲全國,將絕大部分的薯仔變成腐臭的黑色泥塊。而全歐最早也最懂得種植薯仔的愛爾蘭人竟然一點辦法也沒有,那些農夫只能眼睜睜看著薯仔的枝葉不斷生出斑點。原本就很困難的佃農此時倒卧在通往濟貧院的路上,一向小康的小地主則變賣家當田產,以好客聞名的家庭開始驅趕老人,還沒被捕捉宰殺的瘦狗在夜晚的荒原上孤獨哭喊。整個社會,整個愛爾蘭,全都垮了;而原因居然是薯仔生病。
味覺現象:薯仔何罪?
雖然薯仔是愛爾蘭人的國食,但他們絕對不是世上最懂得炮製薯仔的民族。就拿「薯蓉」這麼簡單的東西來說吧,法國佬認第二,全世界也就沒人敢認第一了,因為舉世稱善的「神奇薯蓉」正是法國名廚JoelRobuchon的手筆。其輕軟香滑堪稱舉世無匹,過去曾有人認為專門搭一趟飛機去吃這道著名的伴菜也是值的。但是它究竟神奇在甚麼地方呢?除去那傳說中的自家培植特種薯仔外,其基本配方並不是太過奇特,無非就是一磅薯仔加進半磅上等牛油。換句話說,只要夠狠,人人在家也會做出雖不中亦不遠矣的半神奇薯蓉。
薯仔比起米麥等其他主糧都要好的地方,就在於它的烹調實在簡單,完全用不著加工過程,從土裏挖出來洗淨,然後要煮要烤悉隨尊便。這也是聯合國看中它,要把它變成滅貧神寶的原因之一,因為簡便,連耗用的能源和時間都節省不少。當年愛爾蘭人習慣留長指甲,目的不是彈弦樂器也不是掏耳挖鼻,而是用來剝薯皮,連小刀都不用,這頭掘出來那頭升火,就地煮了現吃。
愛爾蘭人被歧視和薯仔被歧視,其實是一體兩面的事。許多人看不起薯仔,就是因為它太好種太易煮,幾乎完全沒有難度可言。而過去的歐洲人之所以老愛編造有關愛爾蘭的笑話,是因為他們覺得這個小島國的人實在太窮太懶。懶人種懶糧食,確是絕配。
馬爾薩斯的經典《人口論》還專門以愛爾蘭為例,說明薯仔這種易種多產的食物會助長人口增長,終將導致大禍。於是「捲葉病」一來,薯仔死盡死絕,愛爾蘭就發生了驚人的大災荒了。很多人都相信這是愛爾蘭人自己惹的,因為懶惰,他們就不開發其他糧食的種植,專吃薯仔。因為懶惰,而薯仔又是這麼方便的東西,所以他們就不必擔心人口的壓力,拼命生小孩,最後弄得大家一起窮。美國作家LarryZuckerman在《HowtheHumbleSpudRescuedtheWesternWorld》(台灣中譯為《馬鈴薯》)裏很詳細地描述了這場大災難的過程,也摘引了大量的見證說明時人對愛爾蘭和薯仔的雙重歧視,但是他卻沒有清楚點出這種偏見的盲點。
後來的歷史研究證明了愛爾蘭與薯仔的清白,「捲葉病」摧毀了愛爾蘭人的主食確實是饑荒的直接原因,但我們絕不能倒果為因地說是愛爾蘭人的懶惰使得他們依賴一種食物,最後變得很窮很慘。真相是他們本來就很窮,所以才被迫偏重最省人力地力的薯仔;要是他們的日子過得豐富滋味,說不定他們早在兩百年前就發明出「神奇薯蓉」了。
而他們的貧窮,是因為英國的歧視性管治。在英格蘭自己享受著工業化與殖民經濟帶來的好處時,他們居然坐視愛爾蘭的封建佃農制度,把它當成一個國境內的荒遠之地,連發展的想法都沒有,就更談不上甚麼利及百姓的社會政策了。
至於人口問題,篤信天主教的愛爾蘭人固然不墮胎不殺嬰。可是我們也別忘了,凡是窮困的地方,夭折率必然不低,所以理性的父母一定傾向多生,以求香火延續。這也就是為甚麼很多人會慨嘆,貧困的家庭和國度居然小孩還特別多的原因了。換句話說,窮人家裏孩子多不是因為父母無知也不是因為他們除了上床沒別的娛樂,而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這些孩子能養到多大。再說孩子夠多,就表示未來家庭的勞動力有保證。換了是我,我也一定增產報國。
把窮人看成懶人,這真是千古不變的偏見,從兩百年前的愛爾蘭到今天的香港,自己日子過得好的人總是相信這種令自己心安的說法。比較意外的是薯仔這麼乖的植物也無辜地捲入了人的罪惡。
2008年2月1日星期五
梁文道:容器
直到這一切都結束之後,才想起原來離我們還會去公園散步的日子,已經很遠很遠了。
我起得越來越早,因此睡得越來越少。天還沒亮,我就先去洗杯子,和昨天夜裡留下的餐具(也不多,無非是一只碗與一雙筷子)。我用很少的水,盡量把它們還原成應有的透明和潔白。手還濕,我坐在桌前就著一盞枱燈翻讀以前的信。不知道是手上的水,還是別的甚麼,好幾封信上的字跡全化開了,像一片藍色的海洋。天色微明,我看見了,在過去和現在之間,在你和我之間,有一座海洋。
那時我總是和你訴說紐約中央公園的美好,多麽了不起的構思呀,建城之初,他們就先想到了一片樹林,以及人造的山丘與河流。一個微縮的自然藏在慾望的城市之中,與其說是市肺,不如說是空白,一個不用做甚麼也不用想甚麽的空白之地。當年還有不少人形容維多利亞公園是香港版的中央公園,規模雖小,但同樣有草有樹,躲在鬧市裡頭。不,不是的,它怎麽可能是呢?你一定要去中央公園看看。可是你不願意,因為你討厭紐約;等到你開始動搖,不再堅持,我們卻已經走到了盡頭。
