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8日星期日

梁文道:魔文學 鬼意森森

【明報-尋書】編按:由101創庫出版的《10個男人有詭異》將於今年書展推出。10位男性作者對文化書寫各有所好,透過10則詭異荒誕的故事,以幻海奇情的迷離外殼,透視凡人生死、感懷情愛慾望。梁文道為本書撰寫序言,談書寫鬼魂的矛盾,談恐怖小說的身分,還有魔經驗---在他而言,真正的文學,原來都鬼意森森。本版特此刊載,以饗讀者。

一般而言,我不讀恐怖小說,因為我怕鬼。但我還是從頭到尾看完了這本《10個男人有詭異》,不是因為它不恐怖,而是因為它恐怖得很奇怪很特別。十個作者都不是什麼專寫流行小說的人,其中有學者也有影評家,還有一向被認為是「嚴肅作家」的。在他們的筆下,文學的恐怖有了新的意義。

可能是我的閱讀經驗太少。至今為止,我仍未看過一篇真正寫鬼的文學作品。我的猜測是,因為書寫鬼魂是一件原則上自相矛盾的事。也就是說,以語言構成的文學,不可能完整掌握語言所難以形容的魔經驗。

寫鬼 論人

文學史上難道就沒人有描寫過鬼魂嗎?瑪利‧雪萊的《科學怪人》當然是經典,預早地洞示了人類文明發展的悖論:文明的進步會生出反過來吞噬文明的怪物。但它頂多是恐怖小說,而非一部談鬼的小說。《聊齋誌異》和《子不語》是中國鬼怪故事的名著,但正如揚州八怪之中以畫鬼聞世的羅聘,與其說是畫鬼寫鬼,倒不如說是兜個圈子來論人,很中國的路數,「以人為本」。文學作品中的名鬼在所多有,《哈姆雷特》裏的老國王就是一個,他的現身和他的言語成就了丹麥王子的悲劇。但這些鬼中名角到底還是處身在以人為主的故事裏,鬼味不濃。西方文學還有一脈「哥德」(Gothic)傳統,陰暗詭異。以愛倫坡為例,總是讓讀者終卷之時心惶惶然,斗室之內頓生寒氣,陰風陣陣。幾近真正魔經驗,總令人有相差一之嘆。

說到愛倫坡,便不能不提爭認他做祖宗的一堆恐怖小說作家。恐怖小說是普羅文化的大宗,一間書店如果專營恐怖小說,準可開成一家十層樓高的百貨公司。但問題是幾乎所有的恐怖小說都有一個敘事公式,就像董啟章在本書第二章裏所說的:predictablebutunexpect-ed。「那是一件你知道它必然會來,但又無法確知它何時到來的事情。又或者當它真的要來,你也會感到難以置信」。既然是恐怖小說,書裏當然會有恐怖的事情發生;只是它又不能讓你預料得到事情到底何時發生,如何發生。因此在讀者對恐怖的必然預期與恐怖經驗的終於出現之間,就需要作者的苦心經營了,此之謂懸疑。這種懸疑佈局的設計,為的就是要使讀者雖然早就料到恐怖經驗的必將來臨,但仍然在它不免發生時駭異非常。這也是所有文化工業製成品的鐵律:不僅要讓受眾清楚地對某種感官體驗有期待,而且要精密操作,透過產品使受眾確實地感到作者要他們感受的體驗。在受眾早就知道會被驚嚇卻依然被嚇個正的悖論之上下工夫,不只是恐怖小說作者的本分,也是他們展露匠心、相互競逐的時候。

可是,恐怖小說的真正矛盾在於它始終過早地宣告自己的身分。首先,它與同類的作品共同被放置在同一個書架上,同一排書櫃中。其次,它的封面往往鬼影幢幢,血斑斑,有蛛網,有蝠翼,惟恐人不知封面之後有什麼東西會跳出來。其三,書名和簡介也會再三明示這本書多麼出人意表地可怕。我的意見是,如此一來這些恐怖小說就再也不是談鬼的小說了。因為關於鬼的純粹經驗是絕對不可預期的,而且那種經驗也絕對不可以被簡單地吸納進「恐怖」的範疇。

