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日星期日

梁文道:散文不說謊?(二之一)

當我們說一部電影是導演的自傳,或者說它很有「自傳色彩」的時候,我們究竟在說甚麼呢?

比如《童年往事》,當年大家初看這部片子,就說它拍出了侯孝賢的少年經歷。除去導演在訪談提供的線索不論,我們如何可能知道它是侯孝賢的親身經歷呢?我們認識他嗎?我是他的小學同學?是他兒時住處的鄰居?還是他曾親口向我保證戲裏面有大量往事的真實寫照?不,我們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能夠支持《童年往事》是一齣自傳的判斷。

同樣地,一切被人稱作有「自傳」風格的文藝作品也都會帶來這種知識上的困境。例如董啟章的那些小說,尤其近作《同代人》裏節選的那些篇章,少數朋友能夠在裏頭發現一些同代人的遭遇和事蹟,甚至自己說過的一句話。可是我們有權力去宣佈董啟章所寫的全是真的?這批文字是「自傳」嗎?顯然沒有。

這種問題的答案,也許恰恰就在用來形容自傳式作品的那些詞語。「自傳色彩」、「自傳風格」,豈不正好說明了自傳無非是種色彩,是種風格,是種修辭的效果?文本之外,再無它物可以支援我們評斷一部作品是不是自傳;但文本以內的技法,某種喃喃耳語的腔調,過度描寫的細節,甜美而憂鬱的情緒,卻能不停誘惑觀者,令他願意把眼前所見讀作自傳。換句話說,自傳其實只是效果。當我們說一本小說有作者的「自傳色彩」,我們真正要說的只是它產生了自傳的效果。

可是,假如我們面對的不是小說,不是詩,不是一齣戲劇,而是一篇散文的時候,自傳的問題就會變得更加複雜,無法再沿前述思路順利穿越那座映像重叠如無數鏡面組成的迷宮般大廳了。

香港書展結束之後,我馬上去了台南,參加一年一度的台灣文壇盛事「全國文學營」。我負責散文組的第一節課,立刻就要遇上定義散文的難題。到底甚麼叫做散文呢?它如此曖昧,妾身未明,在西方世界幾乎就要跌出文學的範疇。

就拿英語文學來說吧,自從 E.B. White等少數幾個巨匠之後,我就沒再聽過有哪一位作家是單憑散文成名了。我不敢肯定邱吉爾是不是最後一個靠散文拿到諾貝爾獎的作家。但我能感到藍姆和蒙田那道偉大傳統正經漸漸淡出,再也沒有一個有自尊的作家甘於只寫散文,除非他以散文體專注書寫旅遊經驗成為「旅遊文學家」如 Bill Bryson,或者開發某個哲理課題變成大眾思想家如艾倫.德.波頓。假如你寫散文,你一定要把它寫成一本書,圍繞一個主題,章次分明。有一個大題目,但文章不組織成序,是不夠深度的表現;連題目都沒有,雜集成書,則根本沒人會看。小說家和詩人能出散文集,我們會說它是美妙的副產品;艾柯能出散文集,大家會把它當成文學和文化評論。但拜託,就是不要說一個人是散文家,一部集子是散文集。在「虛構」和「非虛構」的書籍分類法主宰了整個出版市場的時代,隱隱約約地,我們感到只有虛構的才夠格叫做文學,散文將和食譜、歷史,甚至「寫真」一齊進入非虛構的雜燴集團。

就算起周作人於地下,也許嚴肅的評論者也要說「他只會寫一堆雜文」。不過還好,華文文學是散文的最後樂土,像我這種形跡可疑的作者因此還能混進「文壇」,起碼在一個文學營裏找到「散文組」棲身。

然而,是誰規定散文不得虛構?按照古制,不是韻文的就叫散文,即便《紅樓夢》在這個意義上也是散文體作品呀。一定是在現代中文文學誕生的某一時刻,在傳統文類秩序消解,詩、小說、戲劇和散文等西式四大文類創建的那一剎那,發生了不可逆轉的趨勢,將散文排出虛構的世界。我關心的,不是散文的文學地位;起碼在華文世界裏面,非虛構的散文還能忝列文學殿堂;而是關於散文讀寫的奇怪默契。比方說,當一個散文作者寫下「我殺了人」這四個字時,我們必須相信他真殺了人;因為它不是一句詩,不是一個角色的台詞,而是一個作者的真實告白。