維多利亞為甚麽不是香港的中央公園?那是因為我們不容許空洞。曾經它的草皮要比現在多,它的空地要比現在大,可是你一定記得那可恨的市政局和那幫沒水準的議員吧,他們嫌它太空,覺得是種浪費,於是加建了好幾個球場。所謂公園,在我們這裡也是有功能的,那就是「滿足市民休閒康樂活動的需求」。還記得嗎?那時我質問他們,為甚麽草木就滿足不了市民休閒的需要?一定要球場才算是實實在在地康樂了一把呢?然後,功能出現,我們對一座公園的需要卻就此消失了。
功能不是不重要,例如「六@四」和「七一」這兩個漸成數字的日子,假如沒有維多利亞,沒有因它而生的整條遊行路綫規劃,我們還能夠想像甚麽叫做政治集會與大規模的遊行嗎?或許是住得遠吧,反正維多利亞公園變成甚麽樣子都與我們無關,它從來都不是我們的公園。當我們聽說「維園見」的時候,意思只有一個。
意思就是把自己變成數字。後來我才明白市政局的用心和遠見,將一片不規則的草地變成尺寸穩定的球場原來還有這種效果。它不是為了讓大家有地方靜坐,它是為了容納我們,然後計算。它是容器,好比量斗,一斗能裝多少粒米是有定數的,容有誤差,雖不中亦不遠。是的,隨時日漸久,儀式成型,大家發現一座球場居然就是點算人數的工具。我們進去又出來,就像一個量斗裝滿之後再傾清,進去裝滿它,出來倒光它,一杯杯的米,一球場一球場的人,順序流向夜裡的街道。只要被計量過,事就成了。用報紙上的說法,這叫做「市民表達了他們的訴求」。然後我們會去就近的窄街,覓一食店,聊天宵夜,再回家洗去身上的臭汗,由數目還原為人。
你還是會去的吧?每年的那天。我也是。以後我們的關係也許就是數字的關係,一個矩陣的兩點,座標上的x和y,第367和第25433......。也許我會尋索這些數字間的奧秘,找到其中隱藏的連繫和暗示。無論如何,我發現裡頭還是有共性的。例如,你我均在人均收入中位綫以上,你我皆是一億粵語使用者的一份子,在全世界不挨餓的五十億人裡有我們兩個。距離再遠,我們始終是五十億中的兩個人。
我很想告訴你我的疲累。我為自己發明的功能引來了更多更多的需要,我被自己製造的虛浮幻象壓得喘不過氣。因為除了你之外,知道它是幻象的人並不太多。
有一個急切的陌生人在網站上問我關於民主的問題,他問了一遍又一遍,最初他嘲諷我的沉默,懷疑我到底關心不關心我的讀者和觀眾。後來他開始憤怒,譴責我的無良,因為他認為沉默代表了我對粉絲感情的愚弄。所以我只好開始做我最擅長的事,計算數字。假如每天有三十個人在各處留言給我,還不包括用筆書寫的信,那麽一年下來大概就是一萬零九百五十段待覆信息了。以我中文輸入的速度,每一則信息的回覆差不多是十分鐘,所以一年得用去十萬九千五百分鐘,亦即一千八百二十五小時,平均一天五小時,正好是我睡眠的時間。到底是睡覺重要,還是做一個以誠待人的人重要呢?
最近很累,頭腦昏沈、算不出來。如果你在,你應該會告訴我。
這時候,我會想起我們的公園。還記得嗎?老家樓下那一小片空地。村民世代務農,雖然田園早已建起樓房,但手上的功夫還在。見地方空了不好,他們就築起了籬笆,墾出一塊小田圃。先是搭起的架子上生了籐蔓,然後木瓜、竽頭和石榴一株株接著出現。黃昏、夜香花的味道會飄進屋裡。白天,你一定在路過的時候停下來看看。
你好喜歡那些花果蔬菜,用相機記下它們的成長。有的樹長得夠大,你會伸手撫摸樹皮。我一直不懂,你怎麽可能感到樹皮下水脈的流動呢?但你堅稱自己聽到了它們的氣息。
我想念它們,以及停在上頭的蟲鳥,可是它們都不在了。
這段日子以來,發生了許多事情。我們的朋友去商場門口野餐,因為他們發現本來是公地的場所竟然給商人霸去了,而應該介入的政府部門卻置之不理。這真是奇怪,因為那個部門一向敏於行動,老人在晨運路綫上安設的神位和茶果,他們每月清拆,不是嗎?
你知道我們的公園怎麽了嗎?部門的人來過,他們說村民霸佔公地,一輸爭吵,然後電鋸開動......。木瓜、葡萄、夜香、石榴、南瓜、竽頭、波羅密、麻雀、粉蝶、螞蟻,消失於一個下午。我回來的時候,村長手持一條細枝,如常點撥,彷彿花草枝葉俱在。他瞧著遠方,我看不見他的表情。
我不只回答不了民主的問題,我甚至無力保護自己的公園。
是該上路的時候了,此處再無容器,可以卸得下我的重負和困頓。它們壓垮了我、和我們。而且你越是想走,就越是有人催促,「你為甚麽還不走?」。路過曾經是花圃的地方,現在是部門鋪上的水泥(他們沒有種上些甚麽,他們只是怕別人會種上些甚麼),好乾淨,如我過去所做的一切,如你我的一切,不留痕跡。天剛亮,地面的反光就已經耀目得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