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觀念】財團能影響到數個界別的選情,也就更加不要說這些家族的每一位成員都還是地區直選的選民。與此同時,立法會內還有分組點票的機制,任何一項議案的通過都是多數票決,且需得分別在「功能界別」與「地區直選」這兩大傀儡各自得到半數以上的支持。它的毛病很明顯,但我們還是再舉一個例子來演示一下。比方說香港賣樓的方式一向為人詬病,廣告宣傳常常誇張不實,很多買家直到付交訂款那一刻,都還不曉得自己買的房子究竟有多少實用面積。假設今天政府提出項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意圖杜絕這些問題。再假設全港市民直選出來的那三十位議員也都很支持這個法案,全票贊成。可是到了「功能組別」那一塊,只要有十五個議員反對,這項深孚民意的議案就會被否決掉了。換句話說,全香港數百萬人意見在議會裡頭可以很輕易地被十五個只代表自己業界的議員推翻,而那十五個議員在這件事上很可能是幾個超級財閥的代言人。甚麼叫做以一敵萬?這就是最好的示範了。
為甚麼香港會有一套這麼古怪不平等的議會制度?這還得從歷史說起。歷史上除了香港,只有兩個政權實行過這套議會設計,那就是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和西班牙的佛朗哥。所以我們可以大膽地說,這是種深受法西斯獨裁政權與殖民帝國歡迎的制度。理由很簡單,統治者不用那麼麻煩地去討絕大多數普通公民的歡心,它只要籠絡幾千個甚至幾百個有財有勢的人,就能牢牢掌握局勢,方便得很。其次,那些有財富有地位的精英是當政者的潛在挑戰力量,這套優惠他們的辦法可以把他們變成自己的同盟,鞏固統治的基礎,形成一種名正言順的「官商勾結、精英共治」。
港英殖民政府借用了這源起於法西斯主義的策略,於是可以安心地把香港打造成一個它心目中的「經濟城市」,表面上說是為了資本主義發展才把那麼多的權益交給少數權貴;實際上卻是要方便當年想在香港大賺其錢的英商,以及曾經對其非常效忠的後起華人富豪。
這便是今日香港政改爭論的焦點了。立法會「功能界別」的存在不僅不合理,而且還違反了《基本法》所規定的「立法會最終達致全面普選」的目標。香港回歸了,港人當然有權期盼它的改變,當然有權甩脫這套加諸在我們身上的「殖民餘孽」,所以民主派才會再三要求一個全面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的時間表。九七年前,我們一度聽說這個目標將會在2008年實現的消息;然而到了今天,它卻依然是一個有待奮鬥的遠果。
那些批評香港人「以前不同港英爭取民主,回歸才開始說要民主」的內地同胞們,你們是不是該幫忙想想,為甚麼一套港英年代的不民主制度居然可以拖到回歸十多年後的今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