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日報-兵器譜】最近有很多人倡導未來的立法會可以採取「兩院制」,也就是仿效英美,把一個有立法功能的議會一切為二,變成上下或參眾兩院。甚麼是兩院制的要義?為甚麼有些人要提倡兩院制呢?香港走兩院制的路又是否合理呢?
將議會一分為二的根本理由是為了分權,怕一個議會的權力太過強大,所以弄兩個議會出來互相制衡,互相平衡。這是近代西方權力觀念的表現,就是權力總是不宜過份集中,最好把它一一細拆,免得太大的權力造成巨大的惡果。
但是搞兩院制還要再進一步追究,那兩個院的權力來自何處?議員們又各自代表了誰。
美國參眾兩院議員皆由民選產生,為的是要體現它是一個由50個州組成的「聯邦共和國」,權力既來自全國公民也來自各州的代表。香港那幫鼓吹兩院制的人想的明顯不是這一套。所以再看看以英國為首的上下兩院制度,通常下議院是全民直選產生,上議院則由貴族組成。
這種制度最初是為了反映社會的階層分佈,怕普羅大眾的短期利益追求傷害了全體社會的長期發展,而上流貴族據說比較懂得放長雙眼顧全大局,不會讓下議院搞出來的一些東西輕易通過(例如大派福利的政策)。
這大概就是香港倡議兩院制者心想的東西了。但問題是不論有多麼不民主,英國進得了上議院的冊封貴族(如彭定康)和世襲貴族也確實是「精英」,從退休政客、成功商人到大學者大作家,真是各個行業的頂尖人物都有。反觀香港的精英階層又在哪呢?是大紫荊獎得主?太平紳士?還是現有的功能組別議員呢?
我想那些力主兩院制的傢伙們應該覺得把功能組別挪到上議院就是現成的「貴族院」了。問題首先是功能組別的議員就是社會精英嗎?難道有會不開,去開會則不發言的某些議員就是香港的精英?對巿民豎中指的黃宜弘就是我們的貴族?更大的疑惑在於那些功能界別為甚麼就自我等同於香港的精英界別?它們的代表又何以成了社會的賢能呢?是誰去界定精英?又用甚麼標準規定漁農界是很精英賢能的界別,而宗教就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