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男女-味覺現象】據說縱火狂是最隱蔽的一種罪犯,他的外表普通,如你我一樣,混跡人群之中,有正當的工作平常的生活,難用肉眼辨認出他的危險。
香港人這麼喜歡「燒食」,我懷疑這是因為我們都是隱匿的縱火狂。
二十世紀最另類的法國哲學家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曾經說過:「火的禁忌是種社會禁忌。在它還沒燒疼你的手指之前,它就先打了你的手」。他想說的是雖然我們都有本能反應,手指才碰到火焰的邊緣,就會自動地縮回來。可是早在我們的幼年,父母就不准我們隨便玩火了;只要你敢把指頭伸向火焰,他們一定會立刻打你的手,教訓你火的可怕。這就是火的社會禁忌了,你用不親身體會火的危險,大人自然會先行訓誡我們,讓我們自小知道火焰這回事真是「掂親手指痛」。
所以玩火之樂在於逾越禁忌,不讓你玩,你偏要玩,而且還玩得十分過癮。就像中秋節「煲蠟」,年年都嚴禁,但年年都有小伙子煲得興高采烈。回頭細想「燒食」這種香港人的郊遊文化,在一片山林綠地之中,大家偏偏要放火,這裏頭難道沒有一點偷偷摸摸的縱火快感嗎?
最妙的是我們其實一點也不鬼祟,恰恰相反,我們「燒」燒得十分正大光明。因為准許我們這麼做的不是別人,而是平常嚴禁生火的政府。連一般餐館的廚房都領不到牌照燒炭煮食,政府卻允許市民在得之不易保護更難的郊野公園裏公然戲火,這難道不是一個特殊的合法宣洩管道嗎?宣洩甚麼?當然是我們從小就深深埋藏在心裏的縱火慾望了。這種慾望是原始的禁忌,甚至是一切社會禁忌的始源之一,因為在先民的生活裏面,火災往往是最可怕最不易控制卻又最有機會預防的人禍。從另一個角度去看,與火接近則是最危險最具誘惑力卻又最要偷偷地幹的遊戲了。所以除了大家熟知的普羅米修斯盜火送人的神話之外,大部分文化也都把火的起源說成是種偷竊行為的結果。
「燒食」的迷人,還與一種轉化的過程有關。在火鍋以外,還有那一種進食方式能讓人觀察和參與整個食物變化的過程呢?比起火鍋隔了一層沸水,燒烤更直接也更古老,我們圍爐火,一人一根鐵叉,眼睜睜地看一塊肉的顏色漸漸轉深,聞一股原始人都曾聞過的香氣漸漸飄出。我們的這種姿態與幾萬年前的先人沒有多大分別,這就是最早的煮食方式了,所有廚藝甚至所有食物的起源。
尤其在夜幕初垂的時候,四週景色彷彿在明暗之中,「燒食」的人就像舉行一場古老的祭典,圍繞爐火,注視爐火,看火舌的吞吐跳躍,看火星的飛散與煙滅。這時你會不會覺得自己看到了一種彷彿被封禁已久的神秘力量,宇宙誕生的奧義,甚至由此陷入沉思之中呢?所以「燒食」雖然是種熱鬧的派對,但它也是種沉默片刻特別多的派對,對火焰的人縱使再多言再亢奮,他也難免有莫名其妙的出神經驗。呆呆看火,身在此世,魂遊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