鬼魂 解話

我們有必要先來理解「鬼」是什麼。所謂的「鬼」在我們這個非常理性的除魅世界裏,其實只是一種假設,一種合理化「魔經驗」(hauntingexperience)的假設。「魔」是窗簾布無端端地飛舞,樓板不知緣由地震動起伏,燈火自動熄滅復又點亮,樓梯轉角之處有影子掠過,電話屢次響起接來之後卻空洞無聲,背後似乎有人呼喚撫拍回頭又空無一物。「魔」是現實經驗世界裏的異數,違反我們已知的物理常識,於人類感官的邊界處幽明不定。但是我們作為有理智且要依已知經驗摸索出一套規律來思考行動的人類,自然不可以接受世界上空穴竟然真可以來風。所以我們需要鬼魂去解釋這一切不可解釋的魔經驗,正如希朗肖(MauriceBlanchot)所言:我們說夜裏有鬼,其實是因為我們害怕無明夜間的虛無更甚於鬼,所以用鬼去填滿虛無的夜晚。換句話說,鬼是用來合理非常不合理的魔經驗的方便角色。只要有鬼,我們就能把一切無法解釋的東西都解釋得清清楚楚,而且收回到人間的倫常規範與思考邏輯。例如,窗門之後何以會有隱約的輪廓?那是因為有鬼。為什麼這間屋子有鬼?那是因為它乃不捨塵世的死者幽魂。為什麼死者捨不得離開這幢房子?那是因為它有被人害死的冤屈。如此一來,人間的情仇果報就說得通逾越常識範圍的魔經驗了。

感官 逾越

魔不一定恐怖,雖然它往往令人不快。它令人不快的原因是它逾越了感性的現象世界。在此我當然暗示康德的「崇高」(sub-lime)。魔其實是崇高的,而崇高,

照齊杰克(Slavoj脧i舁ek)的說法:「意謂內部世界的、經驗的、感性客體與自在之物的關係,意謂內部世界、經驗的、感性客體與超現象的、難以企及的自在之物之關係。有關崇高的悖論在於:在現象的、感性的體驗客體與自在之物這兩者之間的割裂,原則上是難以逾越的。這就是說,任何經驗客體,經驗客體的任何現在無法充分呈現這個超感覺的理念。但崇高是一個客體,在那裏,我們可以體驗到這裏不可能性,這種在苦苦地追求超感覺的理念的再現時遇到永遠失敗。」

我們時而感到魔,但正因為它超越了我們的感官,所以它又是不可能被感覺到的。因此魔經驗總是挫敗的經驗,總是質問我們習慣的現象世界,顛覆我們對自己感官的肯定。這麼難以形容的經驗,我們可能用語言文字去形容嗎?我們時時相信,語言文字可以再現這個世界,表達我們的感覺。我們甚至知道語言其實參與了世界的構成,結構了我們的感知。那麼對於超越了這個世界但又游移在感官邊緣的魔經驗,文字起得到任何作用嗎?傳說倉頡造字那一刻,「天雨粟,鬼夜哭」。鬼為什麼要在文字誕生的那一刻哭泣呢?難道不是因為自此之後,鬼就被文字屏障隔離,再也無法自由出入人世?自此之後,那被假設在魔經驗背面的鬼只能偶而浮現在我們意識深淵的水面上下,形不定。

但是文學,豈非自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試圖摸索感官的極限?形容那筆墨難以形容的物事?文字和語言為我們的現象世界設下了不能逾越的條件,以文字操作的文學則自始至終地試逾越這些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講,我雖未曾見過真正寫鬼的文學,但我所見的一切真正文學,莫不鬼意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